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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验抽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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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验抽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抽样是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检验结果是否准确,同抽样工作有密切的关系。要做好抽样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1)首先要研究掌握商品的特性,全面了解合同、标准中有关的检验项目和具体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2)制定和实施抽样方案时,要根据商品的数量和堆存地点以及实际情况,研究和采用正确抽样方式和方法。如合同、信用证中规定抽样方法的,应按照规定的方法执行,合同、信用证没有具体规定的,应按照标准规定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规定的抽样方法和操作规程办理;金属材料抽样需要明火作业进行气割的,要做好有关准备和联系手续,注意防火安全等。
(3)准备好适用的抽样工具和盛样容器。要根据商品的特性和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应的抽样工具和盛样容器。盛样容器一般应具备坚固、清洁、干燥、密封等条件,以保证所抽样品不受污染或发生变化。例如对需要进行水分检验的,要能及时密封;需进行卫生检疫的食品,抽样工具和盛器都要进行消毒防细菌感染;对金属材料抽样需用带电工具,如电钻等,要事先检查绝缘安全,并准备好抽样时必要的防护设备等等。
(4)到现场抽样前,必须查对商品品名、标记和批次是否与有关单证所列完全一致,防止批次发生差错。裸装货物如锡块、铝锭、钢材等一般全都刷有标志或涂上色漆或加附印有标志的铁片、铝牌、布条、纸卡等,据以识别。散装商品要从数量上加以匡计核对,防止批次错乱,对包装商品同时进行包装检验。
(5)注意商品的外观检查,查核整批商品有无异常情况。对出口商品如发现标记不符,批次混乱、包装破损、货物受潮受损,以及外观质量低劣、参差不齐或混入不应有的夹杂物等不正常情况时,应由货主重新整理后方可抽样。对进口商品如发现同批商品品质有显著差异时,应研究分别抽取样品,对个别特异情况,可另行抽取参考样品,供检验时研究处理。对外包装破损的进口商品,应按残损鉴定的规定办理。
(6)抽样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按规定数量抽取。遇有特殊情况难以按照规定执行时,应在保证抽样代表性的原则下采取合理的措施,并作好记录。对出口商品计数的贵重商品,抽样后应由货主以同样品质的商品补足数量,无法补足的应在包件上加盖“抽过样品”(SAMPLED)的戳记。对需要加附检验标志或进行封识的应按规定办理(经检验不合格的商品要注意对该项标志封识的消除)。抽样时对一些颗粒较大的出口农产品,如花生果、核桃等,需进行倒包抽样,货包开启后倾斜45埃诨跷镄煨炱狡淘谄矫嫔希鄄焐现邢虏课皇欠窬纫恢拢⒊槿「鞑课坏拇硇匝贰S行┏隹谏唐吠性硬挥τ械奶厥馕镏剩踔敛粼邮辜伲灿∑扇〉拱檠匾辈扇±┐蟪檠浚踔林鸺觳榈燃友洗胧??
(7)认真做好制样工作,制样是抽样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进出口商品按规定抽样后,由于数量很多,一般要进行混合缩分,有的要进行粉碎后才能缩分,都必须按照规定办法认真进行操作,混合样品要力求均匀一致,不能改变样品的实质。金属材料的样品要按照规定进行机械加工。同时制作多份检验样品的,要保证各份样品完全一致。
(8)在抽样和制样过程中,都要严格防止外来物的污染。或受外来影响使样品变质。对危险品抽样时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样品盛器上要加贴特殊标志妥善处理。
(9)抽样完毕,要全面做好抽样记录,详记货物品名数量、堆存情况。运输标记、包装情况和商品的外观状况及开件数量、有关的包件号码,抽取样品数量、标志封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还应记载抽样时的天气情况,如晴、雨、大风、气温、温度等,以供拟制证稿和发生问题时研究参考之用。有些矿产品在抽样时要进行粒度检验,一般商品应同时执行包装检验,都要记录具体的检验结果。
(10)抽样、制样后剩余的样品,应发还报验人,抽样、制样后的检验样品和备查样品应立即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1楼2015-01-27 13: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