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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凌冽终是驾马而去,一骑绝尘,不留任何杂念。也不过是腰间别着她送与他的玉佩,耳边回荡着她曾说过对他的话语。
她说,纵是你上了战场又如何,杯水车薪沧海一粟,几十万大军也不过过眼云烟,徒添尸骨。
他答,就算失败,也好过成了懦夫,无法护你周全。
她言,可你不知,对大军,你微不足道,对我,却是唯一稻草。
他不语。
她放他走。除去找来被蛇咬,这是她第二次犯傻。
午时,阳光有些刺眼,大喇喇照射在地面,释放出所有的热度,和不可一世的强硬。过犹不及,冰冷和闷热,是完完全全的两个极端,总该中庸一些才好。
这不是一场旅行可以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信马而去。他有必须要去的地方,有必须要做的事情。他要赶在大规模征战前到达——但,还是晚了。
混战,四处都是鲜血飞溅,他看着前面的人杀的如此的机械而麻木,而除去加入他们的行列,他别无他作。
厮杀,长矛接触内脏的声音,是一种钝钝的呜咽。配合刀剑相撞的叮咚,合成新的交响乐章。盔甲的残片在地上凌乱,透过布鞋颇有些扎脚。
谁也不用言说你来自何处,又有多聪慧多有才能,抑或长得多英俊家里多有钱。在战场上,都只是赤裸裸的一个人而已,一条命,在刀枪剑戟面前什么都不是,多贵重的灵魂也会转眼间被毒辣的太阳晒成青烟。
飘走不见。
他唯一想要的,就只是杀掉对方,活下去。
他看到旌旗蔽空,双方擂鼓士气激昂,鲜血喷溅在那明黄色上,染成深褐色。他不知道是多少人的血液凝固在那上面,就更不会知道有多少人的魂魄在此,碎裂。
他只知道,胡刀砍来,他没办法躲过。
片刻的犹豫,他闭了眼,却没有感受到任何痛楚,睁开,眼前替他挡了刀的人倒在他怀里。尽管是破旧的士兵服,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个熟悉的面孔。
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人。
“子期!”
他知道,这是她第三次犯傻,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