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网民反映“公交停运”有关情况的说 明
5月27日,勉县大众公交公司以勉公交字【2015】7号《关于公交车承运人险每座购买责任险限额为10至20万元的申请》上报县交通局,要求降低承运人责任险,并于6月1日对全部公交车停运。
承运人责任保险足额缴纳是营运证年度审验的必须条件。关于“承运人责任险”的购买,2014年2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号)精神中有明确规定:“从2014年1月1日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限额不低于50万元”。
勉县大众公交公司共有61辆公交车,其中10辆一直未投入使用,25辆保险未到期,26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保险。该企业申请购买责任险限额为10至20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企业按最高限额足额赔付就会形成严重的资金缺口。本着向广大乘客负责的态度,我局认为,在上级对现行保额未做出调整之前,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定执行。交通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须严格执行行业法规,依法行政,无权对保险限额标准进行调整。目前,全县农村客运车辆仍正常运营,请广大群众改乘班线出行。
希望勉县大众公交公司站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尽快足额缴纳保费以恢复营运。
勉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1日
关于网民反映“公交停运”有关情况的说 明
5月27日,勉县大众公交公司以勉公交字【2015】7号《关于公交车承运人险每座购买责任险限额为10至20万元的申请》上报县交通局,要求降低承运人责任险,并于6月1日对全部公交车停运。
承运人责任保险足额缴纳是营运证年度审验的必须条件。关于“承运人责任险”的购买,2014年2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根据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号)精神中有明确规定:“从2014年1月1日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限额不低于50万元”。
勉县大众公交公司共有61辆公交车,其中10辆一直未投入使用,25辆保险未到期,26辆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保险。该企业申请购买责任险限额为10至20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企业按最高限额足额赔付就会形成严重的资金缺口。本着向广大乘客负责的态度,我局认为,在上级对现行保额未做出调整之前,必须严格按照行业规定执行。交通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须严格执行行业法规,依法行政,无权对保险限额标准进行调整。目前,全县农村客运车辆仍正常运营,请广大群众改乘班线出行。
希望勉县大众公交公司站在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尽快足额缴纳保费以恢复营运。
勉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