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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


IP属地:北京1楼2014-06-14 19:00回复
    道生法?


    2楼2014-06-1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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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到与韩非的法家就融入了黄老道家滴思想~~~~~~~~~~·


      4楼2014-06-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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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道可道非常道的原因,使得道显得飘渺无常呀,那么,道所表达秩序、规则~~~~~~~~~~~~~如何在人间在社会体现?
        那么,法就成了道滴载体之一 ~~~~~~~~~~~而法,正好也是为了建立秩序~~~~~~~~··


        5楼2014-06-1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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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开篇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说出了道【本原性,虚无性,运动性】。
          道是先天地而产生的,它是天地万物的来源,正是因为他的本原性,他并不依靠任何外力,它永远是独立存在,也不会变化它的形状,因为它没有形状,本身就是无形的。
          道虚无,人认识起来才困难:不能用感官去直接认识,而是需要内心的领悟去认识。然而不同的人领悟的又会有差别,无法保证所有滴人真正滴认识道吖~~~~~~~~~~~~
          而法是能够为人感知滴,是接地气滴~~~~~~~~~~~~~~·能够为“道”在人间代言,是道滴载体之一~~~~~~~~~~~~~·因为道也生德,所以只能法是载体之一~~~~~~~~~~~~~~~~~·


          6楼2014-06-1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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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生法,法生德。
            用西方的科学(软件工程)解释:
            道如同对象(object)的属性、方法,是客观规律;
            法如同面向对象(OOP,object oriented programming),是对对象事物的实体以及其属性、方法进行抽象、封装成类(class),简单的说就是对各类事物属性制定的标准;
            德如同面向切面(AOP,aspect oriented programming),是对不同类中分离出的通用的功能需求,简单的说就是对不同类事物行为的评判。
            举个例子,法要求的是文士运筹治国、武士阵前杀敌,农人多重粮食、工人努力做工。无论士农工商立功纳粮纳税,多为国家做贡献都是爱国,这就是德。
            在软件工程中,AOP永远无法代替OOP,核心需求永远是OOP来实现,而AOP的作用只是对OOP进行整合。AOP与OOP不但不是互相竞争的技术而且彼此还是很好的互补。这恰恰应了荀子的思想——以法治国,以德育人。


            IP属地:北京7楼2014-06-17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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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出自自然。方法,规律以适应自然,可惜法脱离了道成为了一个死的工具而已,可悲可叹也。。。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6-12-2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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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也是一种人类的自然现象。然自然哲学和道家修真是一体的。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6-12-22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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