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鍦尐湥の|▍吧 关注:29贴子:15,242

【の|▍小突留】Θ。▂[他的罪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要留下他伤害我的一切罪证。

我要他记一辈子。

我也要他后悔一辈子


1楼2007-07-04 22:26回复
    他真的让我失望,

    让我寒心。

    这是只有小孩子才有的举动


    2楼2007-07-04 22:27
    回复
      是他自己说的永远不再来了

      这又是在干什么???

      信用???

      他说话对我来说等于放


      3楼2007-07-04 22:28
      回复
        天天总是怀疑我,那又为什么来招惹我?


        4楼2007-07-04 22:45
        回复
          总有一天会证明他所想的一切都是错误的


          5楼2007-07-04 22:46
          回复
            对他 我只能说SB


            6楼2007-07-04 22:46
            回复
              好多话用一再重复吗


              7楼2007-07-04 22:55
              回复
                他一直在怀疑,从头到尾他都不相信

                我真的有那么大本事??

                我有那本事我不会把我吧里的bug接触掉???

                笑话


                8楼2007-07-04 22:56
                回复
                  他那么狂傲还用求我?


                  9楼2007-07-04 22:56
                  回复
                    这就是他的修


                    10楼2007-07-04 22:57
                    回复
                      我觉得我说的够清楚了的吧


                      11楼2007-07-04 22:57
                      回复
                        高贵血统就是高贵血统,素质就是与众不同!
                        对於"他",根本不能用我们人类的逻辑思维来跟"他"沟通的.
                        他只会在发狂的吠,以为自己就是真理,什麼都是人家欠了他的,而且tmd自大,以为自己很重要,人家会受他影响..
                        唉!他妈的BT啊!


                        12楼2007-07-04 23:03
                        回复
                          我再加一个证据,4月15日白羊座丑恶的罪证,一个都不能少!
                          这是他发给我的一番"肺腑之言"!这就是他的BT本质!


                          13楼2007-07-04 23:06
                          回复
                            还有,这头疯狗还在我朋友的空间捣乱!
                            他的帖子被删,却不想想为什麼会被删帖.而且,他不查找事实真相,就向我的朋友乱发脾气,硬要说是人家删他的帖,事实上朋友没有删他的帖.
                            一个大男生乱向女生咆哮,他妈的呕心!操!

                            相关证据:
                            http://hi.baidu.com/dandandenaixiang/blog/item/e910b838960bf5c3d56225ff.html


                            14楼2007-07-05 14:46
                            回复
                              小突将这个帖子架精置顶吧,把这头疯狗吊起来游街示众!


                              15楼2007-07-05 14: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