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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的贾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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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的出走,不仅是宝玉人生的结尾,也是《红楼梦》全书故事的最后一个高潮。笔者将首先对第一百一十九回和第一百二十回的文字本身进行赏析,然后再就宝玉出走这个结局所达到的思想高度与其具有的艺术价值作出分析: 
  第一部分,对“宝玉出走”本身的赏析:别母,别妻,别父。  
  宝玉终于走上了“仕途经济学问”的“正道”,全家都为他高兴。尤其是他的“贤妻”薛宝钗和“良母”王夫人,都指望他能够为家族复兴而考取功名,好重新得到失去的一切。  
  但是,宝玉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够“悔过自新”的人。狼究竟是狼,狼是永远都不能作狗的。谁也无法让他的内心真正屈服。在爱的绝望,情的绝望之后已无比清醒的他,早就预料到一切。他早就知道自己会中举(“嫂子放心.我们爷儿两个都是必中的.”),也早就想好了抛弃一切的出走。  
  于是,进京赶考临上路的时候,宝玉别母别妻。他心知一去即成永决。  

  先是别母:他毫无欢容地对王夫人说:“我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那时太太喜欢喜欢,便是儿子一辈的事也完了, 一辈子的不好也都遮过去了。”  
几句轻轻的话,多么的痛切,多么的绝望,多么惊天动地。那相当于说,举人是给你们中的。与我无关。你生我一世,不就是为了这个功名吗?你们在乎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举人”。除了这个“举人”以外的“我”的一切,何尝有人在乎过?我把你们要的还给你们,我也就可以永远地离弃了。这是怎样的酸楚与悲凉。  

  再是别妻:“只见宝钗的眼泪直流下来。……宝玉说道: ‘姐姐,我要走了,你好生跟着太太听我的喜信儿罢。’”  
  “姐姐”。宝姐姐。她也是薄命司当中的可怜女子。她应了宝玉的话,成了“女儿三变”中那颗出嫁后无法幸存的宝珠。她幸存了下来,人格却畸变了。她并不坏,却无法再成为那朵艳冠群芳的牡丹。这是一场多么错误和痛苦的婚姻啊。它毁灭的是三个人的幸福。  
  而今,这一句“姐姐”,与前文柳湘莲的“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形成了太鲜明的对照。柳湘莲明明并没有迎娶尤三姐,甚至在她自尽前的一刻还一直怀疑她。但是三姐刚烈凄丽的爱情使他立即承认她是他堂堂正正的“贤妻”!即使,已经阴阳永隔。对比宝玉和宝钗,已经是多年的夫妻,(笔者推算过,起码三四年)宝玉在永别之前却只是叫她“姐姐”!不是夫人,不是娘子,更不是贤妻!他根本就不承认这场毁灭所有幸福的婚姻!“姐姐”两个字,体现出宝玉对这场婚姻最沉痛的抗议,这是一副如何悲哀惨伤的“辞家赶考图”啊。没有当时社会一贯的对功名利禄的醉心和渴望。只有在一片送别期待声中宝玉的清醒和绝望。众人皆醉,唯宝玉独醒。   
  
  
  



1楼2007-05-20 10:45回复
    赞宝玉:老儿童诗云:绝句哈!(标准的)

    女儿清洁男为泥 爱博心劳惜绣闺 文学画廊添异彩 读红三遍即红迷
    哈哈哈哈


    2楼2007-05-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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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


      3楼2007-05-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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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这个发帖时间有意思。这贴应该是以前一位吧友用我的马甲来给东方小燕捧场的。这吧应该是小燕建的,辗眼都十来年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01-0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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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才!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01-30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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