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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安二三事——若还与他相见时。 李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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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百度


1楼2014-07-31 14:38回复
    差点没找到自己帖子……ORZ
    这文是在毕业论文结束前写完的,短篇。一开始是在晋江上自娱自乐……
    然后我实在按耐不住想和同好们分享的心啊喂~于是复制粘贴到这里
    因为很喜欢《鹤唳华亭》,所有里面有些句子有借鉴,看出来的筒子们求放过……~~
    下面开始贴正文。


    2楼2014-07-3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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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你学几天武罢。”
      早膳时,王元川说道。
      央初被惊得不轻,啧啧。爹爹这是有成为怪老头的趋势了,心下存疑,便试探道,“礼法舞蹈都不学了么?私塾不用去么,我还挺喜欢山长和育幼堂的小孩儿。”
      “女子还是得有些防身技巧。”爹爹笑了,“以前只道你太野,便没有让你学。如今你大了,身边也只有无双跟着,两个女孩子未免不安全。”
      央初偷偷咽了口唾沫,埋头,避免自己眼里的精光被父亲发现。
      “我想着你以前有些武学基础,那么就学几个月吧。”
      “诺。”
      待到央初去了自家后院等武术老师的时候,一位侠士从天而降,待看清来人,她惊得下巴差点脱臼。
      生活最近很是惊悚。
      老乞丐修整得很有型。一把铁骨折扇,腰间配把翠玉刀鞘的短剑,虽鹤发,却当得起童颜二字。腿一点也不瘸,笑意盈盈地朝她走来。
      “侯爷千金,有礼了。”
      央初被这笑容晃得有点囧,一个人惊变两种风格,岂止是惊悚,简直就是惊悚惊悚太惊悚。
      “先生好。”她颔首抱拳。
      “在下药王谷薛坤。”他伸手发功,隔空从三米外取了把椅子。
      央初见状登时干脆利落地跪下了,“师傅在上,受徒儿王央初一拜!”
      “到底是孩童心性。”薛坤敛了笑容,复又转了话题,“昨日烧鸡有点咸。”
      薛坤与王元川算是老相识。彼时王元川在郴州江钟离处学琴艺,薛坤那会儿也是文艺的主,自家药学武学不甚精进,反倒吵着要做一代琴师的高徒,然后成为一代琴师。薛家与江家世交,薛家家长既然义正言辞地反对,那江钟离断没有收薛坤为弟子的可能。哪怕薛坤在江钟离门外跪了三日,滴米未进。
      王元川看他可怜,又不忍忤逆恩师,便约了他去寿阳山教他鼓琴。王元川的琴艺在江钟离手下弟子中算是佼佼者,薛坤自然听话。然而,啧,央初的师傅毕竟天赋有限,学到《秋风词》便已心力交瘁。日后薛坤的梨花神针和乾坤正骨响彻江湖,却没人知道无论他手在人身体上多么灵活,一拿去摸古琴……王元川津津有味地讲着过去的故事,央初极其严肃地控制着面部表情。
      “嘛,嘛,人生在世,不如意者十有八九”,薛坤把玩着手里的扇子,尴尬地笑笑。


      5楼2014-07-3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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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啊…………………………………这里召唤人气啊………………………………………来人啊…………………………


        6楼2014-07-3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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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的来一发
          “若还与他相见时”,引自一个很喜欢的元曲小令
          贯云石《清江引》
          若还与他相见时,道个真传示。不是不修书,不是无才思,绕清江买不得天样纸。
          这种恋爱的小心思不能更赞。
          欢迎各位踊跃给文章提建议,虽然这会儿仍然只有我一个人悲催地更帖


          8楼2014-07-3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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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次性都更完~大家就不用“只看楼主”了。
            哀家是不是很赞!!


            10楼2014-07-31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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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一葫芦酒。
              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李佑一身骑马装束,毫无原先的纨绔气质。时不时将自己的酒与央初的葫芦相碰,喝起酒来便原形毕露,各种媚态。
              “小娘子,此时不是碧云天,也不是黄花地,也没有白马啸西风。”
              李佑抬手为央初拭泪。唐管家曾把他拉到一旁,说自家小姐颇无千金之风,望五皇子海涵。李佑当时只是笑而不语,如今便是笑不出来了。
              “今日一别……”他顿住,还是不要太煽情了,“我……”
              “保重。”央初止住哭,声音软软糯糯,带了些哭腔,沙沙的。
              “恩。”他起身,拍拍她的肩膀,“央初,保重。”
              “若我,若我也去淮南。”她在他身后大喊,她知道自己有点,蠢。
              李佑闻言,微微回头,把哭得梨花带雨的央初的脸深深地记在心底里。
              他摇头。
              他打马走了。


              11楼2014-07-3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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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4-07-3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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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贴结局
                  我自己写的时候也觉得收尾太快了,有些潦草了
                  +++++++++++++++++++++++++++我是李佑脑残粉的分割线+++++++++++++++
                  落落大方,窈窕淑女。除了偶尔有点没形象可言。
                  李佑想起长安有这么一位闺秀,算起来也是他的小师妹。
                  他提笔写信,附寄一瓶桃花酒。淮南桃花酒,比长安城的更香冽,想必她会很喜欢。他微微笑,眼前是她第一次参加京城大会时明艳照人的样子,不过十三岁,却出落得那么动人。《高山流水》,他母妃爱极了的曲子。
                  再见时,他醉酒太甚,平日里的纨绔习气来了个总爆发,巷子里堵了个和她眉目相似的女子便要轻薄,算了,对她羞愧之事实在太多。
                  年少时他喜欢过一个人,浅浅淡淡,温温润润的喜欢。那人儿笑得花枝乱颤,哭得梨花带雨,那年他被父皇逐出长安,她在他耳畔低语,“静心,勿反。”
                  她也曾用尽一生的力气,怯怯地问:
                  若我,若我也去淮南。


                  15楼2014-07-3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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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贴少了= =\\\\\
                    =========================分割线=====================
                    时间机器修好了,唐管家也走了。
                    爹爹也为央初做好了嫁衣,她试穿了一下。穿上是极美的,只是她偏执,认为只要旁边不是那个眯缝着桃花眼的人,再美也是枉然。
                    偶尔瞒着爹爹去黑店打工。偶尔揍几个招人烦作威作福的小朋友。孩子家长找上门来,王元川也只好和女儿讲道理,毕竟,这几个小孩确实招人厌。而王央初居然能在如此逆境下能再拿到京城之花,王元川只能表示女儿实在是天赋异禀。
                    十八岁,她离家。
                    她准备了这么久的淮南之行。王元川无奈扶额,看着女儿风风火火上了马车的背影,心中酸涩与难舍一同袭来,于是他在身后大喊了一句:“李王氏!勿要忘了爹爹!!”
                    王央初听到李王氏这么有爱的称呼,立马热泪盈眶,从车厢内探出头来向爹爹招手,老爹也以热泪回应。
                    说到底还是舍不得的,老头子喜滋滋地想,看着书房里女儿送自己十来幅画像,有临摹她母亲的,有一家三口的。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偷偷画了这么多,眼泪又下来了,想到这多难的世上,他不是唯一一个最期望央初幸福的人,老头子咧嘴笑了,丑丑的,帅帅的。
                    ++++++++++++++++++++++++++++++++++++++++++++++++++THE END++++++++++++++


                    16楼2014-07-3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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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还没人啊…………简直石沉大海惹


                      17楼2014-07-3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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