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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和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为“廿四史”中第一部的《史记》,其体例是通史,即从黄帝开始直到司马迁所在的汉武帝时期。紧接《史记》的班固《汉书》,则一变其体例为断代史,即仅叙述西汉一代的历史。
唐代史家刘知几很赞赏《汉书》的体例,说是“自尔及今,无改斯道。”①实际直至《明史》所用都是沿着《汉书》而来的断代纪传体。《清史稿》亦复如此。
宋代史家郑樵则与刘知几的看法相反。他认为:“司马氏世司典籍,工于制作,故能上稽仲尼之意,会《诗》、《书》、《左传》、《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之言,通黄帝、尧、舜,至于秦汉。……自《春秋》之后,惟《史记》擅制作之规模。不幸班固非其人,遂失会通之旨。司马氏之门户自此衰矣。……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此言相因也。自班固以断代为史,无复相因之义。虽有仲尼之圣,亦莫知其损益。会通之道,自此失矣。”②
刘、郑二家之同,在于都认《汉书》为断代史;其异,则在于刘氏不知断代史可以具有通史精神,而郑氏又未能从《汉书》中看出通史精神。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恰恰是要指出作为断代史的《汉书》是充满通史精神的③。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不能不回答的问题。在“廿四史”中,除了《史记》以外,23部都是断代史(如按郑樵之说,连“会通之道”都失去了),那么,作为中国传统史学一大特色的通史精神如何能在这些断代史中得到体现?也就是说,人们公认的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期连续性在历史学上又如何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