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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11≡◆原创◆ 音乐之战 「艺旭长篇,甜抽小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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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9-11 13:06回复

    咳,很想完结了之后才发的,结果最后还是忍不住了。
    这篇文,暂时保持了我的某种风格,所以在某一点上会有《落叶》的那什么...范儿?但是又有所缓和或改变,做一种延续(相信我如果还有下篇文就没有这种感觉了- -)
    可能更新会比较,比较慢,谢谢喜欢的同学,不留言没关系摁个顶吧- -
    就这样....最后还有一段,或许有人觉得很熟悉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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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你能看到一个足够打动自己的故事,那你与他就有共同之处。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段经历。
    它只触动和它命运相同的人,或愿意理解的人。


    2楼2012-09-11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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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之战》
      楔子:
      音乐,是一场灵魂与现实的战役。
      『总有一天……』
      『没有那一天,你不可能超越我。』
      所有人都不知道金厉旭这次的演出是为了什么,用天价将整个国家剧院的场地承包下来一晚,并装扮得像婚礼时的教堂一样庄严和正式。
      那天,金厉旭如愿以偿的穿上白色西装出现在舞台上。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免费放行所有人来当他的听众,无论社会贵族,或是街头乞丐。
      『当你真正演奏时,所有人都为你鼓掌,只有我陪你流泪,可当我真正演奏时……』
      『当你真正演奏时,别管你的听众是谁。』
      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是来自上界的语言,他同爱一样,更多的是牺牲。
      如果哪天我的音乐为你响起,你就闭上眼睛。
      ——我的爱已经为你绽放。
      


      3楼2012-09-11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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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之战》(上)
        之:运筹帷幄
        这样看着日历算了算,已经是喜欢上金钟云的第730天,一天不多一天不少,整整两年,而两年后的今天刚好也是金钟云正式回国的第1个月零8天。
        喜欢,只是那个人不知道。
        两年前,金钟云被人邀请参加讲座而回国后又匆匆离去,凑巧那次金厉旭是第一次被他爸爸强拉着一起去听,不过他一点不后悔,金厉旭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坐在所有国际权威人士最中间,却最沉默的人。
        “他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金钟云。”厉旭爸爸在旁边小声说。
        金钟云尚年轻却大有所作为,创作的声乐曲,器乐曲交响曲以及大小形式不同的音乐近千首,在这样的数量中又保证了绝对的质量,其中部分创作的声乐曲自己制作自己演唱的,也让人对他浑厚的功底和特色的嗓音不得不佩服。他的成名作是一首名为《灯火》的大型钢琴乐曲。
        厉旭点点头,他老爸几乎要把金钟云捧上天了,不过看到当下,讲座讲的什么研究成果,音乐意义之类一大串官方又难懂的话他没听,反而目光全在压根没说一句话的金钟云身上。
        他一直面无表情,平视的目光似乎谁都没看,又像在淡淡地扫视全场,用眼神形成的磁场席卷这个殿堂,但总之无论如何目光是完全没落到几千人当中,一个叫金厉旭的人身上。即使这样,厉旭觉得自己就快陷进去了,那双眼睛。
        “音乐,是比一切智慧、一切哲学更高的启示,是来自上界的语言,他同爱一样,更多的是牺牲。”
        迎来了惊天的热烈掌声。厉旭抬起头,终于看到金钟云淡淡地勾起嘴角,挑出一抹温婉的微笑。金厉旭仿佛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无底洞,里面倒影的全是他的脸,盘旋着,将自己吞噬得无影无踪。
        “爸,我喜欢他!”
        “嗯,有个信仰是不错的,努力啊儿子,有朝一日跟他合作。”
        金厉旭说的不是信仰那种喜欢,他说的是一见钟情,是爱!可一见钟情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就在第一次看到金钟云的那一眼,厉旭知道了什么叫一见钟情。
        那句话就是金钟云那次说过的唯一一句,也是厉旭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却牵着他的灵魂,越走越远。
        有朝一日,我不仅要跟他合作,我还要超越他。
        那天晚上回来后,躺在床上,金厉旭彻底失眠了,看着外面微亮的夜空,城市灯火点缀的繁荣,翻来覆去睡不着,脑袋里就想,金钟云这个时候可能正在某架飞往国外的飞机上吧,他在望着窗外一片漆黑?脑袋里在连接着旋律?或者阅读书籍再看音乐史?或者写讲座报告也说不定?总之,他现在在做什么工作呢?
        其实那个时候的金钟云在睡觉。
        那天,金厉旭的生命里刻下了一个叫金钟云的神话。
        那天,金钟云的生命里路过了一个叫金厉旭的麻烦。
        两人谁都不认识谁,走在街上擦肩而过都不知道彼此,错,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金厉旭说不定会追上说:“金老师,我叫金厉旭!勾搭一下呗!”然后金钟云可能不会理他……可这种情况根本没发生过,金钟云不知道有个叫金厉旭的人整天对着他的图片,视频,研究成果看,发呆,傻笑,在网上,一切有可能的地方搜索着《灯火》这部绝迹的大型乐曲乐谱,并且每一本书都写上了他的名字。
        两年后,听说金钟云回国了。
        不知道金钟云在国外发展这么好为什么还会回国,厉旭听说他是暂时回国休息。
        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了他家的地址,金厉旭不止一次站在金钟云家门前大喊大叫,边敲门边说:“金老师!我真的想跟你学音乐!”
        当然也不止一次被忽视。
        一片叶子飞过,剩下的只有回音。
        什么嘛,究竟要有多诚意才能打动他的心呢?金厉旭坐在门口的地上,看到同层楼的人偶尔走过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算了下,这已经是第三十八次失败了,厉旭垂头丧气,这还真是个好数字,可是明明已经来过三十八次了,却只见过金钟云两次。
        


        4楼2012-09-1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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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啦!~\(≥▽≤)/~这里是旭伦哦~((((是不是夹啊?--


          5楼2012-09-1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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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也期待!!!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2-09-1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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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前的百度ID,昂,我素茜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2-09-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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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抢前排了,就不道德的+了~~~颜儿和众亲故不要介意啊新文嗷嗷~加油加油!!


                12楼2012-09-11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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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和我家,你选哪个”哎哟哟~~~好有feel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2-09-1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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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想着,金钟云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黑着脸走到门口,接着琳姐从里面追出来:“你去干嘛呢?”
                    “撞了东西。”
                    “啊?”琳姐急忙跑到金钟云面前打量着他,“撞什么了?自行车撞的?你没事吧?车没事吧?哎你就出去散个步怎么这么不小心,骑什么自行车啊真是!”
                    “嗯。”金钟云淡淡回答一声。
                    金厉旭愣在玄关处,喂,喂,被撞的是我好不好?我才是受害者行不行?把我撞死了他那辆高级自行车都不会有事!简直是伤害了我,还到处乱说!
                    金钟云走到门口看了金厉旭一眼说:“愣着做什么,走啊。”
                    “走,走哪里?”
                    “医院。”
                    “不是说你家吗?”
                    金钟云把厉旭推了出去,所幸力度不大,关上门走回电梯口才回答:“我说的是直接去医院你自己拿钱,还是回我家拿钱我帮你垫着再去医院。”
                    不管选哪个,反正就是要金厉旭自己掏钱就对了。
                    一到医院厉旭就被送去观察照片,还好结果十分乐观,并没有伤到骨头,但肿很高的地方却非常疼,被涂上药再层层包扎起来,就像木乃伊的一部分。
                    “我是不是要去买拐杖了?我是不是要一辈子被冠上残疾人的名字了?我是不是要坐轮椅上度过我的余生了?我是不是再也不能一路走走停停,欣赏风景了?啊!惨淡,惨淡啊!”厉旭悲惨地看着裹了数圈白布的脚,悲惨地想着以后悲惨的人生。
                    金钟云直接白了他一眼,医生差点笑出来,拍拍厉旭的肩膀说:“小弟弟,没那么严重,又没伤到骨头,只是现在肯定是有些痛的。”
                    虽然金钟云将手放在他自己裤子包里而完全没有要扶厉旭一下的意思,不过临走时厉旭还不忘说:“金老师,我叫金厉旭……”
                    “下次来的时候把钱带上。”就这么一句话,又打回了金厉旭没出口的话,说完金钟云头也不回就走了,直到身影金厉旭完全看不见。
                    下次,还有下次?金厉旭望着自己的脚,自行把意思理解成,下次去的时候把学费带上,当做他被撞的补偿。不过这个金钟云,你缺钱吗?包扎一下用你多少钱啊?所以,这个金钟云肯定是个抠门的人,守财奴!
                    不管金钟云是个什么样的人,反正金厉旭成瘸子了,这就是他所谓的,第三十八次,惊天动地?


                    14楼2012-09-1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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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是与这个人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金钟云,虽然看来你脾气很坏,但我依然特别特别想要接近你,你给我的,一见钟情的感觉。
                      在希望金钟云收自己成为他学生而找他的三十八次里,金厉旭没少碰到跟他怀有同样想法的人,一起坐在他家门前说话,敲门,等金钟云心软,等金钟云出来,但坚持下来的终究只有金厉旭一个人。
                      去德国,美国,中国等各个国家研究过各国特色音乐特点,这样一个奇葩回国后的三十八天里,就有个叫金厉旭的人三十八次找他,因为他的名气,因为他的成功,但金厉旭希望拜他为师,只是因为那份感觉。
                      『金钟云差点压死我了。』
                      金厉旭在个人空间发布了这么一条留言,接下来的回复便是:
                      现实还是你在做梦?还是我在做梦?
                      你被他压了?
                      感觉怎么样?听说第一次会很痛啊!
                      你什么时候跟金钟云认识的?不可能吧?
                      失身了啊!
                      金厉旭一气之下又发布了一条留言。
                      『我是说金钟云撞到我了!』
                      撞到深处了?
                      痛吗?
                      你叫没叫?
                      ……
                      金厉旭干脆关了电脑,这什么跟什么!他有那么恶劣吗?什么朋友,脑子里什么乱七八糟的。如果有朝一日真的能跟金钟云做这种事,鬼才会发条留言来宣传!
                      鬼才相信会有这一天!
                      除了跟着金钟云学音乐,他也找不到什么方法来接近他了。
                      是不是喜欢一个人,都有这种拼命想要去接近的感觉?


                      15楼2012-09-11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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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啦来啦!!!首页么?颜儿新文加油!


                        16楼2012-09-11 13:26
                        收起回复
                          颜儿欧尼 我是伊筠~
                          期待欧尼的文o>_<o~


                          来自掌上百度17楼2012-09-11 13:28
                          收起回复
                            表示理科生啊理科生,而且现在已经完全没有机会接触中文了...
                            没来很久,都快忘了贴吧怎麼用了...


                            18楼2012-09-11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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