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喜欢大家蜂拥而上的东西,所以有一天我在看到黄伟文的书时,觉得他写出了我的感受。他说《小王子》在香港还没人知道的时候,他很喜欢,可是有一天,《小王子》在香港红了,他就会很不屑,说我才不要跟大家一样,我不要喜欢了。我觉得虽然有一点小幼稚,但跟我很相似,我也会有那种感受。
我觉得这应该不是骄傲,就是性格不是很自来熟,比较慢热。好朋友也不多,但就是那种很好的朋友。我不太喜欢参加Party,因为我没有话跟别人聊,更不会主动去聊天。如果有一个人比较热情主动还好,如果我要主动,基本上没有太出现过。所以我跟林夕比较聊得来。
我现在从事的这个职业,我觉得它只是我的职业而已,我并没有觉得我跟一般上班的人有什么不一样。我就是发唱片做唱片宣传期访问,来推广我的唱片,或者演唱会之类。它已经占了我大量的时间,我应该还是有自己的一个爱好,一个休息的时间或者陪家人的时间,本来就很少。
(有一种说法是你开始主动去生活了,以前只有工作?)
我觉得其实都是主动的,以前只有主动的工作。因为我那个时候觉得就应该工作,不工作干嘛。所以我觉得我那个时候稍微有一点点工作狂的倾向吧。这几年,我会开始旅行,培养自己的一些兴趣爱好。因为我发现除了工作还有很多很多的东西,会成为自己的回忆的。所以就会开始有自己的一些安排。
我在做去年那张唱片《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之前,就有回头看看我这些年都做了什么,然后我突然发现其实两个字就可以概括了,那两个字就是“工作”。就没有别的,无论你在音乐上面电影上面,反正就是两个字“工作”。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苦,不应该这样子。然后我在想除了音乐上面我还有什么爱好,也没有想出来。所以我就强迫自己一定要有一个爱好,我也没有学过摄影,我觉得我应该有这方面的天分,于是我就先买了一些设备开始尝试,感觉还不错。再培养一个爱好,就是出去走一走,旅行啊什么的,也可以拍到很多东西。就是这样开始的。
从我最开始单纯的唱歌啊,没有什么别的,到我慢慢地开始知道我的工作面临的是一些什么样的状况,到第一轮的合约到期,续约,再成立工作室,有自己的团队,开始不再是自己一个人,跟团队成长,共同地去经历去担当,到今天。八年的时间我觉得我自己有很多也没有想到,但是它就这样发生了,我觉得也许这就是人生吧,就有很多突然发生的事情,就是这样啊。
(能说你是因为拥有了权利所以才有选择的权利么?)
可是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的权利啊。我觉得这并不是说你要很高的地位,有多么不一样的认知,才可以选择自己的。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啊,也可以培养自己的爱好啊。
(因为唱片不卖嘛,所以很多人说它(音乐类综艺节目)给了很多音乐人一个新的机会,或者是音乐产业的救命稻草,你觉得是吗?)
嗯……可是,可是这样唱片也没有卖啊。
(你现在微博不怎么用了,也是不想把太多东西曝光给大家吗?)
我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个,我把它总结成为我不是属于主动分享型的人。我很愿意跟别人交流,也愿意聊天,但一般都是别人问我,我会很真实地回答你我的想法,但我不属于主动分享型的,就是你什么都不问我,然后我自己讲了很多很多。我觉得微博可能是属于主动分享型吧。
(你觉得自己算是一个难搞的人吗?)
算是。因为我有很多的坚持。比如我不喜欢的东西,我会直接讲。然后我有喜欢的东西,又很坚持,而且好像很难用代价去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