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吉县东城乡柏东村村民。郭武旺自担任我们村支书以来,根本不为民办事,只一心贪污县拨各项惠民款,从2010年至今,县里拨给我门村的各项惠民款约200多万均被郭武旺非法占为己有,我们于2014年5月将郭武旺的贪污犯罪事实举报到吉县纪检委。经县纪检委查实:郭武旺仅贪污2013年上级拨给我村特困扶贫移民款一项就达22.5万元(上级按8户34口人,每口人8500元拨给,共计28.9万元,郭只发放每户8000元,而将其余22.5万元占为己有)。但我们举报的其余贪污事实均没有得到查证落实,希望能引起领导和执法执纪部门的重视,逐一查证落实郭武旺的贪污犯罪事实,严惩腐败分子!
1、2010年县拨给我村支部活动室建设资金5.6万元,不知去向。
2、2010年—2011年县拨苹果套袋款6万元,活动中心防护网5万元,不知去向。
3、2012年县拨活动室补助1.9万元,不知去向。
4、2012年县拨雹灾自救款2万元,被干部私分了。
5、2012年县拨沼气建设款5.167万元,不知去向。
6、2012年县拨果树配套款7万元,不知去向。
7、2012年县拨劳动力转移培训款2万元,不知去向。
8、2012年柏东村把村集体供煤私自倒卖非法收入,装入自己腰包,用承包款给农民退还。
9、2013年县拨环境整治款2万元,不知去向。
10、2013县拨推地工程款22.4万元,花销不公开。
11、2013年县拨开发工程款28.2万元,不知去向。
12、2013年县拨农业增产补助款4.775万元,被干部私分了。12、2013年县拨扶贫款27.6万元,不知去向。
14、2013年农业局拨农业补助款14万元,还收村民3.9万元(每户收500元没有任何收据),不知去向。
谨呈
附村民签字及相关证据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