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记者从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15个城市被列入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数量居全国第二。其中,地级市7个,包括三门峡、洛阳、焦作、鹤壁、濮阳、平顶山、南阳;县级市7个,包括登封、新密、巩义、荥阳、灵宝、永城、禹州;县1个,安阳县。 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是指导全国各类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包括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126个,县级市62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规划期为2013~2020年。资源型城市名单将结合资源储量条件、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