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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
“咚咚咚咚咚咚!”一个女生正疾驰在松华高中的走廊上。
小而圆润的脸蛋,水盈盈的眼睛,白净的皮肤,像只小动物,可爱而温润,但那光洁的额头上,却渗出了薄薄的汗珠。
死了,死了,这次死定了!居然睡过头,第一天上课如果迟到,一定会被狠批的!
李美珠边埋怨着自己,边迈开双腿,拼命向前跑去。
谁知就在拐角处,她竟然重重地撞在一个人身上。
因为跑得很急,因此相撞的力量非常大。在头昏眼花中,李美珠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木香,沁人心脾。
李美珠明白,这个人是男生--因为他的胸部又硬又平。
但现在已经来不及研究这么多了,她大喊一声“对不起”,接着头也不抬,继续向前冲去。
所以,李美珠没有看见,在她身后,被撞的那个人,正捂住手臂,额头的冷汗涔涔而下。
这时,金明洙从后赶上,看着好友,疑惑地问道:“怎么脸色这么苍白?没事吧?”
被撞的那人低垂着头,碎发遮蔽了他的眼睛,良久,他启唇,声音带着低低的磁性。
“那个女人,死定了。”
凭着亡命的速度,李美珠终于在上课铃响的那刹那跑入了高二八班的教室。
好险好险,差点就迟到。李美珠气喘吁吁地拍抚着胸口,缓过气来,才发现全班同学都用讶异的目光看着自己这个不速之客,弄得她尴尬无比。幸好三秒钟后,班导蒋老师也进入了教室,开始向全班介绍她的身份。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转来了位新生,名叫李美珠。其实李同学算是你们的学姐,只是在去年,为了救一只小狗,被汽车撞了,伤到了腿,不得不休学一年。”蒋老师深深吸口气,激动地说道:“这种舍身为狗的精神,是多么可贵,大家一起来鼓掌!”
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之中,李美珠勾起嘴角,僵硬地笑着。
其实,事情不是这个样子的。
她的思绪回到了出事那天。
那是个星期天,因为急着去补习班上课,来不及吃饭,于是,李美珠便从快餐店中买了个汉堡当晚餐。
走在回家的路上,李美珠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跟着自己。
转头,她看见了一只成年哈士奇。
“你,你想干什么?”李美珠看着眼前这只和二分之一个自己差不多大的狗,有些害怕。
哈士奇用一双晶亮的眼睛看看她,又瞄瞄她手上装着汉堡包的纸袋。
“你想吃东西?”李美珠问。
哈士奇连忙伸出舌头,又使劲地吞着唾沫。
李美珠脑海中进行着天人交战:马上就要上课了,也没时间再买东西吃,如果把汉堡给了它,自己就会饿肚子,饿了肚子就不能专心听课,不能专心听课成绩就会下降,成绩下降了就考不上大学,考不上大学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自己就要睡大街。
李美珠想象着自己衣衫褴褛,盖着张破报纸睡在街头的情景,简直不寒而栗。
回过神来,她清清嗓子:“那个,看你皮毛油光水滑的,这么干净,平时一定吃得很好,不会喜欢这种垃圾食品的,你还是回去找你的主人吧。”
说完,李美珠转身往前走。
那只哈士奇蹲在原地,哀怨地目送她远去。
但这个时候,一阵风刮过,将汉堡包的香味吹来。
瞬间,哈士奇兽性大发,作出了非常卑劣的举动--它冲上去,一口将汉堡包袋子从李美珠手中拽了下来,然后,飞速向前奔去。
李美珠愣在原地,三秒钟后,终于反应过来。
她被抢了。她被一只狗给抢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李美珠没多想,拔腿就去追。
于是,在人行道上,一人一狗飞奔着。
“站住,你给我站住!”李美珠大喊。
不喊还好,一喊,那只哈士奇跑得更快,四只脚一蹦一蹦的,毛发被风吹得直立。
终于,追到了人行道上,李美珠当时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根本没发觉红灯已经亮起,直接跟着哈士奇冲到马路中间。
其实从原则上来讲,那时车并不太多,完全是可以安全地跑到对面的。
但就在中途,哈士奇忽然停下。
李美珠躲闪不及,脚直直撞上哈士奇肥肥的屁股,因为弹性,因为惯性,因为一切可恶的物理知识,李美珠向后退了一大步。
就在这时,后面一辆车驶来,李美珠被撞倒在地。
痛。
剧痛!
李美珠抚摸着右小腿,泪花直冒。
肇事司机赶紧拨打救护电话,旁边的人也迅速围了上来,
这时,透过模糊的视线,李美珠看见,那条本来已经跑到马路对面的罪恶的哈士奇慢慢踱了回来,将汉堡包袋子放在她身边,然后飞也似地逃离现场。
围观的人窃窃私语。
“好像是这个女孩想去救那条狗,所以被撞了。”
“那条狗居然还拿汉堡包来报恩,好可爱。”
“对啊,一看那狗的眼神就知道很有家教,真想养一只。”
看着袋子上那一滩口水,李美珠欲哭无泪。
这,就是事情的始末。
“虽然李美珠同学休学过一年,但由于她小时候早上了一年学,所以和你们的年纪是一样的,大家都是同龄人,我相信你们一定会相处得非常融洽。”蒋老师转头,笑嘻嘻地指着一大组倒数第二个空位,道:“美珠啊,你的位置在那里。有什么问题就多问问同学。”
李美珠道谢之后,就背着书包走到自己座位上坐下。
“对了,李成烈和金明洙两位同学到哪里去了?”蒋老师看了眼李美珠后面的两个空位,疑惑地问道。
“老师,刚才李成烈练篮球时手腕受伤脱臼,金明洙陪他去医务室了。”有同学回答。
“原来是这样啊,好了,这节课是自习,大家自己做作业吧。”蒋老师说完,便走出了教室。
李美珠正准备拿出书本来预习,身边的女生却忽然将手伸过来:“你好,我叫金智妍,是你的同桌。”
“你好。”李美珠伸出手与她相握,一边在心中感慨,好亮丽的女生。
白皙的肌肤,宝光璀璨的大眼睛,高挺俏丽的鼻梁,像娃娃一样。
金智妍突然问道:“你喜欢香水百合还是香槟玫瑰?”
李美珠虽不明白她的意思,但还是回答了:“香槟玫瑰。”
“你喜欢吃牛肉还是虾?”金智妍继续问。
“牛肉。”李美珠继续答。
“如果你是伴娘,会打扮得比新娘漂亮吗?”
“不会,因为这样做会被新娘追杀。”
金智妍满意地笑了:“全部回答正确,我决定选你做我的伴娘。”
“你要结婚了?”李美珠讶异。
“我总要结婚的,有备无患嘛。”金智妍伸出手:“就这么说定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朋友,谁敢欺负你,尽管告诉我,我去扁他。”
能认识这么一个有趣的美女,李美珠十分乐意,于是,也伸出了手。
两手一握,两人对视一笑,一段友谊就此诞生。
上了两节课后,李美珠便觉得自己真是异常幸运,这个班级简直就是乖乖班,每个人都很友善的样子。看来,今后她会在这里过得很愉快。
但快乐的时光总是不长久,课间时分,她后桌的金明洙回来了。此人高大帅气,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温暖的笑容,让人顿生好感。
金智妍问道:“李成烈怎么没回来?”
金明洙道:“他伤得挺严重的,要休息两天。”
金智妍疑惑:“刚才看他也没怎么样啊,怎么忽然就变严重了?”
金明洙解释:“刚才只是脱臼,结果在走廊上被一个女生撞成了骨折。”
金智妍好奇:“那女生是哪个班上的啊?”
金明洙摇头:“我没看见,成烈也不认识,不过她撞了人后就跑了。”
闻言,李美珠身子忽然一凉,瞬间,她回忆起了一些东西。
今天早上,她在与那人相撞时,好像是听见了“咔嚓”的一声响。
难道说--自己真的把别人的手腕给折断了?!
李美珠满心愧疚,正要向两人承认自己的罪行,却听见金智妍问道:“糟糕,下个星期就是和建中的篮球比赛,李成烈肯定无法参加,那他岂不是气疯了?”
“那当然,”金明洙道:“那个女生如果被查出来,一定会被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无门。”
话音刚落,李美珠浑身血液都停止流动。
自己……会被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无门?
李美珠僵硬地笑笑,故作轻松地问道:“那个,李成烈是谁啊?很厉害吗?”
“李成烈是咱们学校的风云人物,相貌家世都是一流,并且还是篮球队的队长,追他的女生多不胜数。虽然平时这人的性格倒是挺随和的,但是,”金智妍得意地眯起眼睛:“依靠我媲美侦探的观察能力,我发现,如果惹到李成烈,那你就自己准备好棺材吧……所以,如果我是那名女生,就算是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撞了他的。”
话说到这,李美珠的嘴唇已经完全没有了血色。她决定,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一定要把这件事隐藏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