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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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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对方全责,受害方年龄56岁现在住院治疗,脸上缝了两针有3厘米长,医生说以后可能有疤痕,外加病情脑震荡和心肌供血不足,腰部以前骨折过,ct显示陈旧性骨折,腰疼加重,如果经法院,怎样能让法院判决对方多赔钱,说腰疼加重无法治愈行影响生活行吗?大概能赔多少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5-02-14 15:47回复
    很难,以这种情况来看法院一般支持的是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来判的毕竟交警是专业这一块认定的,根据民法的侵权责任法的无过错原则看,一般只是尽人道主义比较多!不会赔偿很多的。按你所说的无法治愈影响生活这一说法是不会影响裁判的。因为全责在你,对方没有理由要给你赔偿!


    2楼2015-02-14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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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3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它涉及到公平原则,即法条中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实施中由法官根据立法精神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将民事责任分摊给各方当事人,作出符合立法目的的公正裁决的归责原则。按楼主的情况,法院一般支持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不会赔偿很多的,楼主所说的“无法治愈,影响生活”这一说法不会对最后判决造成影响。楼主最好不要打着让对方多赔钱的想法。


      IP属地:广东3楼2015-02-1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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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间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联系电话:18891500005


        5楼2016-05-0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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