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努力赢得尊重。
昨天凌晨三点才睡下,为莫言获得诺奖思虑万千。
一晚上看了他的几部小说,最爱《透明的红萝卜》。黑孩的缄默、不信任与对大自然万物有灵性的体察力令我有所触动。但莫言写的是我出生前后的中国,那时的公社体制,以及农村的极度贫困,已经变成那么遥远的事情了。
我虽是山东人,他对话中的方言我很熟悉,但又觉得太粗鄙了,没有美感。不喜欢。唯有这一篇,通篇富有灵气,美到极致的景物描写,衬托着黑孩无名无姓,赤足**,满身伤疤的悲哀。那么震撼。
看完之后有三个小问题:
一,第七个桥墩的石缝究竟藏着什么秘密?为什么发出袅娜的响声,为什么用手绢一桶,桥洞下的炼铁炉就灭了?我没有见过农村生火,想象不出来。
二,红萝卜为什么是透明的?是一刹那的光线反射效果吗?
三,谁给他的衣服穿,是那个叫菊子的姑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