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孩骑车摔倒不省人事,如果您正好路过,会上前救人吗?这或许不该成为问题。
8月14日,市民祝振超骑车路上遇到了这一情况,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上前救人,却被冤枉成撞人者。好在有目击者证明了他的清白,交齤警通过取证调查,确认了祝振超不是撞人者。
祝振超说男孩就是在隔离花坛前摔倒的。
自我讲述: 一句“他撞的”让我不敢相信
15日上午,在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记者见到了市民祝振超,他带领记者来到位于环海路的事发现场,讲述了事发经过。
14日上午10点半,祝振超骑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到环海路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救生筏检收站门口,一名十二三岁的男孩从南边机动车道逆行驶来,男孩想转向到非机动车道,就在两人相距十几米时,自行车一抖,男孩摔倒在地上,手里的鸡蛋也摔碎了。
祝振超说,男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于是他把车子推到距男孩一两米的位置。“我把电动车故意停在男孩身前,防止有车辆冲过来。”祝振超说,男孩双眼目光呆滞,和他说话也没有反应,就立即拨打了110和120。
祝振超说,事发地距离公交站点二三十米,当时有一二十名市民在现场围观。在急救人员没有到现场前,男孩已经苏醒,祝振超主动向男孩要到他父亲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
祝振超说,男孩的父母就在事发地点不远处做生意,听说情况后,他们也赶到现场,“谁撞的?”男孩的父亲到了现场张口就问,男孩稍稍迟疑了会,指着蹲在身边的祝振超说:“他撞的。”
祝振超说,他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反问男孩:“是我撞的吗?”但是,直到男孩被救护车拉走,始终没有说话。
随后,祝振超跟随交齤警去了医院,男孩仍对调查的交齤警说,是祝振超撞了自己。
经过检查,男孩头部有轻微淤血,左胳膊肘摔伤,治疗费和各项检查共花费2000多元,当天下午,男孩就离开了医院。
目击者说法: 骑电动车男子没有撞人
14日中午,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的交齤警到事发现场取证,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资料,民齤警只能在附近寻找目击者。
“我可以证明骑电动车男子的清白。”一名中年男子激动地说,,他当时距离事发现场只有一二十米,10点半左右,他抬头向事发地点看了一眼,看到骑自行车的男孩自己摔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就有一名男子从北边的非机动车道上,推着电动车走到男孩身边,男子把电动车挡在了男孩身前。“当时有很多人在场,大家应该都可以作证。”这名中年男子说。
中年男子说,当时还有一名女士在场,和祝振超认识,说如果需要作证,可以随时找她。
交齤警调查: 自行车失灵孩子自己倒地
据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的王警官介绍,男孩在医院一口咬定是祝振超撞的,男孩的父母也向祝振超索要医疗费,但祝振超坚持说自己是在救人,没有撞倒男孩。
为了查明事实,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派专人查看电动车和自行车,两辆车没有相撞刮擦的痕迹。
14日下午3点半,王警官来到这名12岁的男孩家中。王警官问男孩是否是祝振超将他撞倒,男孩给了肯定的回答,当王警官对男孩说要对说的话负责任时,男孩沉默了3分钟,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交齤警问:“你怎么下午说的话和上午不一样?”未等男孩说话,他的父母就对交齤警的说法感到不满,称孩子懂什么。随后,男孩的父母告诉交齤警,肯定是迎面驶来的电动车让孩子受到惊吓,孩子才摔倒在地,因此对方必须负一定责任,赔偿医疗费。
记者了解到,男孩向交齤警书面说明情况时,也提到祝振超没有撞他,是自行车失灵自己倒在地上。
交齤警介绍,现场采集的人证物证,以及男孩的笔录都证明祝振超没有撞人,无法构成交通事故,交齤警部门也无权受理。
男孩父母: 吓着儿子,就得赔钱
15日下午2点10分,男孩的父母来到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称要向祝振超索赔。
虽然交齤警一再说祝振超没有撞人,他们无法受理,但男孩的父母坚持认为,祝振超要从非机动车道向机动车道拐弯,吓到他们的儿子才摔倒的,就得赔钱。
交齤警对男孩的父母说,根据取证调查,男子当时走非机动车道,并没有拐弯到机动车道的迹象。但男孩的父母仍然坚持己见。
男孩的母亲质疑祝振超,不是他的责任为什么当时就他打电话报警,“你吓到了我儿子,还充什么活雷锋?”对此,祝振超始终沉默,没有说一句话。
男孩母亲的问话被一名交齤警打断:“你说这话就不对了,照你这么说,看到路上有人摔倒,就不应该报警了,难道谁报警,谁就负有责任吗?”民齤警还补充说,男孩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如果真的与车相撞,也应负主要责任。
祝振超: 孩子还小,已原谅他
祝振超说,他十分感谢出面作证的市民,如果没有这位市民出面,也许真的洗不清冤屈了。
“以后还是会做好人好事,不过做好事前,要考虑一下了。”祝振超苦笑说,如果周围没有证人,他也许会很犹豫,“我看下次救人前,大家应该录像,省的到时说不清。”
“孩子还小,我不会埋怨孩子,他最后说了实话。”祝振超说,自己做好事反被人咬一口,他只是想讨一个说法,还自己的清白。
8月14日,市民祝振超骑车路上遇到了这一情况,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上前救人,却被冤枉成撞人者。好在有目击者证明了他的清白,交齤警通过取证调查,确认了祝振超不是撞人者。
祝振超说男孩就是在隔离花坛前摔倒的。
自我讲述: 一句“他撞的”让我不敢相信
15日上午,在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记者见到了市民祝振超,他带领记者来到位于环海路的事发现场,讲述了事发经过。
14日上午10点半,祝振超骑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到环海路烟台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救生筏检收站门口,一名十二三岁的男孩从南边机动车道逆行驶来,男孩想转向到非机动车道,就在两人相距十几米时,自行车一抖,男孩摔倒在地上,手里的鸡蛋也摔碎了。
祝振超说,男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于是他把车子推到距男孩一两米的位置。“我把电动车故意停在男孩身前,防止有车辆冲过来。”祝振超说,男孩双眼目光呆滞,和他说话也没有反应,就立即拨打了110和120。
祝振超说,事发地距离公交站点二三十米,当时有一二十名市民在现场围观。在急救人员没有到现场前,男孩已经苏醒,祝振超主动向男孩要到他父亲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
祝振超说,男孩的父母就在事发地点不远处做生意,听说情况后,他们也赶到现场,“谁撞的?”男孩的父亲到了现场张口就问,男孩稍稍迟疑了会,指着蹲在身边的祝振超说:“他撞的。”
祝振超说,他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反问男孩:“是我撞的吗?”但是,直到男孩被救护车拉走,始终没有说话。
随后,祝振超跟随交齤警去了医院,男孩仍对调查的交齤警说,是祝振超撞了自己。
经过检查,男孩头部有轻微淤血,左胳膊肘摔伤,治疗费和各项检查共花费2000多元,当天下午,男孩就离开了医院。
目击者说法: 骑电动车男子没有撞人
14日中午,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的交齤警到事发现场取证,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资料,民齤警只能在附近寻找目击者。
“我可以证明骑电动车男子的清白。”一名中年男子激动地说,,他当时距离事发现场只有一二十米,10点半左右,他抬头向事发地点看了一眼,看到骑自行车的男孩自己摔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就有一名男子从北边的非机动车道上,推着电动车走到男孩身边,男子把电动车挡在了男孩身前。“当时有很多人在场,大家应该都可以作证。”这名中年男子说。
中年男子说,当时还有一名女士在场,和祝振超认识,说如果需要作证,可以随时找她。
交齤警调查: 自行车失灵孩子自己倒地
据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的王警官介绍,男孩在医院一口咬定是祝振超撞的,男孩的父母也向祝振超索要医疗费,但祝振超坚持说自己是在救人,没有撞倒男孩。
为了查明事实,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派专人查看电动车和自行车,两辆车没有相撞刮擦的痕迹。
14日下午3点半,王警官来到这名12岁的男孩家中。王警官问男孩是否是祝振超将他撞倒,男孩给了肯定的回答,当王警官对男孩说要对说的话负责任时,男孩沉默了3分钟,承认是自己摔倒的。
交齤警问:“你怎么下午说的话和上午不一样?”未等男孩说话,他的父母就对交齤警的说法感到不满,称孩子懂什么。随后,男孩的父母告诉交齤警,肯定是迎面驶来的电动车让孩子受到惊吓,孩子才摔倒在地,因此对方必须负一定责任,赔偿医疗费。
记者了解到,男孩向交齤警书面说明情况时,也提到祝振超没有撞他,是自行车失灵自己倒在地上。
交齤警介绍,现场采集的人证物证,以及男孩的笔录都证明祝振超没有撞人,无法构成交通事故,交齤警部门也无权受理。
男孩父母: 吓着儿子,就得赔钱
15日下午2点10分,男孩的父母来到烟台港公齤安局交齤警大队,称要向祝振超索赔。
虽然交齤警一再说祝振超没有撞人,他们无法受理,但男孩的父母坚持认为,祝振超要从非机动车道向机动车道拐弯,吓到他们的儿子才摔倒的,就得赔钱。
交齤警对男孩的父母说,根据取证调查,男子当时走非机动车道,并没有拐弯到机动车道的迹象。但男孩的父母仍然坚持己见。
男孩的母亲质疑祝振超,不是他的责任为什么当时就他打电话报警,“你吓到了我儿子,还充什么活雷锋?”对此,祝振超始终沉默,没有说一句话。
男孩母亲的问话被一名交齤警打断:“你说这话就不对了,照你这么说,看到路上有人摔倒,就不应该报警了,难道谁报警,谁就负有责任吗?”民齤警还补充说,男孩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如果真的与车相撞,也应负主要责任。
祝振超: 孩子还小,已原谅他
祝振超说,他十分感谢出面作证的市民,如果没有这位市民出面,也许真的洗不清冤屈了。
“以后还是会做好人好事,不过做好事前,要考虑一下了。”祝振超苦笑说,如果周围没有证人,他也许会很犹豫,“我看下次救人前,大家应该录像,省的到时说不清。”
“孩子还小,我不会埋怨孩子,他最后说了实话。”祝振超说,自己做好事反被人咬一口,他只是想讨一个说法,还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