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作于元和五年(810)。孔戡(754-810):字君胜。进士及第,补修武县尉。自金吾卫录事为大理评事,佐昭义节度使李长荣、卢从史,为掌书记,兼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从史骄横不轨,常极谏以折之。以疾辞归洛阳。元和三年,为从史所诬。四年,除卫尉丞,分司东都。卒。从史败,追赠司勋员外郎。事见韩愈《唐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及《旧唐书》卷一五四、(新唐书)卷一六三本传。
②孔戡元和五年正月死于临汝,见韩愈所撰墓志。
③山东军:指昭义节度使,治潞州,在华山东。
④《后汉书·五行志一》:“顺帝之末,京都童谣日: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
⑤从事:节度、观察等使的僚属。
⑥朝端:朝廷。
⑦谏司:谏官官署。唐代谏官有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分属中书省和门下省。
⑧宪府:指御史台,司监察百官。
⑨弹:弹幼。
⑩闲官:职务闲散的官员,指为卫尉丞分司。
11、謇謇:忠贞正直。
12、北邙山:西自洛阳县界,东入巩县界,连绵四百徐里。见(元和郡县图志)卷五。唐代洛阳死者多葬北邙山。
13.元化:造化,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