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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南京高老太及其子发布第一号网络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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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援南京青年彭宇,并对严格践踏公德的南京高老太以及儿子并作伪证的南京城中派出所长卢某发布第一号网络通缉令,号召广大网民跟进关注此事件,并且若有其其他犯罪证据,请集中提交奋进社,奋进社整理上交,履行揭发责任,邮箱fenjinshe001@sina.com 




事件原委: 




2007年B1版报道了《14万元索赔背后谁在撒谎》 

在当今社会诚信是我们生活之根本,社会一旦没有了诚信,我们将寸步难行。 

原告所举证的派出所留存的照片资料,及民警誊写的一份笔录。此证据有以下疑点: 

(1)该份证据不是原始证据,同时也不能与原件核对。 

(2)派出所应保存的谈话笔录不存在了不符合常理。 

(3)该份笔录说明的是彭某被老太撞了?但是报警的原因却是是不是彭某撞了徐老太发生争执后报警。另外,民警问“你来派出所有何事?”与报警处理的问话习惯不一致。 
基于以上三点,该份证据不足以证明彭某撞了徐老太。 




在彭某提供的证人陈某的证言能够与彭某的辩证互相印证。说明一点徐老太讲”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是想证明陈某不应当是本案的知情人。 

为了增强证人陈某证言的可信度,可以调取陈某当天的通话记录,查看当天陈某的手机有无打给徐老太侄女和儿子的电话,如果有就可以证明陈某讲的内容的真实性较强,否则就较弱。 

鉴于以上情况,我倾向于认为彭某是好心扶老太,而非撞倒老太去扶老太。 




这一件事再次表明助人为乐是有一定风险的。希望大家以后在助人为乐的时候要注意技巧,以免因助人为乐而带来不必要的忙烦。 




最后,衷心的祝愿好人有好报。 







附小伙子:我好心扶她,竟然被告了 ■老太太:就是他撞倒我的! 

14万元索赔背后 谁在撒谎 

  昨天下午,徐老太太在儿子的搀扶下,依靠着一个不锈钢支架,艰难地坐到原告席上。她说,去年11月,在公交站台上被彭某撞倒,造成左腿骨折。 




  彭某则满脸委屈地坐在被告席上,他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搀起老太太,并把她送到医院,没想到竟然成为了被告。面对高达14万的索赔,徐老太和彭某到底谁在说谎呢?此案昨天在鼓楼区法院第三次开庭。 




  “我是好心,却成了被告” 




1楼2007-09-07 23: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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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来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我好心帮助了别人,却成了被告。”彭某说他永远都会记得2006年11月20日这一天。“上午9点左右,我坐车去上班。”彭某是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当天上午,他乘坐83路公交车前往水西门广场车站转车,就在他下车的一刹那,事情发生了。 




      “我从后门下车,看到站台上很多人蜂拥着朝后面跑,一个老太太跌坐在离车门约两米偏右位置的慢车道上,两只手里都拎着东西。”彭某说,他事后才看清,紧跟在他乘坐的83路公交车后面,又来了一辆83路公交车,由于后面车上人比较少,所以大多数乘客都去赶后面一辆车了。 




      “我就走上前去,把老太太扶了起来,问她要不要坐到路边休息一会。”彭某告诉记者,就在他把老太太从地上扶起的过程中,老太太口中还一直不停地说“谢谢你小伙子”。 




      老太太告诉彭某,她不能坐,腰疼得厉害。“我就把她扶到路边。”彭某说,这时,又有一名热心人赶过来,帮他一起扶着老太太,带她在路边慢慢来回走动,活动一下。 




      随后,那位热心市民向老太太要电话,帮她喊亲属到现场。“第一个电话打给了老太太侄女,可等了半天也没见人来,热心人又给老太太的儿子打了电话。”彭某说,没过多久,热心人因为要赶车,就走了。 




      “听到那句话,我都懵了” 




      接着,老太太儿子赶到。“她儿子第一句话就问我‘你车在哪?’他以为是我开车把老太太撞了。”彭某哭笑不得,把经过解释了一遍,老太太儿子就开始拦出租车。 




      “我帮着把老太太扶上出租车后准备去上班,她儿子叫住了我。”彭某说,老太太儿子提出,一个人送母亲上医院不方便,需要他的帮忙。“我上班时间不固定,我想,做好事就做到底吧,就答应了。” 




      在车上,三人一句话没说,很快到了医院。经检查,老太太股骨颈骨裂,需要手术治疗。“那一幕我做梦都没想到。”彭某描述了当时的情景,“一听到医生这么说,老太太口气顿时变了,大腿一拍,指着我说:‘告诉你啊小伙子,就是你把我撞倒的!’”彭某摇着头说,听到这句话,他整个人一下就铝耍痪浔缃獾幕岸妓挡怀隼础? 




      接着,老太太儿子报了警,双方去派出所做了笔录。让彭某更加想不到的是,就是这份最初的笔录,后来在派出所竟不知去向。 




      “本以为这事就此了结了,没想到今年3月底,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成了被告。”彭某这才知道老太太姓徐,今年65岁。“他们提出让我支付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一共14万元,没想到一个我认为天经地义的举动,换来这样一个结果。” 




      受理该案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先后开过两次庭,但都未审理出结果。 




      “我亲眼看见他撞倒了我” 




      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徐老太太的家。徐老太太目前还在靠金属支架辅助行走。“我这半年受的苦谁能体会到啊!”徐老太太告诉记者,她已经做了股骨颈更换手术,目前还处于康复阶段。说到这些,徐老太太忍不住抽泣起来。 




      “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回忆起当时的情形,徐老太太告诉记者,当时她在车站赶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从前面一辆车后门蹿下来的彭某胸部一下撞到了她的右肩,她身体往右倾倒,一下子跌倒在地,右侧胯部重重地撞在地上。


    2楼2007-09-07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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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子还是不错的,把我扶了起来,还一个劲地喊我奶奶。”徐老太说,随后,她就感觉到疼得坐不下来,于是就叫彭某扶着她走走。“小伙子对我说,他刚才感觉撞到了什么东西,只是没看清楚。” 




        随后的一些细节,徐老太太和彭某所说的基本吻合。而对于彭某所说的热心人,徐老太太表示,这个人在现场停留的时间很短,并没有和彭某一起搀扶她,只是站在她身边帮她打电话通知了家人。 




        “开始我感觉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可后来,居然不承认撞到我了,真是太不应该了。”徐老太太说起官司的事情,情绪非常激动。“不是他撞的我会赖到他么?这半年来,我每天晚上睡觉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要侧着躺,腿还不能弯,手术伤口一直揪心地疼,他能体会吗?”徐老太太又一次难过地掉下了眼泪。 




        “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GAN局工作,我们家庭条件也不错,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徐老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第三次开庭,小伙请了律师 




        昨天下午,本案第三次开庭。前两次开庭时,双方争论不休,最终只好休庭,让双方收集更多的证据。记者了解到,前两次开庭时,彭某都没有请律师。“我本来以为是很容易搞清楚的事情,但是我错了,在法庭上我完全不是对方律师的对手,所以我这次请了律师。”彭某无奈地说。 




        开庭前,徐老太太由儿子背着,小心翼翼地坐到原告席上,每挪动一下,徐老太太的脸上就充满了痛苦。徐老太太的儿子说:“我妈妈身体上的伤痛就不说了,撞她的人不承认,还让她还受到精神上的打击,现在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这次开庭主要是双方补充证据。果然,双方律师也亮出了“撒手锏”。在各自的证据面前,双方争论也更加的激烈起来,都说对方的证据是假的。   




        一份来自派出所的证据 




        徐老太太的律师首先拿出了一份派出所的笔录,这份笔录是电脑上的几张照片。事发当天在医院里,彭某和徐老太太的家人因为是不是彭某撞伤徐老太发生争执时,双方就报警处理。 




        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的民警对此事进行了解,并做了一份笔录。但是,到双方开始打官司的时候,原始的白纸黑字的笔录找不到了,只剩下一份留存在电脑里的照片资料。 




        这几张照片比较模糊,民警特意在纸上誊写了一遍,法官当庭读了笔录中的部分内容: 




        民警问:“你来派出所有何事?” 




        彭某答:“我下车后被一个老太撞了。” 




        民警问:“详细一点说。” 




        彭某答:“我坐公交车到水西门,到站后我第一个下车,下车时向右看车尾有没有21路车过来,突然左边手臂被撞了一下,向左一看没人,再一看有一个老太倒在地上,于是我将她扶了起来……” 




        按照这份笔录的内容,那么就是彭某下车时和徐老太相撞,只是彭某认为是徐老太撞上了他。但是,彭某否认这份笔录的真实性。彭某的律师说:“这几张照片太模糊看不清楚,照片和誊写的材料法律效率低,原始的笔录为什么不见了?” 




        彭某甚至在法庭上话里有话地质问徐老太太:“你儿子是警察吧?”  


      3楼2007-09-07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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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47.188.*
        2007-07-07 06:51:24 

        俞老太在公交站台边摔成了8级伤残,为此,她向“肇事者”高俊索赔13万多元。然而昨天下午,小伙高俊在鼓楼区法院给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版本:“我是好心扶她起来,咳,怎么就摊上个撞人的责任?” 

        老太摔倒辩出两个版本 

        2006年10月20日早晨,年逾花甲的俞老太在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准备去儿子家。这时,有几辆公交车陆续停站,站台上的人流渐渐分散,人来人往中,俞老太被撞倒,她确认:“撞我的人就是他!”老太太一点都不含糊,指向了27岁的高俊。俞老太这一摔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人老体弱,伤筋动骨,医药费花了不少,这次对簿公堂她索赔13万多元。 

        “这太冤枉了!以后还有人敢做好事吗?大家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算了!”年轻小伙子高俊一再表示自己是无辜的。他说,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俞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感激得要命,当时嘴里不停地谢谢我们。后来,老太告诉我们她儿子的电话,中年男子又主动拿出手机联系。大约半小时后,老太的家属来了,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高俊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俞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撞倒老太的“肇事者”,随后便麻烦不断,最终还坐上了被告席。 

        送上法庭的不是原始笔录 

        对于高俊陈述的后半段,俞老太也是认可的,当日确实另有一位中年男子将她扶送到医院。但她反复声明:撞倒自己的一定是高俊,不会错怪他的!俞老太如此肯定,还有着警方笔录的佐证。原来,当日到医院后,双方为此争论不休,以至于拨打110报警。高俊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曾被记录:下车时,自己的左胳膊猛然感到被撞,回头一看,一位老太摔倒在地。俞老太称,自己就是被这一撞摔倒致残的,高俊抵赖不得! 

        据了解,法庭接受当事人委托,曾去当日接警的城东派出所调取原始笔录,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到庭的这份笔录是事后誊写而成的,而非原始笔录。这一份誊写笔录的证明力被高俊一再质疑,高俊称,他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在老太摔倒前,自己和老太有过任何肢体接触。“这份笔录是民警的誊写材料,是讯问笔录原件的复制品,不能作为定案的事实依据!”他强调。 

        证人只见救人没看见摔倒 

        除了警方的笔录之外,还有没有证人证言更能贴近当日的真相?很自然,那位扶送老太的中年男子走进了庭审的视线。“我从来也不认识他,都是萍水相逢的人,那天,这位先生也做了好事,事后,我们也没有互留联系方式”,高俊告诉法官,这位中年男子名叫孙斌,当日警察来到医院后,他也被要求做了笔录,“后来,我就是从警方那里找到了孙斌的电话,现在请他出庭说个公道话。” 

        “当时,我没有看到老太是怎么摔倒的,但看到年轻人(高俊)走过去扶她,这个距离应该有1米吧,后来我也赶过去扶老太。”孙斌说,这就是他所目击的第一现场。见到这位来出庭的证人,俞老太摇了头,“当天做好事的确实有个中年男子,但不是眼前这人。”过了一会儿,老太太更加坚信了刚才的判断,“我从来不认得这个人,真的不是他!” 

        被指为“冒牌的证人”,一时间,孙斌的情绪有些激动,他表示自己没有对法庭说谎,因为他和本案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利益的联系。“如果不相信,可以去调取当日的通话记录,是我用自己的手机给她儿子打的电话!”孙斌气愤地说。 

        昨天的庭审没有结果,法官宣布休庭。这起蹊跷摔伤案件最终如何定论,晨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金陵晚报报道】近日,一名叫彭宇的读者向本报投诉称:他去年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老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异口同声指责其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索赔未果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一边是受伤构成8级伤残的老人,一边是无法承担巨额赔偿、自称帮人却被反咬一口的普通职员,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记者为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青年:热心伸援手 



        7 月5日晚上8点多,感觉满肚子冤屈的彭宇接受了采访。据其回忆: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当时,老太也连声道谢。“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电话里的彭宇叹着气。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姓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那男子看出老太脸色不好,提出给老太儿子打电话。 




        9点40分左右,帮忙的中年男子看到老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心想可以正常离开了。“可老太的儿子提出,待会儿到医院,他又要挂号又要扶着母亲,怕忙不过来,问我能不能帮忙帮到底,一同去医院。我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彭宇说。 




        老太:他是肇事者


        5楼2007-09-07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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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伤的老太姓高(化姓),今年66多岁,事发时正从女儿家出来,拎了些东西准备去儿子家。 




          彭宇回忆说:“我们打车直接去了江苏省中医院,挂号、拍片……医生说,老太左腿股骨胫骨折,需要更换人工股骨头,可能需要花费几万元的医药费。医生说完,我还在想,不知道是谁干的这种缺德事。还没回过神来,老太坐在那儿一拍大腿,对我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我一下子就懵了!” 




          当天上午,高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打电话报警。彭宇和老太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时帮忙的陈先生也被联系上做了笔录。毫无疑问的是,此后,彭宇被高老太及其家人当成了老人受伤的“罪魁祸首”,一再被要求赔偿医药费,自感成了冤大头的彭宇自然也不愿赔偿。不久,身体恢复缓慢的高老太经鉴定,其伤已构成8级伤残。 




          2007年1月4日,高老太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关键证据丢失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令人颇感蹊跷的是,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大搞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这份最关键的证据。彭宇仓促应诉。 




          5 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接警的一名警察在庭上作证称,他记得彭宇曾经在做笔录时说过“下车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但不知道被谁撞了”。高老太一方代理人以此试图证明彭宇曾承认跟人发生碰撞,而直接受害人就是高老太,要其承担责任。彭宇却认为,自己做笔录时从没说过这话,他下车后才发现了倒地的老太。 




          可以肯定的是,彭宇起先以为事情很简单,自己的证据也很充分,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把事情说清楚,根本没想过要请律师。然而,法院2次开庭后,依然没有判决,他意识到事情变得复杂了。在第三次开庭之前,彭宇一边请律师,一边向媒体求助,事情也远没有结束。 




          现场证人出庭作证 




          7月6日下午2点30分,鼓楼法院第十法庭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十余家媒体团团包围的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情绪十分激动。 




          高老太一方提出了新的证据:一份据称是彭宇在派出所做的电子文档笔录;被告彭宇则请来了现场的目击证人陈先生。 




          庭审焦点仍然是彭宇是不是撞了高老太。截至目前,围绕高老太受伤经过总共有了4份证据,但似乎仍无法确认是谁撞了高老太。 




          原告:有原始笔录为证 




          庭审中,高老太这一方坚持认为,高老太是被冲下车的彭宇撞倒在地。 




          除了高老太本人的一份笔录外,高老太的代理人拿出了一份据说是当时民警对彭宇所做的原始询问笔录电子文档和民警的回忆材料,试图证明彭宇当时曾向民警称:“自己感觉被撞了一下,后来看到老太倒地了,就上前去扶。” 




          高老太的代理人还提出,因无法出具原始笔录,但当时负责询问的2位民警已出具了谈话笔录,该谈话也证明彭宇曾承认撞到了人,据此可以认定是彭宇撞到了老人。 




          被告:有证人证言 




          针对原告律师的证据,彭宇的代理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条理第78条的规定,彭宇与高老太一事因不涉及社会治安,不属于其管辖范围,所以警方的笔录和谈话笔录是不合法的,而且是“传来证据”,真实性存有疑义。 




          此外,被告代理人还针锋相对地提出:“既然彭宇的原始询问笔录的电子文档还在,为什么证人陈先生的不在了?那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又到哪去了呢?”为了进一步说明事情的经过,彭宇请来了现场目击证人陈先生。 




          出人意料的是,高老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的样子后,否认他是当天帮助她的中年男子,但她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高大姐,我对天发誓,没说错一句话!如果怀疑我的证人身份,你可以调我的电话记录!”陈先生说,事发当天,他看到高老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 




          结果,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小时。 




          证人:太让人气愤 




          “至于高老太为什么倒地不清楚,但我看到了彭宇走了几步,上前扶老人。”证人陈先生强调说,此时,原告席上的高老太高声叫起来:你瞎编!你瞎编!但3位法官让陈先生继续讲。 




          走出法庭的证人陈先生,连说三遍“太让我气愤了,做人怎么能这样呢?”他回忆说,当时瘫软的高老太被扶到人行道上后,还一个劲道谢,称:不会连累你们的! 




          陈先生说,虽然跟彭宇素不相识,但他愿意陪着彭宇一起上诉、申诉,一定要还他一个清白!“因为如果当时是我陪着高老太去医院,那么可能成为被告的就是我!” 




          在记者问到以后遇到别人需要帮助时,是否会出手相助时,陈先生称“要考虑考虑再做决定”。 




          彭宇:好人还是多 




          在昨天的法庭上,双方都拒绝了法庭调解。双眼通红、满脸疲惫的彭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要感谢当时带我指认现场的一名警官,是他让我留下了证人陈先生的电话,才有了唯一可信的一份证据,否则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在谈及对以后的影响时,彭宇沉默了好一会,长吁一口气后答非所问地说:我相信这世上好人还是占大多数的! 




          昨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拟择日再判。庭后,高老太及其家人匆匆离开,婉拒了记者们的采访。


          6楼2007-09-07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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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17.73.*
            老太去死


            7楼2007-09-0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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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90.190.*
              我的祖国呀,你什么时候才能把混浊扫尽,给人们一个新天地;太多的腐败,什么时候才能整顿呀!
               南京高老太及其子及派出所所长大人呀,你们的良心给狗儿吃了


              8楼2007-09-11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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