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部分道路临时限行的公告
为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城区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确保城区主要街道畅通、有序,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精神,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限行措施,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区道路限行范围:
1、城滨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城滨路北起文明街路口,南至海螺桥底路段(含人民银行与人事局门口路段)实行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禁止一切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经县人劳社保局门口驶入城滨路。工商银行门口办事车辆经海螺桥底桥洞后左转。
2、海螺街部分禁止左转弯:海螺街东西双向行驶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行经与中街交叉路口时禁止左转行驶。
3、江滨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北起南街桥头、南至江滨路1号(万工城城背道路),实行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4、文溪南路部分路段单向通行:文溪南路北起新市路1号(江滨大酒店),南至月山路70号(好运来煲庄)路段,实行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5、华联盘龙超市北侧道路禁止机动车和电动三轮车通行。
二、城区道路限行时间:从2015年2月13日0时起至2015年3月5日24时止。
三、有关要求 希广大公众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大对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环境。
磐安县公安局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