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验区开发建设的政策保障逐步完善。首先是国家层面,国务院2011年11月18日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赋予7个方面28条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为平潭产业发展和共同市场营造提供重要的产业政策指南,近日,国务院同意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次是福建省层面,省政府2012年9月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各专项规划、组团控规、城市设计逐步完善,上述规划的出台和具体政策的逐步落实为平潭开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