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29岁的徐青(化名)大学毕业后一直闲在家里等吃喝,还将一名女网友带回家长期同居。面对父母劝说,他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最近,被啃老长达7年的徐先生和朱女士夫妻将儿子诉至海淀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赶独生子出门。
啃老,我们这个社会似已司空见惯。但啃老啃了整整7年,自己啃了不算,还带个女网友回来一起啃的,终究还是少数。现在,这个“极品啃老儿”终于让忍气吞声的父母忍无可忍,于是一纸诉状上法庭,从此割裂了这条多年没舍得剪断的啃老“脐带”。英国作家巴特勒曾说:人生的许多不幸皆缘起于这样的家庭,“它过长地维持了家庭的联系,弄得家人勉强地而不是自然地生活在一起”。
上法庭,是痛定思痛下的决定,是子女而立却不立,不得不下的决断。但不得不说的是,现在中国,许多父母对“啃老”依旧持宽容态度,只要自己有能力,就愿意为子女多做一些事情,甚至表现出一种溺爱。毫不夸张地说,不少“啃老”家庭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老人心甘情愿让子女来“啃”,这也变相助长了家庭伦理走向畸形,责任走向错位。之所以这位“极品啃老儿”能够大言不惭地声称“父母有义务养自己”,恐怕也与家庭常年的纵容、溺爱不无关系。
不过,撇开个别家庭的教育问题不谈,当下中国的“啃老”问题日益突出,“啃老族”逐渐呈现高龄化的趋势,这种现象已足以让人反思和警惕。事实上,因“啃老”闹上法庭的毕竟是个例。在城市的庸常生活中,不知道还有多少家庭的子女,一大把年纪了还赖在家里蹭吃蹭喝,有的成了家,干脆带着老婆、孩子一起“啃老”。更可悲的是,不少家庭的父母要么是乐在其中,要么是敢怒不敢言。有报道称,“啃老”引起的家庭纠纷大约占整个家庭纠纷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父母都有能力、有意愿去承担“啃老”之重。“啃老”背后,既有子女的贪婪,有家庭教育的责任,也有时代与社会的问题。
在当下的中国城市家庭,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从一出生他们就获得了两个家庭的宠爱,他们也无需通过兄弟姊妹之间的竞争,去获得父母的青睐。而只拥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往往又对孩子倾注了过多的期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他们都想尽办法满足子女。子女可谓予取予求,这使得很多孩子在孩提时期就认为,他们所获得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当他们走向社会,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挫折时,回到家中“啃老”就会成为一种很自然的选择。父母则出于子女目前的生存和今后自己养老的考虑,不得不纵容“啃老”现象的发生。毕竟,家里只有一个孩子,父母往往舍不得孩子受委屈。更重要的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自己今后生病、养老还要靠子女,如果此时不善待子女,今后会不会不受子女待见?
种种原因,造就了今日积重难返的“啃老”问题,甚至造就了大言不惭嚷着“父母有义务养自己”的大龄“极品啃老儿”。痛定思痛,杜绝“啃老”,需要的不仅是立法禁“啃老”的法治保障,也不仅是家庭教育的反思,恐怕还离不开社会保障、家庭成员结构多元等大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