太原实行路边咪表停车收费以来,本人买过好几张卡,在这些卡用完以后发现一个问题,每张卡在不能使用后卡内多少都会剩一些余额,少的三四元,多的七八元钱。询问收费员得知,当卡内余额不足以预付两个小时停车费时,卡就不能用了,我问那里面的余额该怎么办?得到的回答是持卡人必须亲自携带咪表卡去公司办理退款。但是我认为,我的卡是在收费员手中买的,而且再次购买之前询问能否充值,回答是不能,那为什么我退卡是不能向收费员退呢?而必须去人多拥挤天天堵车又没地方停车的太原服装城昕宝咪表公司退款呢?又有几个车主愿意去为了几元钱而去退款呢?我再问,zf怎么可以把公共道路区域承包给昕宝公司作为盈利项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