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先去**吧,我有东西落在课室里了。”
被恋人那么不客气地撇开,他脸上的笑容应该挂不住了吧。我想。
“好的。”出乎我的意料,他还是笑眯眯的,然后走过我。
那么一瞬间,我似乎产生了罪恶感。
没错,我是他的恋人。国二的冬天,我们正式走在一起。每个星期一,我去医院复诊,离开的时候,都会看见他在门外等我。穿着和他发色相同颜色的长衣,撑一把伞,靠在墙上,头低着,看不见脸上的表情。不过想来也是那个笑脸吧。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两弯新月,笑意在眼角绽开。我不否认在特定的情况下,他的笑容像天使一样让人目眩神迷。就是那个该死的下雪天,我无意识的回应了他的表白。当好这个字从我的嘴巴里被说出然后传入耳膜,在经由神经传导输送到我大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竟然答应了和他交往!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不想背弃承诺,就算是我大脑当机无意识下做出的决定,我也必须要为我的无意识负责任。
我不喜欢他。完全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我讨厌他那个该死的好人缘!讨厌他对全世界的人笑得心花怒放!我讨厌他从来没有认真过!我讨厌他总是隐藏实力!我讨厌他总是让人看不透!我讨厌他总是让我努力维持的平常心失衡的激动!
我唯一喜欢他的地方,就是他的淡然。也许,他是个比我更冷漠的人也说不定。
虽然是他主动提出交往的要求的,可是从去年冬天的第一场雪的告白到现在,他从来没有做出什么朋友以外的举动,或说什么恋人之间的言语。虽然我没有恋爱的经验,但是我也知道恋人之间不会是这样的。从来没有牵过手,从来没有两个人单独一起吃饭、逛街,从来没有谁送谁回家,从来没有在晚上的时候打个没营养的电话,从来没有谈论网球和课业以外的事情。也许他和菊丸英二才更像一对恋人。这样的关系,省却了我不少麻烦。我不知道要怎样用恋人之间的相处方式和一个我不喜欢甚至有点讨厌的人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