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洁吧 关注:86贴子:8,802
  • 10回复贴,共1

ZT 合作的进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0


1楼2008-03-21 12:17回复
    相遇,即A,B都选D时,结果是各得1分。这个结果在矩阵中并非最优。困境就在于,每个人采取各自的优超策略时,得出的解是稳定的,但不是帕累托最优的,这个结果体现了个体理性与群体理性的矛盾。在数学上,这个一次性决策的矩阵没有最优解。
    如果博弈进行多次,只要对策者知道博弈次数,他们在最后一次肯定采取互相背叛的策略。既然如此,前面的每一次也就没有合作的必要,因此,在次数已知的多次博弈中,对策者没有一次会合作。
    如果博弈在多人间进行,而且次数未知,对策者就会意识到,当持续地采取合作并达成默契时,对策者就能持续地各得3分,但如果持续地不合作的话,每个人就永远得1分。这样,合作的动机就显现出来。多次对局下,未来的收益应比现在的收益多一个折现率W,W越大,表示未来的收益越重要。在多人对策持续进行下去,且W比较大,即未来充分重要时,最优的策略是与别人采取的策略有关的。假设某人的策略是,第一次合作,以后只要对方不合作一次,他就永不合作。对这种对策者,当然合作下去是上策。假如有的人不管对方采取什么策略,他总是合作,那么总是对他采取不合作的策略得分最多。对于总是不合作的人,也只能采取不合作的策略。
    艾克斯罗德做了一个实验,邀请多人来参加游戏,得分规则与前面的矩阵相同,什么时候结束游戏是未知的。他要求每个参赛者把追求得分最多的策略写成计算机程序,然后用单循环赛的方式将参赛程序两两博弈,以找出什么样的策略得分最高。
    第一轮游戏有14个程序参加,再加上艾克斯罗德自己的一个随机程序(即以50%的概率选取合作或不合作),运转了300次。结果得分最高的程序是加拿大学者罗伯布写的"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这个程序的特点是,第一次对局采用合作的策略,以后每一步都跟随对方上一步的策略,你上一次合作,我这一次就合作,你上一次不合作,我这一次就不合作。艾克斯罗德还发现,得分排在前面的程序有三个特点:第一,从不首先背叛,即"善良的";第二,对于对方的背叛行为一定要报复,不能总是合作,即"可激怒的";第三,不能人家一次背叛,你就没完没了的报复,以后人家只要改为合作,你也要合作,即"宽容性"。
    为了进一步验证上述结论,艾氏决定邀请更多的人再做一次游戏,并把第一次的结果公开发表。第二次征集到了62个程序,加上他自己的随机程序,又进行了一次竞赛。结果,第一名的仍是"一报还一报"。艾氏总结这次游戏的结论是:第一,"一报还一报"仍是最优策略。第二,前面提到的三个特点仍然有效,因为63人中的前15名里,只有第8名的哈灵顿程序是"不善良的",后15名中,只有1个总是合作的是"善良的"。可激怒性和宽容性也得到了证明。此外,好的策略还必须具有的一个特点是"清晰性",能让对方在三、五步对局内辨识出来,太复杂的对策不见得好。"一报还一报"就有很好的清晰性,让对方很快发现规律,从而不得不采取合作的态度。


    3楼2008-03-21 12:18
    回复
      合作的进行过程及规律 
      "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在静态的群体中得到了很好的分数,那么,在一个动态的进化的群体中,这种合作者能否产生、发展、生存下去呢?群体是会向合作的方向进化,还是向不合作的方向进化?如果大家开始都不合作,能否在进化过程中产生合作?为了回答这些疑问,艾氏用生态学的原理来分析合作的进化过程。
      假设对策者所组成的策略群体是一代一代进化下去的,进化的规则包括:一,试错。人们在对待周围环境时,起初不知道该怎么做,于是就试试这个,试试那个,哪个结果好就照哪个去做。第二,遗传。一个人如果合作性好,他的后代的合作基因就多。第三,学习。比赛过程就是对策者相互学习的过程,"一报还一报"的策略好,有的人就愿意学。按这样的思路,艾氏设计了一个实验,假设63个对策者中,谁在第一轮中的得分高,他在第二轮的群体中所占比例就越高,而且是他的得分的正函数。这样,群体的结构就会在进化过程中改变,由此可以看出群体是向什么方向进化的。
      实验结果很有趣。"一报还一报"原来在群体中占1/63,经过1000代的进化,结构稳定下来时,它占了24%。另外,有一些程序在进化过程中消失了。其中有一个值得研究的程序,即原来前15名中唯一的那个"不善良的"哈灵顿程序,它的对策方案是,首先合作,当发现对方一直在合作,它就突然来个不合作,如果对方立刻报复它,它就恢复合作,如果对方仍然合作,它就继续背叛。这个程序一开始发展很快,但等到除了"一报还一报"之外的其它程序开始消失时,它就开始下降了。因此,以合作系数来测量,群体是越来越合作的。
      进化实验揭示了一个哲理:一个策略的成功应该以对方的成功为基础。"一报还一报"在两个人对策时,得分不可能超过对方,最多打个平手,但它的总分最高。它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很牢固的,因为它让对方得到了高分。哈灵顿程序就不是这样,它得到高分时,对方必然得到低分。它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失败的基础上的,而失败者总是要被淘汰的,当失败者被淘汰之后,这个好占别人便宜的成功者也要被淘汰。
      那么,在一个极端自私者所组成的不合作者的群体中,"一报还一报"能否生存呢?艾氏发现,在得分矩阵和未来的折现系数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算出,只要群体的5%或更多成员是"一报还一报"的,这些合作者就能生存,而且,只要他们的得分超过群体的总平均分,这个合作的群体就会越来越大,最后蔓延到整个群体。反之,无论不合作者在一个合作者占多数的群体中有多大比例,不合作者都是不可能自下而上的。这就说明,社会向合作进化的棘轮是不可逆转的,群体的合作性越来越大。艾克斯罗德正是以这样一个鼓舞人心的结论,突破了"囚犯困境"的研究困境。
      在研究中发现,合作的必要条件是:第一、关系要持续,一次性的或有限次的博弈中,对策者是没有合作动机的;第二、对对方的行为要做出回报,一个永远合作的对策者是不会有人跟他合作的。
      那么,如何提高合作性呢?首先,要建立持久的关系,即使是爱情也需要建立婚姻契约以维持双方的合作。第二、要增强识别对方行动的能力,如果不清楚对方是合作还是不合作,就没法回报他了。第三、要维持声誉,说要报复就一定要做到,人家才知道你是不好欺负的,才不敢不与你合作。第四、能够分步完成的对局不要一次完成,以维持长久关系,比如,贸易、谈判都要分步进行,以促使对方采取合作态度。第五、不要嫉妒人家的成功,"一报还一报"正是这样的典范。第六、不要首先背叛,以免担上罪魁祸首的道德压力。第七、不仅对背叛要回报,对合作也要作出回报。第八、不要耍小聪明,占人家便宜。
      艾克斯罗德在《合作的进化》一书结尾提出几个结论。第一、友谊不是合作的必要条件,即使是敌人,只要满足了关系持续,互相回报的条件,也有可能合作。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英两军在战壕战中遇上了三个月的雨季,双方在这三个月中达成了默契,互相不攻击对方的粮车给养,到大反攻时再你死我活地打。这个例子说明,友谊不是合作的前提。第二、预见性也不是合作的前提,艾氏举出生物界低等动物、植物之间合作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但是,当有预见性的人类了解了合作的规律之后,合作进化的过程就会加快。这时,预见性是有用的,学习也是有用的。
      当游戏中考虑到随机干扰,即对策者由于误会而开始互相背叛的情形时,吴坚忠博士经研究发现,以修正的"一报还一报",即以一定的概率不报复对方的背叛,和"悔过的一报还一报",即以一定的概率主动停止背叛。群体所有成员处理随机环境的能力越强,"悔过的一报还一报"效果越好,"宽大的一报还一报"效果越差。


      4楼2008-03-21 12:18
      回复
        三、 艾克斯罗德的贡献与局限性 
        艾克斯罗德通过数学化和计算机化的方法研究如何突破囚徒困境,达成合作,将这项研究带到了一个全新境界,他在数学上的证明无疑是十分雄辩和令人信服的,而且,他在计算机模拟中得出的一些结论是非常惊人的发现,比如,总分最高的人在每次博弈中都没有拿到最高分。
        艾氏所发现的"一报还一报"策略,从社会学的角度可以看作是一种"互惠式利他",这种行为的动机是个人私利,但它的结果是双方获利,并通过互惠式利他有可能覆盖了范围最广的社会生活,人们通过送礼及回报,形成了一种社会生活的秩序,这种秩序即使在多年隔绝,语言不通的人群之间也是最易理解的东西。比如,哥伦布登上美洲大陆时,与印地安人最初的交往就开始于互赠礼物。有些看似纯粹的利他行为,比如无偿损赠,也通过某些间接方式,比如社会声誉的获得,得到了回报。研究这种行为,将对我们理解社会生活有很重要的意义。
        囚徒困境扩展为多人博弈时,就体现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社会悖论",或"资源悖论"。人类共有的资源是有限的,当每个人都试图从有限的资源中多拿一点儿时,就产生了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人口问题、资源危机、交通阻塞,都可以在社会悖论中得以解释,在这些问题中,关键是通过研究,制定游戏规则来控制每个人的行为。
        艾克斯罗德的一些结论在中国古典文化道德传统中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对应,"投桃报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都体现了"tit for tat"的思想。但这些东西并不是最优的,因为"一报还一报"在充满了随机性的现实社会生活里是有缺陷的。对此,孔子在几千年前就说出了"以德报德,以直报怨"这样精彩的修正策略,所谓"直",就是公正,以公正来回报对方的背叛,是一种修正了的"一报还一报",修正的是报复的程度,本来会让你损失5分,现在只让你损失3分,从而以一种公正审判来结束代代相续的报复,形成文明。
        但是,艾氏对博弈者的一些假设和结论使其研究不可避免地与现实脱节。首先,《合作的进化》一书暗含着一个重要的假定,即,个体之间的博弈是完全无差异的。现实的博弈中,对策者之间绝对的平等是不可能达到的。一方面,对策者在实际的实力上有差异,双方互相背叛时,可能不是各得1分,而是强者得5分,弱者得0分,这样,弱者的报复就毫无意义。另一方面,即使对局双方确实旗鼓相当,但某一方可能怀有赌徒心理,认定自己更强大,采取背叛的策略能占便宜。艾氏的得分矩阵忽视了这种情形,而这种赌徒心理恰恰在社会上大量引发了零和博弈。因此,程序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
        其次,艾氏认为合作不需预期和信任。这是他受到质疑颇多之处。对策者根据对方前面的战术来制定自己下面的战术,合作要求个体能够识别那些曾经相遇过的个体并且记得与其相互作用的历史,以便作出反应,这些都暗含着"预期"行为。在应付复杂的对策环境时,信任可能是对局双方达成合作的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预期与信任如何在计算机的程序中体现出来,仍是需要研究的。
        最后,重复博弈在现实中是很难完全实现的。一次性博弈的大量存在,引发了很多不合作的行为,而且,对策的一方在遭到对方背叛之后,往往没有机会也没有还手之力去进行报复。比如,资本积累阶段的违约行为,国家之间的核威慑。在这些情况下,社会要使交易能够进行,并且防止不合作行为,必须通过法制手段,以法律的惩罚代替个人之间的"一报还一报",规范社会行为。这是艾克斯罗德的研究对制度学派的一个重要启发。


        5楼2008-03-21 12:19
        回复
          .


          6楼2008-03-21 12:20
          回复
            赵汀阳新作
            "冲突,合作与和谐的博弈哲学" 节


            7楼2008-03-21 12:32
            回复
              4. 艾克斯罗德实验

               

              罗尔斯实验老谋深算却无助于解决问题,而艾克斯罗德实验很天真却令人鼓舞——有趣的是,艾克斯罗德实验中也正好是天真胜过老谋深算。艾克斯罗德1980年做过一个试图理解合作出现的必要条件的计算机实验[8],。艾克斯罗德的初始状态不需要诸如“无知之幕”这样的不正常条件,当然,它仍然不够真实,比如,博弈各方被假定为能力相等,而且不可能消灭对手而只能在得分上胜过对手。不过艾克斯罗德实验是比较仿真的,它不要求博弈者是理性的,甚至不一定是“利益最大化者”。仿真性使艾克斯罗德实验具有明显吸引力。

              艾克斯罗德设想了这样的博弈环境:(1)博弈者是多样的,理性或不理性,谨慎或投机,善良或邪恶,一切动机和心态都是可能的;(2)博弈回合相当多;(3)参赛博弈者也相当多;(4)博弈几乎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断变招。于是比较接近真实的“人性人”游戏而不是经济学家们喜欢的“理性人”游戏。

              实验是全体混战的循环赛,参赛的14个策略由“足够精明的”各种专家分别设计,每轮200回合,5轮共12万回合。可以选择“合作”或者选择“背叛”,双方合作则各得3分,双方背叛各得1分,一方背叛而另一方合作则背叛5分而合作0分。背叛的回报相当大,与真实生活的情况类似。比赛结果出人意料,一个具有善良、宽容和公正等优良品质的“一报还一报” 策略(TFT)以明显优势胜出。TFT策略非常简单:第一步选择合作;从第二步开始就模仿对方上一步的选择。这意味着:首先是善良,从不先背叛;其次是公正,如果对方背叛就进行回击;然后是宽容,一旦对方改正错误,就马上重新合作。而那些不成功的策略都太想占便宜了,总是主动背叛。在比较成功的策略群与比较不成功的策略群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得分差异鸿沟,比较成功的前8名策略都是善良的,所有不成功的策略都是与人为敌的。艾克斯罗德对这个太过美丽的结果不放心,第二次实验使参赛策略增加到62个。第一实验的结果事先公开,第二实验的策略设计者们都知道TFT的优势,可是大多数人还是宁可设计更复杂的敌意策略,可见大多数人多么希望多占便宜而不惜伤害他人。第二实验的结果仍然是TFT等善意策略胜出。这个实验被认为或多或少证明了“好心有好报”。

              这虽是人们的梦想,但经验事实并非如此。当理论与实际不符,肯定是理论出了问题。艾克斯罗德实验所以能够证明“好人笑在最后”,其中一个原因是其“杀不死”假定:每个博弈者可能失败(得分低),但不可能被消灭(杀死)。这个与真实世界不符的规定不能正确表达人生命运。这是现代学术司空见惯的失误:人们为了实验效率,总是把实验设计成一个容易计算但不真实的可能世界,这虽是理论允许的,但理论世界至少应该对于真实世界是一个可通达的可能世界,否则原理不能通用。艾克斯罗德实验与罗尔斯实验都存在这个困难,都改变了某些必要的存在论条件而使实验世界与真实世界不相通。采取了“杀不死”假定,生死游戏弱化成输赢游戏,博弈不再严重,命运不再严肃。杀不死等于永远还有机会卷土重来,这就限制了不择手段竞争的威力,所谓背叛就只能占到小便宜,从而造成善良策略具有博弈优势的假象。

              假如取消“杀不死”假定,重新规定为,当博弈者由于选择合作而遭受n次背叛(n次0分)就算被“杀死”,情况就会更接近真实世界。可以推想:在这个生死博弈中还是会有一些善良合作者最后获得胜利,但也有一些合作者被吃掉。这是个危险的信息,当一些合作者发现这个问题,就会选择“不出头”、“搭便车”甚至蜕变成背叛者。“坏人”占便宜的信息会使“好人”退化,这是一个真实难题。在艾克斯罗德的实验中,博弈者之间不能交流经验,即使可以交流,博弈策略也不会因此改变(因为程序是设计好了的),好人即使总是吃亏也将坚持只做好人,因此好像回避了这个困难,可是真实生活并不能回避这个困难。可以看出,艾克斯罗德的实验结果并不能充分有效地应用到真实世界中。
              


              9楼2008-03-21 13:29
              回复

                 

                艾克斯罗德的实验成果尽管有些疑问,但很值得分析:

                 

                (1)那些专门占别人便宜的博弈者在遇到同样的小人时,就会两败俱伤,这大概证明了“恶人自有恶人磨”。而且,如果坏人很多,坏人就反而占不到很多便宜。从进化角度看,开始时坏人会迅速繁殖,但坏人增多又使得坏人更多地遇到坏人,这样又导致无利可图,迫不得已就只好选择合作。而合作策略更能发展成稳定策略(由稳定回报所保证)。不过,合作策略的稳定性到底有多大仍然是个疑问。好人增多又会导致坏人获利,社会状况的循环反复是经常性的,事实上社会总是保持好坏因素混合存在的状况,这表明合作与背叛各有各的优势;

                (2)一个总是背叛的小人世界能够阻止任何其他策略的侵入,如果新来者是单个人的话。但如果新来者是一个合作性的群体,哪怕是很小的群体,却一定能够成功侵入并且发展壮大。与此相反,小人群体却不可能成功侵入合作群体,因为合作群体能够形成集体力量而胜过只顾自己的小人。这似乎证明了团结就是力量。如果按照这个规律,小人总是要失败的,而既然社会历史已经很长,现在应该没有小人了(小人们只好改过自新变成合作者)。这显然不可信。就像有数学家证明说,假如存在吸血鬼,哪怕开始只有一个,到今天也不可能有人存在了,因为吸血鬼不断壮大,而人迟早被吃完,所以不可能有吸血鬼。同样,假如好人总能够胜利,到今天就不可能有小人存在了——小人都只好变成好人。这里无疑隐藏着一个深刻的错误。真实的情况是,好人和小人都没有能够获得全面胜利;

                (3)艾克斯罗德还试图证明,合作的基础与其说是信任和友谊,还不如说是关系的可持续性,只有当人们有着值得重视的未来,才能保证稳定持续的合作,就是说,长远的未来使得持续关系具有价值,不存在未来就很难合作。这个发现虽深刻但并非没有疑惑。也许信任和友谊并非合作的必要条件,但仍然可以是充分条件;另一方面,可持续未来是否就是合作的必要条件或是合作的充分条件?这并无十分把握,事实上一意孤行不顾未来大有人在,有人宁可自取灭亡也故意不与人合作。而“没有未来” 也不一定导致背叛,有时反而会是合作,比如“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现象,这是因为,虽然“没有未来”注定了不再有利益回报,可同时也没什么可再损失的了,因此,“没有未来”是否导致背叛要取决于具体情景和人品。未来的权重和持续关系未必比信任和友谊更能够促成合作。不过,信任、友谊和高尚人品并不普遍存在,而与利益密切相关的未来权重和关系持续性却无处不在,在这个意义上,艾克斯罗德是对的。但同时我们必须意识到,未来和关系的持续性并非可以完全放心的合作条件。

                 

                在艾克斯罗德实验中,博弈者之间没有语言交流,只能根据对方的策略来作出回应。这是个有争议的设计。语言能够把本来需要在时间中一步一步做出来的事情化作语言空间里的“可能事实”来讨论和交流,这一化时间为空间的功能使得人类能够事先演习各种策略,从而避免大量实践失误。有声的博弈与无声的博弈有着根本差异。可以说,无声的艾克斯罗德实验不能充分说明真实博弈。尽管艾克斯罗德相信,成功的合作并不需要语言交流(他钟爱的例子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英法部队与德国部队之间没有通过语言而达成“都给对方留活路”的策略),但默契合作肯定不是主要的合作方式。通常人们无法在无语状态下充分知道对方的要求和策略,必须通过语言交流才能公开问题、摆明情况甚至亮出底牌。如果知己知彼,尤其双方都知己知彼,博弈情况将完全不同。关于他人的知识在博弈中无比重要,如果省略这个因素就会错误理解形势,例如关于未来的估计。艾克斯罗德在强调未来的重要性时,却没有把关于未来的知识考虑在内。博弈者自己估计的“未来”有可能完全错误,比如说,自以为是的博弈者虽然知道与他人会有长期关系,但他相信他人在未来仍然将一直是愚蠢的,于是决定不断进行欺骗和背叛,这有可能给他自己带来灭顶之灾。可见仅仅考虑到“未来”并不能保证选择正确的合作策略,而正确的关于未来的知识才是真正起作用的因素。语言的重要性就在于此,只有语言才能预告未来,提前说出来而把未来变成预先可见的。仅仅通过经验去理解未来是不可靠的,正如休谟定理所指出的,从有限经验推知未来永远是个幻想。
                


                10楼2008-03-21 13:29
                回复

                   

                   

                  5. 哈贝马斯对理性对话的厚望

                   

                  “正确的”语言活动是否能够化敌为友?是否能够促成由背叛到合作的进化?这是个更为复杂的问题。这里需要讨论一个与罗尔斯和艾克斯罗德都不同的哈贝马斯问题。罗尔斯和艾克斯罗德也非常不同,但有一点相同,他们设想的都是实验室里的游戏,都是由不真实的博弈条件和不真实的人所构成的,都分别省略了一些不能省略的条件。语言活动就是一项决不应该被省略的条件。

                  罗尔斯游戏没有明文规定不许进行语言活动,但无知之幕使大家都非常缺乏信息,于是对话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可说的;艾克斯罗德游戏里的策略是预先设计好的程序,即使可以交流也不能更改,而且他相信没有语言交流也同样能够达成合作。忽略语言活动正是使实验游戏与真实世界难以相通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忽略语言活动就不是好的游戏设计。哈贝马斯发现罗尔斯的一个缺陷就是他想象的人都是在“独白”,这不是有效的语言活动,独白的反思并不能代表别人的观点,更不能代表所有可能的观点,因此罗尔斯原则必须通得过“对话检验”才能被证明,否则就只是一厢情愿。

                  说话的内容能够表达利益和价值冲突,因此,话语的世界必定是个政治的世界。甚至,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当使用这样而不是那样的语言去命名、定义和描述世界,就同时是在重新创造事物(福柯指出语言安排了事物的秩序),比如说,当谈论某种神怪就是创造了这种神怪。把某种事物定义和描述成这样而不是那样,创造这样而不是那样的事物,赋予事物这样而不是那样的价值,这是支配心灵的最有力的政治,语言规定的思想空间、思想方式以及思想对象变成最大的政治问题,甚至可以说,没有语言活动就没有政治。在这个意义上,哈贝马斯设想的以语言活动为核心的游戏是更值得分析的模型。哈贝马斯游戏不必是初始游戏,而是任何阶段都可能出现的一个游戏状态,它实际上是哈贝马斯推荐的一个据说能够保证形成合作的理想化游戏状态。对于哈贝马斯来说,初始游戏是什么样的状态并不重要,只要能够进入“交往对话”游戏,就有望消除冲突。由于拒绝各种人为条件(如“无知之幕”等),哈贝马斯游戏具有高仿真性,但却是一个难以成真的理想化乌托邦。

                  哈贝马斯游戏模型是“理想说话环境”(ISS)。这一想象源于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公共领域传统,相当于想象了一个“最好的公共领域”。公共领域虽好,却并非必然成为人们的集体选择,因为没有理由证明公共领域游戏必然对每个人都更有利,也不能证明这个游戏将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共同结果(独裁者、宗教狂、偏执狂、强人、官僚主义者、暴力倾向的人等就不见得选择这一游戏)。如果不允许自由选择,就不可能证明什么样的规则、契约和制度将是人们真正的集体选择。自由选择蕴含着任何可能性,那么,人们为什么将放弃冲突而改为对话,还是个未决问题。可见一个缺乏初始性的游戏终究是不彻底的。

                  权且假设人们都愿意进入对话游戏。ISS要求所有人平等地理性地公开对话,最后达成同意。对话规则为:(1)任何人都有资格参加对话;(2)任何人都有资格提出自己的任何观点和质疑任何观点,都有资格表达其欲望、需要和态度;(3)任何妨害(1)和(2)的行为都被禁止[9]。另外,对话沟通的有效性标准是:(1)所说的话必须是“能懂的”(comprehensible);(2)所说的话必须是“真的”(true);(3)所说的话必须是“真心的”(truthful);而且(4)所说的话以及说话方式必须是“正当的”(right),即论辩必须合乎理性标准,观点必须有正当理由[10]。

                  这些平平无奇的要求其实是很难被满足的。哈贝马斯观点与其说平庸还不如说幼稚。越是最起码的道德规则就越不可能落实为普遍必然的实践,比如说谎,就无法避免,有些谎言甚至有助于拯救和正义;虚情假意也不可避免,许多时候需要给人面子;说话永远正当和正确恐怕歪曲人性,没有激情、偏心、任性和愤怒,只有干巴理性,一切正确,生活却不值得一过了。当然,哈贝马斯可能会说,ISS只适合专门时刻,平时就不用那样。这多少是个辩护,但还是说不太通,因为大多数共识、契约和制度都是在平常生活中经过长期博弈和磨合而形成的,是在日常谈话中逐步形成的,而不是在会议桌上谈判而成的。平常生活的长期实践是绝对必需的,因为生活的丰富性超出我们的想象力和理性能力,各种事情只能慢慢发生,不可能一切未雨绸缪、百无一漏而胸有成竹,那是典型的德国唯心主义妄想。维特根斯坦关于“遵循规则”的研究早已分析了具体实践是如何把好像明确的规则做得面目皆非的。“说”了不算“做”了算,这是生活的最终道理。制度和规则是长期博弈所形成的均衡,是“做”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除非“说”成为一种“做”(日常语言学派就研究“说话就是行事”的问题),这意味着,“说”必须足够丰富以至于能够反映“做”的丰富性。
                  


                  11楼2008-03-21 13:29
                  回复

                    关于“和策略”,最后的问题是:(1)“和策略”是否能成为解决任何冲突问题普遍适用的模式?这一点还没有充分理由来证明;(2)保证“和策略”得以成立的客观条件是存在着某些巨大可分享的公共利益,而且,各人所能分享的公共利益大于或重于各人所能独占的私人利益。这一点并非普遍现象,很难想象任何一个游戏总能有足够大的公共利益;(3)另外一个足够诱导人们选择“和策略”的客观条件是存在着互补性利益。但是,是否存在着互补性利益的判断以及对互补性利益的评估显然需要理性对话,有效的理性对话需要人们对各种形势各种事情有着正确认识,而“正确的认识”是很难达到的——正如苏格拉底指出的,如果人们真的有了正确知识就不会犯错误了,可问题就是人们总是没有正确知识。

                     

                     



                    --------------------------------------------------------------------------------

                    [1] (美)肯·宾默尔著,王小卫、钱勇译:《博弈论与社会契约》第一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1.2.4.

                    [2] 荀子:《荀子/礼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

                    [3]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137. 

                    [4] 类似的智慧可以参考宋朝张咏公断“兄弟分家产”的故事:兄弟分家,哥哥主持分家,弟弟认为少分了,哥哥不承认,张咏说,其实解决方法很简单,哥哥的财产和弟弟的全部对换就可以了。

                    [5] 石元康:《罗尔斯》,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pp91-97.

                    [6]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1971, p.302.

                    [7] (美)艾克斯罗德著,吴坚忠译: 《合作的进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p.3.

                    [8] R. Axelord: Effective Choice in the Prisoner’s Dilemma.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24: 3-25. 1980. 

                    [9] Habermas: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 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0. p.89. 

                    [10] (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pp.99-100.

                    [11] 我关于“理解不能保证同意”这个命题的论证参见Understanding and Acceptance, 《les Assises de la connaissance reciproque》,France,Le Robert, , 2003. 

                    [12]从齐美尔、卢曼到福山等人有关于信任的研究。许多关于信任的解释其实只是解释了信任的积极作用,例如卢曼发现,信任是对社会事务复杂性的简化机制。同样,许多经济学家也认为信任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13] 《管子》。

                    [14] 《国语/郑语》。

                    [15] 孔子的原始表述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见《论语\雍也》。


                    15楼2008-03-21 13:29
                    回复
                      • 219.130.179.*
                      这个


                      17楼2008-09-17 02: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