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个沉默的少年,面容清秀而冷峻,身材瘦骨嶙峋,脸上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表情的表情。我知道这脸庞并不讨人喜欢,于是总把脑袋藏在漆黑的风衣帽子里,那就是我最初的避难所,用它遮住我黯淡的眼神,藏住我蓬松的自然卷,游走在深夜的街头,活像个中世纪神出鬼没的刺客。
“淳平,你在想什么啊?”随着植树说话声的传来,少年跑出了我们的视野。或许是由于脱离了这个现实世界太久,一时间竟记不起自己之前的记忆。我茫然地望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脑袋木森森的,肿涨得厉害,好像是一戳即破的氢气球。我拿起桌子上加冰的威士忌,啜了一口,用冰冷的手掌摩挲脸颊,方才回过神来。
植树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现在的同事。刚才思想神游的时候,忘记了这位陪同我来喝酒的伙伴。继续保持沉默显然不好,于是便继续聊起公司的琐事来,然而心里却还在想着刚才的事情。
自幼年时期开始,我便常常陷入某种象征性的场景里,那场景来源于脑海,但并非产生于脑海,我的脑袋只是一把通往那幅场景的钥匙。脑海与场景的链接并不稳定,有时候画面模糊不清,焦点游离不定。有时候却异常清晰,似乎感觉是亲身经历过的。多数场景发生在一座岛上,岛上有位苍老的扫墓人,他说岛没有名字,我见它萧条冷落的样子不禁想起那个毁于史前洪水的失落之地,效仿它起名作亚特兰蒂斯。
原来也给植树说过亚特兰蒂斯,然而植树随即皱起眉头,看着我的脸颊犹如看着教室黑板上一道难解的数学习题,他一脸无助。我便知道他是没有受到那个世界邀请的。
“走吧,植树。我困了。”倦意如潮,我想也是时候回家了。
“回家好好睡一觉吧,我也困了,你我都不是年轻的学生哥儿了,那我去埋单。”
看着他起来朝前台方向走去,我拿起酒杯,喝掉最后一口加冰威士忌。起身,哼起天空之城的曲子,走到门口等他。
深夜的市区在我想来必定是萧索寂寞的,不曾想人潮涌动、车流不息的喧嚣竟然才是现实。在街头抽烟的计程车司机,咖啡厅里专心阅读的中年绅士,灯火阑珊处耳鬓厮磨的学生情侣,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节日般的兴奋,仿佛夜晚才是一天的开始。唯独我被睡意气势汹汹地追赶,它追赶着我就像一条脾气差劲的狗恶狠狠地追赶闯进主人家里的陌生人,叫嚣着像是要把我吞噬掉。
何时我丧失掉对夜生活的激情的?记得早先时候,我也是个夜行动物啊。白天懒懒的,活活可以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躺一整天。但是到了晚上,整个人也变得精神起来,身体充满了活力,连脑袋也变得灵光起来。聚会的时候把摇滚乐声音放得很大,都是大卫•鲍伊、平克•弗洛伊德、枪与玫瑰这样的硬摇滚。然后我们跳舞,我们亲吻,喝冰镇的杰克丹尼,吃三分熟的生牛排,酒吧到处贴满了性感的兔女郎,我们都知道我们所想要的是什么。那是什么时候来着?应该还是学生时代的事情,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我曾经真心的羞涩的喜欢过一个女孩,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常常泛起连绵不断的红潮,让我深深的倾倒……
“淳平君,让你久等了,不好意思。”植树结账出来了,他熟练地从身上掏出一支万宝路牌香烟,划破一根火柴给他自己点上,又给我递过来一支烟。我摆摆手,“不抽啦,已经戒了”。于是他便一个人快活地吞云吐雾起来。
我并非为健康而抵制抽烟,只是觉得单身的人抽烟会显得很落寞,就像胖子流泪的模样很丑陋,仅此而已。
我和植树分手的时候,并没有着急离开,只是无声地看着他遁入人海,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原来,我以为隐身是种刺激的幻想。没想到现在以这种形式实现了。
到家已经是十二点零五分,喝了温热的花茶后,睡意袭来,像手持棒球棒的灰猿敲击我的后脑勺一般,瞬间便沉沉睡去。
“淳平,你在想什么啊?”随着植树说话声的传来,少年跑出了我们的视野。或许是由于脱离了这个现实世界太久,一时间竟记不起自己之前的记忆。我茫然地望着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脑袋木森森的,肿涨得厉害,好像是一戳即破的氢气球。我拿起桌子上加冰的威士忌,啜了一口,用冰冷的手掌摩挲脸颊,方才回过神来。
植树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现在的同事。刚才思想神游的时候,忘记了这位陪同我来喝酒的伙伴。继续保持沉默显然不好,于是便继续聊起公司的琐事来,然而心里却还在想着刚才的事情。
自幼年时期开始,我便常常陷入某种象征性的场景里,那场景来源于脑海,但并非产生于脑海,我的脑袋只是一把通往那幅场景的钥匙。脑海与场景的链接并不稳定,有时候画面模糊不清,焦点游离不定。有时候却异常清晰,似乎感觉是亲身经历过的。多数场景发生在一座岛上,岛上有位苍老的扫墓人,他说岛没有名字,我见它萧条冷落的样子不禁想起那个毁于史前洪水的失落之地,效仿它起名作亚特兰蒂斯。
原来也给植树说过亚特兰蒂斯,然而植树随即皱起眉头,看着我的脸颊犹如看着教室黑板上一道难解的数学习题,他一脸无助。我便知道他是没有受到那个世界邀请的。
“走吧,植树。我困了。”倦意如潮,我想也是时候回家了。
“回家好好睡一觉吧,我也困了,你我都不是年轻的学生哥儿了,那我去埋单。”
看着他起来朝前台方向走去,我拿起酒杯,喝掉最后一口加冰威士忌。起身,哼起天空之城的曲子,走到门口等他。
深夜的市区在我想来必定是萧索寂寞的,不曾想人潮涌动、车流不息的喧嚣竟然才是现实。在街头抽烟的计程车司机,咖啡厅里专心阅读的中年绅士,灯火阑珊处耳鬓厮磨的学生情侣,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节日般的兴奋,仿佛夜晚才是一天的开始。唯独我被睡意气势汹汹地追赶,它追赶着我就像一条脾气差劲的狗恶狠狠地追赶闯进主人家里的陌生人,叫嚣着像是要把我吞噬掉。
何时我丧失掉对夜生活的激情的?记得早先时候,我也是个夜行动物啊。白天懒懒的,活活可以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躺一整天。但是到了晚上,整个人也变得精神起来,身体充满了活力,连脑袋也变得灵光起来。聚会的时候把摇滚乐声音放得很大,都是大卫•鲍伊、平克•弗洛伊德、枪与玫瑰这样的硬摇滚。然后我们跳舞,我们亲吻,喝冰镇的杰克丹尼,吃三分熟的生牛排,酒吧到处贴满了性感的兔女郎,我们都知道我们所想要的是什么。那是什么时候来着?应该还是学生时代的事情,在那个年少轻狂的岁月里,我曾经真心的羞涩的喜欢过一个女孩,她说话的时候脸上常常泛起连绵不断的红潮,让我深深的倾倒……
“淳平君,让你久等了,不好意思。”植树结账出来了,他熟练地从身上掏出一支万宝路牌香烟,划破一根火柴给他自己点上,又给我递过来一支烟。我摆摆手,“不抽啦,已经戒了”。于是他便一个人快活地吞云吐雾起来。
我并非为健康而抵制抽烟,只是觉得单身的人抽烟会显得很落寞,就像胖子流泪的模样很丑陋,仅此而已。
我和植树分手的时候,并没有着急离开,只是无声地看着他遁入人海,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原来,我以为隐身是种刺激的幻想。没想到现在以这种形式实现了。
到家已经是十二点零五分,喝了温热的花茶后,睡意袭来,像手持棒球棒的灰猿敲击我的后脑勺一般,瞬间便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