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序序列能够合成为一个数字,当且仅当其所有项的和为2^m(m为正整数).
充分性:设a1=t,那么a2=t,a3=2t,a4=4t,...an=2^(n-2)t.(n>1).
显然这个序列可以合成;a1+a2+a3+...+an=2^(n-1)t.
又因为t=2^k(k为正整数),所以充分性成立。
必要性:假设所有项之和为2^m+p(p≠(2^a-1)2^m,p为正偶数,a,m为正整数)
显然所有项的和不等于2^(a+m).
假设增量p是由一个数ai增加引起的(这个过程中不破坏序列的有序性),
由于a(i-1)和a(i+1)不变,那么显然ai/a(i-1)≠2且a(i+1)/ai≠2,所以序列无法合成。
假设增量p是由一部分数(个数小于m)的增加引起的,那么设增加的这些数为a(j1),a(j2),...a(jn),那么必然存在一个数a(jk),使a(jk-1)不变。由上面推论,a(jk)/a(jk-1)≠2,序列无法合成。
假设增量是由全体数引起的,那么只有分配到每个数的增量与每个数成比例时,序列才能继续合成,该比例为(2^a-1).于是分配到所有数的增量之和等于2^d(d为正整数),与原假设矛盾。
综上,必要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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