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吏的考课与管理。陈琳国《试论魏晋南北朝地方官吏的考课》(《许昌师专学报》1991年第2期)对魏晋南北朝各个政权地方官吏的考课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魏晋没有实施地方官吏考课制度,只有一些临时办法,东晋只在司马睿时期有以人谷多少为内容的考课太守制度,南朝地方官吏的考课仍以输入赋税多少为主。北魏有较完备的考课制度,东魏、北齐的考课有名无实,西魏、北周的考课卓有成效。张文强《魏晋北朝考课制度述略》(《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5期)对魏晋北朝地方官吏考课制度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考察,认为魏晋考课大体循汉旧法,北朝基本是继承魏晋之法,但又多所创革,主要表现在考课由三公转为尚书省考功曹主管、考课年限的缩短、考课之赏罚与官品阶相结合等方面,对隋唐的考课有直接的影响。这些发展变化受到当时政治制度、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影响。杨钰侠《北魏地方官吏考课制度述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则重点考察了北魏地方官吏考课的发展过程,将北魏地方官吏考课制度分为草创(道武帝至文成帝)、形成(献文帝、冯太后至孝文帝)、完善(宣武帝)与衰败(宣武帝后期至北魏结束)四个时期,认为在此过程中,北魏统治者在吸取前代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修正和完善其考课制度,同时又有所创新。陶新华《魏晋南朝中央对地方军政官的管理制度研究》(巴蜀书社2003年版)对魏晋南朝中央对地方军政官的管理制度研究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军事化的大背景下进行讨论的.他全方位揭示了中央对府主与下属关系的干预和效果及确立府主身份与指挥权的信物、地方军政官的法律制度与权利制度、与地方军政管理有关的职官制度和文书制度,最后分析了地方军政官频繁变乱的条件和原因。对这一时期地方军政官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评价。
以上是近百年来国内魏晋至隋地方行政制度研究的概况,虽然成果较多,但无论是第一时期还是第二时期研究的焦点主要是与军事有关的地方行政制度,对地方行政制度的主体州郡县及其长官的研究还较少,有待以后进一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