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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请在让我看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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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再看到你,让我再爱你。  
  ——题记  
    
  我是个盲女,天生的盲女。  
  妈妈说我生下来的时候粉粉嫩嫩的,眼睛亮晶晶的,睫毛长长的,用她的话说,就像个白雪公主一样。一心想要个孙子的奶奶看到我那么招人爱,也就疼上了。  
  谁也没留意到,这个白雪公主是天生失明的。因为她会哭、会笑,会咿咿呀呀。直到那一天,妈妈买了一大堆彩色气球在她眼前晃,她却丝毫没有反应。  
  妈妈慌了,爸爸慌了,爷爷奶奶也慌了。妈妈脚上穿着拖鞋,鞋都没有换,抱着我往医院飞奔而去。检查结果出来,我竟然是天生的盲女。要想治好,必须换眼角膜,而且需要天文数字的医疗费用。而我爸妈只是普通的工人。  
  全家天崩地裂。眼泪哭干后,奶奶最先表态:送到孤儿院去,你们再给我生个孙子。  
  上苍就是这样,这么平凡的家庭,这么平凡的幸福都要来剥夺。  
  “不!这是我怀胎十月的结晶,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她那么美那么可爱,不要抛弃她!”  
  妈妈含泪乞求。  
  奶奶背过身去,爷爷叹口气出去了。我的爸爸耷拉着脑袋,一声不吭,他也不敢面对妈妈的泪眼。  
  只有我呵,小小的我,不懂事的我,在妈妈的怀里笑着,手在妈妈的脸上摸索着。她哪里知道,在奶奶的高压下,爸爸和妈妈陷入了冷战。  
  终于有一天,在我5个月的时候,爸爸和妈妈再次走进了民政局的大门。  
  出了门,爸爸向西,我和妈妈向东。  
    
  从此后,我没有爸爸了,我不会再叫那个人爸爸了,因为他不配,他甚至不配做人。  
  妈妈带着我在市郊最荒凉的地方租了一间不足5平米的铁皮房子,每月租金10元。从此,妈妈和我,开始了相濡以沫的生活。  
  什么叫相濡以沫?说的是两条离开了水的鱼相互用自己的口水来延续对方的生命。  
  妈妈是我成长的沫,我是妈妈支撑下去的沫。  
  妈妈发誓要给我一片七彩的天空,于是帮我取名阿彩。  
  早上5:00,妈妈起床,饿着肚子去各垃圾站捡空酒瓶。  
  早上8:00,妈妈背着捡回来的酒瓶放在门外的空地上,然后上班。她是个车床工,上班要站8个小时。  
  中午12:00,回家整理清洗捡回来的酒瓶。  
  下午2:00,上班至6:00.晚上23:00,捡酒瓶回来。  
  23:00之后,抱我。讲故事,唱歌。然后她坐着睡着了。  
  真的,这就是妈妈生活的全部内容,只是因为我这个“拖油瓶”。  
  但是妈妈说,阿彩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拖油瓶”。不要泄气,总有一天你会见到光明。  
  是的,生命会有光明的。因为我认识了浩。  
  房东一家是好心肠的人。妈妈外出的时候就把我交给房东奶奶。房东奶奶有儿子媳妇,就是浩爸爸、浩妈妈。而浩,就是她的小孙子。  
  在我只有5个月的时候,浩也不过是一个6岁的小小男孩。他对5个月大的BABY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关爱,他听着奶奶的指挥,拿水、拿牛奶、拿米汤、拿尿片,乐此不疲。  
  我逐渐忘了妈妈不在身边的恐惧,因为浩。  
  11个月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走路,因为浩在前面呼唤我:“阿彩,哥哥在这,勇敢点,过来!”  
  我会叫的第一个人竟然不是“妈妈”,而是“浩哥哥”。据说那天那刻,他高兴得像猴子一样,在地上连翻了几个跟斗。  
  我会唱的第一首歌是浩教我的: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我满1周岁生日的时候,浩打破自己的存钱罐,买了一个小小的布娃娃给我。妈妈拉着我的手摸它的鼻子,摸它的嘴,摸它身上软软的毛。妈妈说:“阿彩,这是玩具小熊。”  
  妈妈放了一个冰冰凉的东西在我手心,把我抱得好紧好紧:“阿彩,原谅妈妈没有钱买礼物给你,这是妈妈捡来的玻璃弹珠,里面是七彩的,很漂亮。阿彩,你要相信妈妈,总有一天你会看到这个七彩弹珠,会看到浩哥哥送你的小熊。所以阿彩,你一定要好好珍藏它们。”  



1楼2007-02-11 13:40回复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我2岁的时候,浩要上小学了,在浩爸爸教书的学校。  
      
      “呵呵,小阿彩做不成哥哥的跟屁虫喽。”  
      浩奶奶把我抱在怀里,亲吻我的小脸蛋。  
      “奶奶,阿彩永远都是我的跟屁虫!我不准她做别人的跟屁虫!”  
      浩跟奶奶叫着。  
      “你这混小子就会混说,什么叫永远,你知道永远有多远?什么叫不准,你凭什么不准?”浩爸爸对浩说。  
      “不管,我说了算!”浩像个男子汉一样。  
      小小的我啊,虽然看不到,但我蒙蒙地感觉到浩将是我理所当然的依赖。  
      6年过去了。妈妈仍然早出晚归,浩每天上学的时候都会来跟我说再见。我常常一个人蹲在门口,等浩放学。  
      他会牵着我到处走走,会背刚学到的课文,会给我嗅花和树木的清香,还会说:“阿彩你知道吗?对面的那座山上住着神仙姐姐哩。等我长大了,就去找她,她只要轻轻地一挥手,你就能看到我了。”  
      于是我小小的心里充满了盼望,盼望浩长大的那一天。  
      其实,对自己的失明,我并没有太大的恐惧,因为不太懂,也因为大家不让我出去玩。  
      直到那一天。浩奶奶说到商场给浩买鞋,让我乖乖地坐着别乱跑。  
      我乖乖地等着。可是她好久都没回来。于是我走出了门外,浩天天带我走那条路去玩,于是我走得很平稳。  
      “阿彩,过来玩。”我听到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小红,不许跟她玩!她是瞎子,她还是没爸爸的野种!”另一个小男孩凶巴巴地叫。  
      我呆住了。什么是瞎子?什么叫野种?浩没有教过我这些。  
      “哈哈哈,你看小红穿的红裙子多漂亮,你看你穿的破布。”  
      “小胖,你明知她看不见。”那个叫小红的女孩说。  
      “哟哟哟,我讲搞(合肥俗语)忘了她是个没爸爸的瞎子勒。”  
      在我似懂非懂的时候,感觉到有个人过来拉住我的胳膊:“走,跟我走。”  
      我不由自主地跟他走,等我感觉到他停住脚步的时候,我想刹住脚已经来不及了,我掉进了一个大水坑。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水坑里的恶臭熏得我无法呼吸。  
      “哈哈哈,大家快来看,瞎子掉进臭水坑喽。”  
      他们在欢呼。  
      而我幼小的心里终于明白,瞎子就是看不到别人的红裙子,看不到眼前的臭水沟,野种就是没有爸爸要的孩子,就是任由别的小朋友欺负的孩子。  
      我想我不哭、不哭、不哭、不哭、不哭。因为我还有妈妈。  
      我湿湿的,我臭臭的,我冷。我拼命地往上爬,一次、二次、三次、N次。我失败了,因为我看不见。他们继续在笑。  
      他们开心过乐过就跑了。没有谁记得我。  
      周围静悄悄的,恐惧终于向我袭来。“浩哥哥——”我终于放声大哭。  
        
      浩的家里闹翻了天,因为浩坚持要带着我一起上学,否则他就不上了。  
      浩为此尝到一顿竹片炒肉的滋味,但他还是不依不侥。  
      “阿彩在家只会让那些小王八蛋欺负,我一定要带着她!”  
      浩叫着、嚷着,像一头发怒的小狮子。  
      浩妈妈给我换上干净的衣服,用温暖的毛巾帮我擦脸:“多让人心疼的孩子。”  
      她哭了吗?她的泪滴在我脸上,热热的。  
      “浩他爸,你明天跟校长说一下,看能不能让阿彩搬个凳子坐在边上旁听。”  
      我不知道他们大人是怎么操作的,总之第三天一大清早浩就跑来了。  
      “阿姨妈妈”,他一直这么叫我妈妈,就像我叫他妈妈为浩妈妈一样。“你给阿彩穿那条最漂亮的蓝色裙子,我要带她去上学喽。”他欢呼着。  
      妈妈紧紧地搂住我,她的脸贴着我的脸,她的泪与我的泪交融在一起。  
      “阿彩,上天虽然忽略你,命运虽然捉弄你,但你对生活依然要感恩,因为浩哥哥,因为浩哥哥的一家人……”  
      在去学校的路上,我们一路笑语欢歌。  
      “阿彩,上课的时候你不可以讲话哦。除非老师提你问知道吗?”  
    


    2楼2007-02-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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