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骨淡伤吧 关注:33贴子:564
听说,很久以前我家是有一片桃林的,后来因为偷桃子的人太多,被不厌其烦的父亲砍掉了。
我始终无法想象十里桃花是何等美景,在我青春的年代,没有《三生三世》,没有回村的诱惑,是还珠格格让我知道了男女是要接吻的。
但是,电视中的爱情,我始终无法感受。
二年级的时候,我便学会了写爱字,知道了解释,当时以为自己是天才,现在发现,原来自己从未懂过爱,或者说,真的没有人懂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08-06 07:30回复
    正文
    望着镜子里邋遢的我,没来由的一阵叹息,曾几何时,我剪掉了长发成了一个正经少年,但是头发短了,胡子却长了。
    也想过留成如关二爷的胡子,但经过周密运算,发现仅仅只需要二十年而已。
    中专老师说:“别问我明年教不教你们,明天我出不出车祸还不一定。”
    所以,天知道我能不能再活二十年。
    终于,把百宝箱搬了出来,上面厚厚的尘土,仿佛鼻梁上厚厚的眼镜,隔住了
    整个世界,我看不透别人,别人也看不透我。只有看着对方,麻木的笑。
    说是百宝箱,其实只是一个鞋盒子。里面的东西不多,几个塑料珠子,半盒烟,一副十字绣,还有, 一瓣桃花。
    那年,我们腰间卡着录音机,骑着自行车,听着羽泉。
    那年,我们知道了魂斗罗是可以调三十条命的。
    那年,我们不知道什么叫Windows 97,只把它叫电脑。
    那年,我们刚刚初中。
    记忆犹如一个坏掉的保温杯,杯子里的水还在,却早已没了温度,即使再怎样努力,也喝不出原来的味道。人们常说,如果没有高三下半年,那么高中就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比初中成长了,比大学纯洁一些。
    在我们当时,高中的恋爱才是初恋,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想想当时要是有人问,是初恋重要,还是某某岛重要,我们毫不犹豫选择前者。当然,就算是现在问,我一样会说,某某岛算什么,又没有我的宅基
    证。
    但是。确实很多事都可以用但是来转折,所以但是二字比起but(我竟然还会英语)华丽丽的多。
    所以,但是,我没上过高中,中专是当大学上的,所以我的初中生活才是最美的,至少那时我一直考第一,而在乡村,考第一的孩子总是最受关注的。
    在纯洁如斯的年代,替一个差生抄抄作业,很容易俘获她的芳心,或者他的忠心。
    常常有女生疑似媚眼袭来,或者某某男生慷慨激昂的说以后要罩着我。
    我只能拍拍肩膀,留下一句“吾素知文远忠义”之类的屁话,然后继续睡觉。提起睡觉,那是我当时最大的乐趣了吧。
    当时自以为聪明,每天的课程认为自己一看就会,不用听,只睡觉就好。后来想想,自己太天真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08-06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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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在那个午后看到她哭的。
      英语老师叫她回答问题,也许英语老师看她趴在桌子上不爽,也许老师更年期提前了,她站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我刚睡醒。
      她站在那里,什么也没说,哭了。
      在那时,我不知什么问题可以把女孩问哭,尤其是学术上的。
      后来我明白了,她只是不会,又觉得丢人。
      记得前些日子和柠檬彻夜讨论,别多想,我们只是讨论,一个关于铁轨的问题。
      我坚持我的答案,她也坚持她的。
      然后呢我懂了,世上的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答案的,就好像一个傻子问你一加一等于几的时候,你一定早说等于二。因为你如果说了你努力思考后的其他答案,他会笑话你是个傻子。至少在当时,我觉得老师很烦人。
      写到这的时候,恰是教师节,泛雪的节日。
      我们聚会的时候,我和柠檬不止一次的讽刺挖苦老师,直到忽然想起泛雪也是
      老师。
      忘了谁说的,老师这个职业,不管费力或不费力,终是不讨好的。
      其实也不全对,至少小学老师是神一般的存在的。
      小学生对老师的崇拜接近迷信,在家不怕家大人,但是在老师面前很乖很乖,以至于多调皮的孩子,上了学以后最常用语就是“老师说……”
      还记得我小时在家也是不干活的,可是当老师让我们不上课去他们家帮忙搬砖打枣时,我们兴奋异常,这是一种光荣,生怕自己干的不够多。
      用一种作文常用语:同学们擦了擦汗,看着劳动的果实,笑了。
      中学是叛逆期,几乎对所有人抵触,尤其是大人,这时眼里的老师不再是园丁,而是巫婆,是无聊无知的代言人。
      大学我没上过,自然不知道学生的态度 不过我想,大抵是爱理不理的。他们少了叛逆,多了放纵,听课便是浪费青春,于是出了不得已,没人愿意和老师多说一句话。
      如此算来,小学老师是最美的,他们比
      任何老师都不负责任,却比任何老师享受的尊敬更多。
      不过事情也是多面的。
      小学我们学会了加减乘除,学会了拼音,学会了字典。这些可以让人舒舒服服一辈子,又不会是文盲。这些东西,我们总会用到的,而且是一辈子。
      中学,我们学到了比较复杂的东西,看起来深奥,实则没有多大用处,如果我们没有考上高中或者大学,那么我们学这些有什么用,打药时是永远用不到勾股定律的,就像在工地搬砖是和质量守恒定律没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我们中学的东西,只是为了那一张试卷,一百二十分而学的。当考完以后,不管成功与否,再不会有什么用途,就好像不可回收的垃圾一样。
      大学的东西,又难住我了,如果下辈子我上大学的话,我会思考一下的。
      其实,这不是一个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3-08-06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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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录,它是有故事的,从下面开始。
        PS :天知道什么时候写。
        同班两年,自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她,不过却是第一次注意她。
        后来毕业时我们才发现,在我们的三年校园生活里,调过无数次班,我的哥们们也是在三班一班二班三班诸如此类的循环中。可是整个中学生活,我和她竟然从未分开过,无论怎么调,我们俩始终在一个班,而且从来离得很近。
        当然,我也想很浪漫的说这就是缘分,老天爷为我们安排的。但是我们知道老天爷这王八蛋是从来不干正事的,所以其实还有一个男生,因该是我们三个从来都在一个班。
        当然,他只是个龙套,因为破坏了YY 中的浪漫,我就不让他出场了。
        下课后,我走到她那里,她趴在桌子上,不知是不是还在哭。
        “甭搭理她,丫就是个神经病,二十七八了还没人要,心里有阴影。”我对她说道。
        她抬起头,对我笑了。
        在印象里,她好像没怎么笑过,不是趴着,就是趴着。当然后来和我在一起的一年多里,她总是笑得,除了毕业的时候。
        但是我发誓,当时的她,笑起来真漂
        亮。伴着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清澈,却不刺眼。
        “谁说人家没人要,人家订的是孙从务的,就是对象去当兵了还没回来。论起来,和淘气还是一家呢。”她说。
        淘气,大名茂才,其实我不想用人家的真实姓名,但是,又不知如何去写。
        和淘气关系一直不错吧,是他带我认识了周杰伦。
        记得有人说,小毛孩听周杰伦,成熟了就听陈奕迅了,如此说来,现在偶尔还听周杰伦的我,也不老么。
        “那就盼着他对象为国捐躯当个烈士什么的。”我无良的说道。
        “人家又没惹你,干嘛咒人家。”她白了我一眼。让我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朱茵,她给至尊宝的那个媚眼,我至今难忘。
        当然我并没有对她一见钟情,不是我要求高,而是在当时,我的大脑程序里根本没有对异性有好感这一项。
        后来我的大脑被她开发了,直到中专时再度休眠。
        我想她是一种病毒,在当时对我宣布了
        所有权,而在失去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摧毁了我的主板,让我如行尸走肉般在中专过了两年。
        让我一度在想,在中专时候,没有她,我是如何生活了两年而竟然还活着。
        如一株丢失了阳光的桃树,毫不犹豫的放弃了一切,任风摧残,直到枯萎。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08-06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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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的英文水平,是知道她的意思的。
          从那天起,我便有了牵挂,我开始觉得周六周日的放假,是一种罪恶,一种扼杀我罪恶灵魂的罪恶。
          那天我们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各自回家。第二天,她进门的时候,我不自觉的笑了,我开始发现,她,长的那么美。
          课间休息时,我便去她旁边待着。她喜欢我逗她开心,我喜欢逗她笑。和谐无比,如果没有那些所谓的坏学生捣乱的话。一个坏学生拉我出去,对我说:“你要是爱她,就对她好点,不然我不客气。”
          我在感慨于他如此早熟的时候,信誓旦旦的说:“我会对她好的”
          然后,从普通小说的角度来说,我们相爱了。是我和L相爱,不是和那个坏学生。
          在腐女当道今天,这都需要解释。
          用文艺的话说,我们依恋着彼此,仿佛融化一般。
          用2B的话说,我们快要上床了。
          我开始拉她的手,为她唱歌,为她折下桃花。但是始终插不到她的头上,以至
          于后来总是感慨电视上的东西都是假的,因为我看她们戴花都是随手一插的。
          如果记忆是洪水的话,那什么是那道闸门呢?为何总是在不经意间爆发?十六岁的孩子,是不懂爱的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08-06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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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那一年,我的脚,在体育课上崴了。于是,在家里休养了一天。
            我回到学校时,恰好看到语文老师。
            “还真是缘分,昨天L的脚也崴了。”语文老师笑着对我说。
            我想,我们的事暴露了,不暴露才奇怪吧?至少,语文老师没有多说,我在想到语文老师一直喜欢我的时候不忘想到,他是我们村的。
            “昨天没什么事吧?”我问老师。
            “没有,不过今天我阻止了春游。”语文老师说。
            “春游?咱们学校连操场都快没了,还有春游?”我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
            “学校这些年也没组织过春游,所以我试试,要写作文的。”语文老师道。
            “春游里的一件事?春游一件难忘的小事?”
            “你有更好的题目么?”语文老师问。
            “可是,大家一起春游,能发生什么事?就算发生,也真是小事吧。”我把小事加了重音。
            “那也能写啊。”语文老师道。
            “两个班,上百学生,都写这一件可能
            发生的小事么?”
            “你就是过于真实,一件小事,可以是编的。”
            “那还春游什么呢?坐在教室一样可以写出扶老奶奶过马路。”
            “你要知道,咱们这是没有马路的,而且没有那么多老奶奶。”语文老师说。
            “可是这样写的人你都给了优。”
            “你以后做不了老师。”语文老师对我说道:“我要求你们写日记,是因为每个语文老师都会这样要求,而你们写的都是什么呢?如果写了一般的琐事,我就会给不及格,如果写了政策上规定的有意义的事,我就给优。”
            “那些有意义的事都是编的!一班那个家伙写的作文是我冒着大雨给他去补课,而且中了感冒死了……”我说道。
            “所以,你们是学生,我是老师。”“对了,你今天和L可以不参加,你们有伤。”
            “那我们可以去参加,不写作文么?”
            “去了就要写。”老师道。
            我走进教室的时候,没有几个人,我便坐在那看着门口,直到L进来。
            她的脚不知怎么崴的,一瘸一拐的走进来。
            “还不去搀她?”身边的哥们儿,推了我一下。
            我便起身去搀她,她躲了几下,终于让我搀着走到座位上。
            同学们开始起哄,我索性坐在了她旁边。
            “让人看见 道,不好。”她小声道。
            “就当他们不是人。”我说着拉住了她的手。
            她躲开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躲,到今天依然不知道,就好像一个选择题,当你做好了一个选择,已是不能更改,有时,另一个答案已经没有意义。
            她的手躲开了,我们的命运,便偏了开来。
            我们两个是坐在别人的自行车后去的,那个地方开满桃花。当时我并不认识,后来也去找过,不过,据说已经改做了养鸡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08-06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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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茂才一口气背了出来。
              “背完了你也不能走,你得在这陪着他们。”老师道。
              “……”茂才无语。
              “快教我啊。”她拉了拉我。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我随口说道。
              “这什么诗啊,得背整首。”她说。
              “侠客行,二十四句。”
              “你就知道欺负我,我那么笨,记得住么?”她瞪着我。
              “没事,女孩吗,背上两句就行。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
              “这才像我能背的。”她笑着说。
              后来,我们作文的题目果然是《春游里一件难忘的小事》……
              她没写,虽然老师也没罚她,但是我很好奇。
              “怎么不写?”我问。
              “你写的什么?”她反问。
              “春游时背一个老太太回家。”我脸不红心不跳。
              “你……”她无语。
              “那种东西让人怎么写,根本没什么难忘的事好不好。”
              “我倒是有,但是不想写给别人看。”她说。
              “没看你学雷锋去啊?”我道。
              “滚!我忘不了的是那满天桃花。”她看着天空,嘴角微微扬起。
              L,到今天你也不知道,我最难忘的之一,就是你的笑容了。人们都说,白天不论人,晚上莫论鬼。
              我不知道这是谁说的,却觉得没什么道理。论了又怎样?索命?我和它们无怨无仇,干嘛要害我。抢钱?我身上还真没有天堂银行的纸币,我的钱上是毛爷爷不是玉皇大帝,所以它们拿了也没用。
              人心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东西,小时候天天缠着爷爷奶奶听鬼故事,也没什么感觉。随着慢慢的长大,开始害怕这个,那个。不敢看鬼片,不敢听这些,就算这样,依旧会胡思乱想。
              脑子里想的,总会比别人说的恐怖一些,,因为人,最害怕的,是自己的心。
              我要感谢胡思乱想,感谢贵姑娘,鬼公子。是它们,让我第一次抱了她,因为,那晚停电了。
              那晚停电,同学们的桌上摆着蜡烛。
              有的时候很不明白,为什么光明正大的奸商会让人没脾气。
              我们当时,蜡烛是两块一包,十支。但是谁又会买十支呢?所以店老板就一支五毛的卖,大家却更高兴。这便是两全其美了。
              也许有人问,为什么不十个人凑两块钱买一包,我只能说,这就是中国人。就像一双筷子卖一块,而一包绝对用不了十块,或者,我们中专时偷着买烟。一包四块,两根五毛。
              有时我也在纳闷自己为什么这么贱,但是后来发现,人的本性其实都差不多而已。
              我一直都是习惯性跑题的人,所以这次又跑题了。说的好听叫思维跳跃,难听就是扯淡。
              我为什么脑子里总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思想,也许就是闲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08-06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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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是一个乖孩子,可乖可乖了。我
                是初二才开始叛逆并愤世嫉俗的,不知早了还是晚了,不然就是正好。
                现在的我,磨平了棱角,放下了愤世嫉俗,因为那东西连一碗泡面都不值。那晚停电,终于绕回来了。
                在教室里,不免开始聊上了鬼故事。
                关于鬼故事是何时兴起的,何时流行的,我懒得去考证,我一直认为这是一些自以为胆大的人吓唬小胆的工具,就像和瘸子比赛跑一样无聊。
                后来有人说,那些都是起源于佛教。
                说道佛,我又有的唠叨了,你说你为了宣传因果报应什么的,就编出这么多乱七八糟的玩意。现在人们也不怎么相信命运,倒是为电影市场拓宽了道路。所以导演们都爱拜佛。
                佛说。无欲无求,那一帮人天天念经吃素的为了什么?长生就是欲望,成罗汉就是欲望,成佛就是欲望。
                你们一帮人天天叨叨,叨叨到最后,只是创收了。你说你丫天天骗那么多钱,一个寺庙十七亿,你不是善么?拿这些钱盖点希望小学好不好?
                人不论做错什么,多大的罪孽,捐点钱
                佛就原谅你了。那功德箱,那功德薄上,都是恶人吧,那些钱干净的很吧。那天停电,我好像又说了一遍……
                她坐在最后一排,我当时绝对没喝酒,那是一种冲动,或者悸动,其实就是年轻人,或者说男人的本能,我从后面抱住了她。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3-08-06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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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她没有感觉,我不知道她感觉到我的感觉没有,但是现在感觉,她应该很有感觉。因为我感觉她感觉的到我的感觉,只是我感觉不到她的感觉。(请把这段话用家乡话大声朗读十遍,并背诵默写。)
                  很短暂,很难忘,如果非要形容那种感觉,只能说:仿佛第一次背着家大人偷了一根鸡腿,又不敢吃,看两眼,再偷偷放回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3-08-06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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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节,或许可以说是那个年纪的人,都是从电视学习谈恋爱的。恋人之间应该做什么,都要有规矩,比如我经常帮她写作业。
                    然后便是送东西。我们之间没有情书,我到至今也没写过任何一封情书给别人,不然我早就是琼瑶的二大爷了,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当时蛮流行交换信物的,比如薰衣草,比如狗尾巴花的戒指,比如……
                    我时常感叹当时的学生们为什么不看西厢记,花为媒之类的东西,送朵花多便宜。
                    但是她什么也没送我。
                    所以后来我从她手上,抢来一串玻璃珠的手链。
                    玻璃珠,有十三颗。
                    十三终归不是一个好数字,或许抢来的,真的变不成自己的。我小心翼翼的戴了六年,仍是断了线。
                    我没有去捡,因为当时,她已不属于我,它也不属于我。
                    只有那十三颗玻璃珠,在白炽灯下,刺眼异常,若不是刺的眼痛,怎么会流泪呢。
                    肯定是那晚灯太亮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3-08-06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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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恋爱是一件伤神费力为了讨得自以为的好处而无所不用其极的博弈。
                      男人往往为了面子和身体上的舒坦而费劲心机。因为美女本身就是一个领出去很挣面子的东西。而且不饱不暖照样思淫欲的男人……好吧,和谐,和谐。
                      女人却是比男人理由繁杂的多,至于女人为了什么恋爱,注意是恋爱,不是结婚。我哪知道,我又不是女人,谁来替我回答下。
                      一切如同剧本,男女先又小矛盾,或小暧昧,渐生情愫,经过几番战斗,一人先表白,然后,撒花道喜。
                      事情结束了么?如果是台湾或韩国偶像剧,那就快结束了。
                      确定关系的前两天是欢乐的,然后无聊,郁闷,猜疑充斥着恋情,两人每天生气,道歉,和好,因为任何事都可能再生气,道歉,和好……
                      也许偶像剧是写实的,也许人们确是偶像剧看多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3-08-0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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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的我喜欢玩忧郁,蓄着长发,每天趴在课桌上,哼一些莫名伤感的哥,然后自己便和死的一般。这应该也是心理暗示吧,死着死着,就真高兴不起来了。
                        她便会走过来,我知道她会走过来,我也是为了让她走过来,问一句:你怎么了。然后我犯贱的心便会暖洋洋的。
                        她和我不同,她喜欢割腕。
                        不知道又没有吓到你们,她确实喜欢割腕。在我们开始相恋的那个夏天,我才注意到,她的手腕总是有着新鲜的伤痕。
                        我不由想起了三毛,她是用丝袜在卫生间上吊的。据说,她死时,丝袜挂的并不高,只要她踮一下脚,便不会死,可是她死了。
                        上吊本是最难受的事,她却做的如此决绝,我不会理解,就像我不会理解L为何总是割腕。
                        我没有问过,只是曾经感叹这般岁数的女孩,为何胸膛装着不该属于她这年华的一颗心。
                        后来同学会时见过她,她已为人妇,为人母,我和她简单寒暄了几句,终是没敢看她,便离开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3-08-0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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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恋爱总是和浪漫画等号的。但是,这个公式成立么?
                          如果一美男一美女在大个西餐厅,点点儿过期的洋酒,为了低碳吃点半生不熟的也不知是不是猪肉的牛肉,为了环保也不敢开灯,点上几根蜡,那定是极浪漫的。
                          在夏夜拥着心上人吹着微风看星星定是极浪漫的。
                          送上点号称玫瑰的月季,那定是极浪漫的。
                          但是,会如此么?
                          我们学校小卖店的蜡都是白的,多点几根,教室就像灵堂了。当然若是能把班主任的大黑白照片挂在黑板中央,写上万古流芳之类的,那才是极好的。
                          夏夜,给你的只有闷热,还有长久运转的电风扇吹出的些许半死不活的热风,若你非要去外面找微风的话,最好头上顶盘蚊香,显得精神一些。
                          至于花,算了吧,每年秋天开课倒是会组织一次拔草运动。
                          学校的饭,是极好极好的。黄色的馒头,又苦又酸。
                          菜,我们称之为盐水煮土豆,其工序如下:烧水,放盐,把土豆放进去。任你神仙级大厨,也做不出那个味道。
                          如果在灵堂一样的教室,顶着蚊香,吃着这美味佳肴,是不是很浪漫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3-08-1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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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朋友不多,虽然很羡慕或YY朋友遍天下的人,但是实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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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我不是白痴,幸好,我有朋友。
                            挚友旭,前两天与我讨论,关于浪漫。他的老婆曾说:你看人家某某,拿了一大束玫瑰在我们公司楼下等女朋友,多浪漫。
                            旭回问:我要是捧上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你敢下来么?
                            结论是不敢。
                            每个人都向往浪漫,但又不懂浪漫。
                            你认为这是浪漫,他以为你电视看多了,你认为那是浪漫,她认为你浪费钱。当你找到一种公认的浪漫方式,往往男人不屑,女人不敢。
                            每个女人都向往着白马王子骑着大黑骡子来接她,但是有一天,王子来了,,你敢出门么,你敢上马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3-08-2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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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与女人的博弈,往往取决于谁更在乎谁,在乎的人,委屈,被在乎的人,在分手时会倍加失落。
                              就好像节日,我是到了中专才知道平安夜的,虽然知道圣诞节的存在,但我固执的认为,我们家烟筒太小,圣诞老人如果钻进去会腰间盘突出,更重要的一点是,那老东西是外国人,我敢肯定他不如灶王爷靠谱。
                              女人在意的是生日,情人节,圣诞,元旦,新年等一系列打折的节日,植树节是不会引起她们的兴趣的,所以,我败给了生日。


                              来自Android客户端23楼2013-08-2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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