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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真理、事实真相、陪酒妓女和清华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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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感慨于清华大学教授有关李天一案件中,强奸良家妇女与陪酒女对于社会危害程度的帖子有感而发。
我觉得,既然易教授本人已经道歉,这件事就应该过去,但之后@易延友教授道歉帖子中,有一部分回复含有各个大学教授、学者以及清华学子们(律师)声援易教授,并说什么:教授只不过是说出了真理、事实,甚至有人直指网络大众无知、刁民等言论的,所以,我觉得还是要剖析到底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以下,我要说4个问题:
1.世界上有没有绝对的真理;2.是不是所有的事实真相,都可以说出来;3.到底陪酒女、妓女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4.清华学子现在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教授?


1楼2013-07-21 15:21回复
    三、到底陪酒女、妓女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
    教授说,强奸陪酒女、三陪女、妓女的危害小。恕我没念过书,我从字面看,我看到两种意思,1是:她们更容易因为自己的(工作)原因被别人强奸;2.因为她们本身对社会有危害,所以强奸她们反而对社会危害小。
    其实,我倒是觉得,易教授这句话,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以上两大点,只是易教授在错误的地方,说出来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西。而这一点,是具有强烈的带有个人社会舆论引导性的观点。
    1.她们更容易因为自己的(工作)原因被别人强奸
    为什么把陪酒女跟三陪女、妓女放在一起?也就是说,妓女是非法的,陪酒女约等于妓女,也就属于半个非法的职业,所以,强奸陪酒女的危害小。
    而我要说的是,陪酒女应该与模特女、秘书女、和夜路女放到一起,前3个跟职业有关。秘书女、模特女,更被“潜规则”的不在少数,那如果强奸她们,是不是危害也小呢? 走夜路,不管什么原因,一个女孩子单身夜路,被强奸的概率也比在白天被强奸的多,那如果强奸她们?是不是危害也小呢?
    2.因为她们本身对社会有危害,所以强奸她们反而对社会危害小。
    因为涉及到道德伦理问题,我只是想说,在荷兰、德国、意大利、希腊等西方国,妓女是合法的职业,如果妓女对社会有危害是一个绝对的真理的话,那么,荷兰、德国、意大利这样的资本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什么不取缔?——本段内容,很多生活在中国的人可能不接受,而且也不代表本人个人观点,只是纯理论探讨,并加以事实证据。——这说又一次证明了“绝对真理”与“事实真相”的问题,是有差异的。
    所以,易教授的将陪酒女与三陪女、妓女一同并列,是教授最大的错误,严重误导了相关人员。


    4楼2013-07-21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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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想对各方说一下:
      @易延友:既然做错了事情,必须认识错误,知错才能改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要怨恨那些谩骂你的人,那些人,那是你应该也必须承受的。他们所骂的话,你感觉一定不好受,但请注意,当你说出“陪酒女”言论的时候,你给他们的伤害,至少不比你现在的感受强。
      广大的网友大众;既然易教授已经道歉了,谩骂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如果他只是迫于形势的道歉,那么,他可能永远也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怎么骂他也没有用。如果易教授真是真诚的道歉的话,那么“浪子回头金不换”。


      6楼2013-07-21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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