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沈沐,就爱死了路昔辞的这份无论什么都不看在眼里、不放在心上的不近人情。
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沈沐就发现自己有轻微的受虐欲,渴望男性的气息,想要被掌握与被保护,并且迷恋冷硬的长靴,无论是粗犷的还是优雅的。
这种性倾向让沈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彷徨和恐惧,知道他遇见了路昔辞。
如果是路昔辞的话,无论被怎样对待都没关系的吧。
B
沈沐和路昔辞关系很好,连路昔辞自己都承认过他们是一对好基友。平素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翘课一起打游戏。
沈沐一直都很小心的维护这份友谊,从来不敢越界踏过雷池一步。
因为他知道,路昔辞虽然是个双,偶尔的419并不忌讳男人,可是十分厌恶和身边相熟的人发生些什么超越友谊的事情。那些垂涎的目光让路昔辞恶心,所谓的爱情路昔辞也根本无法理解。
不过这也没关系,对沈沐而言,只要他能够守在路昔辞的身边就够了,无论以什么样的身份。
可是今天,路昔辞完全没有理会他,一下课就一个人先离开了,并且还是往校门外走。该死,这个要天黑了!
等等,今天是星期五,路昔辞该不会是去找人xxoo吧?他到底要不要跟上去?虽然这涉及到路昔辞的隐私,可是,可是他真的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潜藏的欲望驱动着他的身体,仅存的理智也在拼命为自己找借口。
他只是担心路昔辞会被坏人骗而已。对,一定是这样。
最终,沈沐还是输给了自己那些管不住的感情,鬼鬼祟祟的跟了路昔辞一路。期间好几次都露出了马脚,不过幸好,路昔辞似乎并没有发现。
厚厚的云层不仅遮掩了星光,也朦胧的月亮,不过对于灯火通明的酒吧一条街而言完全不是问题,各式各样的霓虹灯让整条街都比白昼还要明亮。
沈沐跟着路昔辞进了一间名为“黄昏后”的gay吧,为什么会沈沐知道这间从未踏足的酒吧是gay吧?那完全是因为一进去就被满场拼命散发荷尔蒙的汉子给气笑了。
不论是那些穿的少到和没穿一样的,还是穿的西装革履衣冠禽兽的,或者那些穿得杀马特非主流的,酒吧里不少男人都像只狼似的直盯着路昔辞,好像下一秒就会扑上去给路昔辞舔靴。
世界上给gay这么多,一小般都是纯零只想被压的,大部分都是可攻可受主要取决于与对象相性的,而像路昔辞这样气场强大的纯主儿其实很少见,酒吧里还没伴的男人都像闻到腥的猫一样关注到路昔辞身上了。
路昔辞一袭茶灰色的及膝长风衣,料子硬挺与军装质感差不多,左肩上的肩章银底绯纹,偏却有一个连帽平添三分慵懒随意。雪白的针织毛衫领口大开,露出里面浅青玉色的衬衫立领。黑红色的皮带勾勒着繁复的花纹,精美的像是西幻小说中的魔法阵。窄腿西裤更是将一双大长腿修饰的性感至极。
但最令人难耐的还是那双14孔的深黑色马丁靴,快到膝盖的高度给人一种禁欲感,英氏的厚适硬底更是高高在上,略显松垮的鲜红色系带却在夺人眼球之余令人窒息,心甘情愿的被诱惑,献上灵魂与忠诚。
沈沐一直知道这个男人非常适合靴子,却从未料到有这么致命,每一步都像是踏在人的心尖上,不存在的摩挲声振聋发溃,想要臣服,想要属于他。
将沈沐从悸动中拯救或者说强拉出来的是路昔辞身前的男人,目测186+的身高,紧实不夸张的肌肉,右手端着一杯三彩色泽的鸡尾酒,衬衫松松挽到手肘,性感的薄唇开合:“喝一杯?”
路昔辞余光扫了扫酒杯,无视男人眼中势在必得的欲火,似笑非笑,因为答话。
等了半晌,那男人似乎按捺不住,复又开口:“可以让你在上面。”
路昔辞小小打了个呵欠,手掌托腮,心中默数:“3,2,1。”
TBC
PS这么久还没写到肉,楼主只想说不科学,我萌萌的小短篇难道又要变得长长长了吗?
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