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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户外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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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子们,欢迎你参加济宁户外网站的网友发起的自助户外活动,鉴于户外活动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因素,为自己、为他人,请你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先仔细阅读《济宁户外公约》。当你参加活动时,表明你已同意并遵守下述公约。这不是简单的单方格式合同,而是对网友们进行户外活动的现实情况的描述。
第一篇 活动原则
第一条:济宁户外网站的网友所发起的户外活动,具有以下特性:济宁户外不是俱乐部,不是旅行社,不赢利,不实行会员制,不组织野外生存活动,不提供有风险的野外活动商业服务。姑娘、小伙子们,在你们参加活动时,请时刻牢记,你是成年人,应该努力使自己在活动中的行为达到自助。你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第二条:活动参加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男女均可,受地域开放限制,台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外籍人士视情况加入;未满十八周岁或行动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
第三条:活动参加者应根据活动的组织要求自备野外活动所需装备,如登山包、睡袋、防潮垫、帐篷、炉具、防寒衣物、照明工具等。
第四条:活动费用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活动中的收支明细应公开、透明,活动参加者需互相友好监督。
第五条:活动无固定发起者,凡有责任心、有能力、有兴趣者均可发起。
第六条:活动计划的发布、报名、确认均应公开进行,参加者需自行留意。
第七条:活动的发起者和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八条:我们提醒你,因为户外活动具有潜在、不确定的危险性,请在参加活动过程中注意安全,并对可能出现的后果、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充分考虑。
第二篇 发起活动原则
第九条:济宁户外网友发起的活动计划和户外活动属个人行为,与网站的运行无关,网站仅提供信息交流服务。
第十条:发起者本人应身体健康,有一定户外活动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
第十一条:活动前,活动发起者应制订活动计划,及时公布,活动一律采取公开报名形式。
第十二条:活动发起者所制订的活动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行程安排、所需装备、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方法、责任声明等。
第十三条:活动中,发起者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
第十四条:发起者所承担的组织带队工作,完全是自愿和义务的,不允许从参加者处收取所谓组织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名目的费用,但也不负责给参加者提供户外活动的商业服务。
第十五条:发起者要结合活动强度、危险程度等实际情况,根据报名人员的体力、装备、经验、意志力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对于不适合者,应及时予以劝退。
第十六条:活动中发起者有义务对全队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原则上发起者不对任何个人承担法律责任。这点大家都应该保持清醒地认识和共识。
第三篇 参加活动原则
第十七条: 活动参加者应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第十八条:参加者本人应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力。
第十九条:参加者应自备野外活动所需的基本装备,符合活动发起者的装备要求,如自备登山包、睡袋、防潮垫、防寒衣物、照明工具等。
第二十条:活动中的全部费用实行AA制原则,参加者需承担各自的活动费用,所有公共费用一律平摊。中途加入或退出者也需自觉承担相应部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活动参加者应尊重发起者的组织、安排,出现困难或意见不统一时,可与发起者协商,但没人强迫你服从。
第二十二条:参加者应协助发起者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帮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三条:遵守时间,不迟到。如因个人原因迟到,视为放弃参加该次活动或自寻交通工具追赶大部队。


IP属地:山东1楼2013-09-22 10:2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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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4-03-1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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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4-03-2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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