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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橙||140930 北平旧事 【鹿橙/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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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Y.F
很久没有看见你 又熟悉又陌生 你啊 发型变了 穿着变了 好像连味道都变了 会不会就这样忘了呢 那样的话真遗憾
但遗憾的是
忘也忘不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09-30 00:36回复
    @蓝家Dawn
    ﹏﹏﹏﹏
    W.Y.F
    很久没有看见你 又熟悉又陌生 你啊 发型变了 穿着变了 好像连味道都变了 会不会就这样忘了呢 那样的话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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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09-3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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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帅的海报

      ﹏﹏﹏﹏
      W.Y.F
      很久没有看见你 又熟悉又陌生 你啊 发型变了 穿着变了 好像连味道都变了 会不会就这样忘了呢 那样的话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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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09-3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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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0年夏】——
        【1】
        金钟大刚搬来北平的时候着实被豆汁儿摆了一道。
        灰色的浆汁盛在宽口的正德瓷碗里,旁边摆着焦圈和辣咸菜,简单几样凑成了城里无论男女老少都会端上餐桌的吃食。
        端起碗放在鼻尖嗅了嗅,一股微妙的味道窜进鼻腔……
        他皱了皱八字眉安慰自己:兴许这玩意儿跟臭豆腐似的,闻起来臭,吃到嘴里就贼溜儿的香呢?
        ——然后就捏着鼻子一气儿灌了一大口。
        “咳——咳咳……”这一咽不打紧,豆汁儿里那股酸腐气呛得他咳了好一会儿。
        “不是本地人吧您?”一抬眼,一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男孩儿咧着嘴搁那儿瞅着他——长得挺白净,谁知一脸的痞气。
        “嗯。”好容易不咳了,金钟大一边闷葫芦似的应了人一声,一边偷偷打量那人:外面一件水色琵琶襟坎肩,里头一件象牙白长袍,脚蹬一双青缎子面布鞋——活生生一副公子哥儿打扮。
        再瞄一眼自个儿——上头藕色短衫,底下藏青便裤,踩一双黑旧布鞋……不知怎的嘴里原本泛酸的豆汁儿渣滓突然没了味儿。
        “要说这豆汁儿啊——”那人自顾自端起碗说书似的开了腔:“就得配着这咸菜丝儿!概儿不论您是头一回吃还是吃惯了嘴儿,辣得舌头发麻的当儿口来碗豆汁儿——啧,吸溜儿着还觉得倍儿爽!”
        一身光鲜的男孩儿操着满口地道的北平话,举止不造作反而透着一股子市井气儿。这倒让金钟大松了口气——好在不是个书腻子。
        然后便大着胆儿照人脸面儿上看。
        明眸皓齿小脸盘儿,长得跟面团儿捏出来的小姑娘似的。
        “哎,要不您试试?”碗又被重新推回来,那人俯身过来的时候金钟大才看清他下嘴唇儿那儿有道浅浅的印子。不显眼,但是让人看了没来由的可惜得慌——就跟无瑕的白瓷上裂了道丑不拉几的缝一样。
        金钟大先看了那人一眼,然后将信将疑地夹了几根咸菜,嚼了几口之后舌尖果然泛起酥麻,于是他第二次端起碗嘬了一口汤汁,烫在舌尖立马落了汗——嘿,还真是那么回事儿!
        看着对方明显好看了的脸色,那公子哥儿一脸的舒坦:“怎么样?兄弟我说的可是实话?”
        金钟大憨憨的冲人实诚一笑,这就算开了口了。
        “我好容易出来透透气儿,能认识也算是有缘,咱不如互报个姓名,日后便是朋友了。”清早的日头这会子才开始有些晒人,那人半边脸映在光里,光洁柔和,跟画儿似的。
        “金钟大。刚从南方搬来。”
        “我姓鹿,叫鹿晗。去城西打听‘鹿家’人家便知。”
        金钟大刚想作揖却收到对面伸过来的手——
        “朋友嘛,没那么多礼数。”
        迟登一了下,然后紧紧握住。
        【2】
        很快到了开学的日子,学校里随处可见穿着中山装的男生以及素衣黑裙的女生。金钟大规矩地整了整学生帽,微微低着头汇入了青春洋溢的人流中。
        开学典礼在早已被布置一新的礼堂拉开序幕,一向对这种“抛头露面”的表演不感兴趣的金钟大窝在座位上神游。恍惚中记得舞台上的人张圆了嘴巴唱着大家听不懂的洋文歌,说是意大利语的,一曲终了赢得满场掌声——出于礼貌他不得不跟着拍手。
        只不过不知为何,心里一边嫌恶一边又反常的生出莫名的羡艳……
        正想着,突然听见一色儿掌声中一个异样的声音:
        “嘿!金钟大!”
        回过头一看,一张白净的脸在一片黑压压的中山装中格外突出——尤其是那张脸的主人还兴奋地冲他挥着帽子……
        被周围一圈人眼神问候着,金钟大吓得赶紧对那人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马上扭过头去。
        原来,他也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本想着那日一别后应该很难再见了,没想到……
        不禁勾了下唇角。
        金钟大本就对台上在演什么不很走心,这下更是充耳不闻——他突然对这个还很陌生的城市有了些许好感。
        终于捱到散场,一个清瘦却有力的身影穿过层层叠叠的人墙愣是挤到了金钟大身边,也不顾人多,一把搂过他的脖子热乎地打着招呼:“哥们儿,又见面了啊!”
        金钟大本就被挤得有些头昏脑涨,这一下被人“制住”更是有些重心不稳。但他没说什么,仍是一笑:“嗯……挺巧的~”任那人半吊在身上。
        后来才慢慢知晓,鹿家是北平城里头颇有名望的大家族,而鹿晗是家中长子,从小左手捧四书五经右手执刀枪棍棒、嘴里含着金算盘长大的。不过照鹿晗自个儿的话说,也就是会背几句“鹅鹅鹅”、耍几招花拳绣腿,做生意不敢说,起码不会让人给算计了。
        说这话的时候,鹿晗正和发小儿张艺兴一块儿领着人生地不熟的金钟大遛弯儿。
        跟别家少爷比起来,他倒更像是个整日和街头混混打联联的跌份儿主儿。
        仨人来到一处小摊儿前,鹿晗见金钟大闻见香味儿就有点儿走不动,便摸出几文大钱要了份儿驴打滚儿。
        要说这驴打滚儿,有个文雅学名叫“豆面糕”,可从没人叫,好似文绉绉的反是俗的。
        金钟大眯着眼咬了一口江米面儿红豆馅儿的小吃,没一会儿便眉开眼笑起来:“好吃。”
        鹿、张也笑起来,一人一边儿搭着人肩膀,跟打小儿就穿同一条开裆裤那般亲密无间,几人在热闹的街上不疾不徐地走着,有一搭没一搭聊开。
        金钟大家中有老母亲,常年犯着风湿毛病。他打小儿便没跟生身父亲打过照面,自懂事起便出去给人打短工贴补家用。
        在母亲的坚持下,几年虽过得磕磕绊绊也总算是没把书本落下。
        此番只身来到北平,为的就是用功念书学些真本事,好赚大钱给母亲治病,让老人安享晚年。
        其实鹿晗一早就知道他经济不宽裕,且不说入学前就见过他穿短衫,即便是在学校里碰见了也不难分辨——他们的校服都不是学校统一定制的,虽说乍一看款式如出一辙,都是立翻领、对襟、前襟五粒扣、四个贴袋、袖口三粒扣,但面料却是大相径庭。像他和张艺兴这种人家用的一般都是海军呢子,摸起来厚实平滑。而金钟大的中山装却像是一种很廉价的布料做的——搂住他的时候肩头那里很硬,隔着袖子都觉得硌得慌,想必穿起来也舒服不到哪儿去——大概连自己能叫上名字的品质已经算次的大众呢也比不得。
        不过,鹿晗并不在意这些。
        虽然他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没个正形,但心细胜发丝却是天生的。鹿晗心里什么都通透,跟明镜儿似的,只是他想活得轻松点儿,所以干脆当自己看不见。
        他不在意朋友的“身价”,觉得看准了人就好好待,有福分着享,有苦帮着抗,这便够了。
        说起初见那日早晨故意上前跟金钟大搭话,其实并没有什么十分特殊的原因——“这人唇角竟是往上翘着的,不笑自弯,真真儿是稀罕。”这是鹿晗当时所想。
        弯弯的,像一只精细小巧的钩子,一下子就把他的魂儿给勾了去。
        ﹏﹏﹏﹏
        W.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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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9-30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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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1年春】——
          【5】
          春天一来,雪便很快消融。
          又回到熟悉的校园,看见熟悉的身影,可金钟大竟觉得有点物是人非的味道。
          ——在学校的紫藤长廊里,鹿晗和黄子桃正一个立一个坐,旁若无人地说笑着。
          尽管除了补习和必要的接触他都尽可能地避着走,但那俩人就好似不散的阴魂,每日每日出现在金钟大的视线里,挥之不去。
          “钟大!走,一块儿吃饭去。”某天该吃晌午饭的空当儿,鹿晗突然跑来勾住金钟大的脖子,好像这些天来一直无暇顾及人家的人不是他一样。
          “……”对于那人久违了的亲密举动,金钟大着实是有些诧异的。他原想一把扫开肩上的手臂,冷冷地问一句:怎么不陪黄同学了。但是他没有。“今儿怎么有空?”他只是用了最平静的声音和最和气的表情,说了句最不痛不痒的话。
          “怎么,不高兴跟我一起吃啊?”鹿晗说这话的时候还是那么痞气,好像从来都没变,好像一切都只是金钟大在无聊乱想。
          换句话说,就是吃饱了撑的。
          自作多情。
          然后一切又回到正轨上,上课,补习,和鹿晗闹腾。
          没有黄子桃。
          对于这个小插曲鹿晗始终没有做过任何解释,金钟大也从来不主动开口问。
          尽管他真的,挺想知道。
          随后的日子就像流水一样,他们在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及时行乐,终于熬到毕业,准备到真正的社会中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1934年夏】——
          金钟大在鹿晗的鼓励下于毕业晚会的舞台上唱起了《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扶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
          来时莫徘徊
          天之崖,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
          惟有别离多.]
          ……
          伴君千日,终有一别。
          金钟大的根在南方,所以他不得不回去。
          尽管北平留下了他青春里最珍贵的。
          走的时候鹿晗紧紧抱住了他,紧到金钟大简直要喘不过气。
          说了些告别的话,鹿晗突然拽下了金钟大袖口的一粒扣。
          而金钟大只是看着他,他想在心里留着他的样子。
          “大老爷们儿的,都不准掉金豆子啊!”
          然后便是各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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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Y.F
          很久没有看见你 又熟悉又陌生 你啊 发型变了 穿着变了 好像连味道都变了 会不会就这样忘了呢 那样的话真遗憾
          但遗憾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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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9-30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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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遗憾的是
            忘也忘不了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9-30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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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喜欢这种感觉的文,特别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2-10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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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看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3-09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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