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梦鱼 一直解释的很到位,我认为小雪必须自首,而且只有自首才有可能免于处罚,而且她确实是过失杀人,小雪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对于这种涉及法律的事情也很重视,最主要是小雪天性胆小,养父的死对他是一种煎熬,最后她告诉同学她失手杀了父亲,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只有自首才会减轻自己的压力,否则一辈子都不安生,任达华就算最后被张家辉的短信感动了,也不会放着小雪不抓,因为法律始终是要维护的,犯了错就是要抓的,只是任达华在等小雪自首,一旦自首,小雪有八成可能是无罪释放的,到了20年后的2008年,香港的司法已经相当完善,看过《法证先锋》的朋友应该知道,无论如何,香港是法制社会,是有规则的,不会讲感情,从另外一种意义上上,张家辉做出自我牺牲,可以看作是一种解脱,有朋友会讲,小雪如果不是过失杀死养父,那么张家辉将运用高智商,把徐翰林毁尸灭迹,不让**找到线索,这点是可以理解的,张家辉起初可能是这样想的,因为他开始表现的很疯狂变态,他是想复仇,只不过是小雪错失杀人,还有跟任达华的种种较量,逐渐改变了他的心态,激发了他的父爱,由开始的复仇心理(他开始想弄死任达华女儿),后来逐渐清醒,怎么说呢,张家辉觉得最后自杀是一种解脱,灵魂上的解脱,因为终于证明了清白,他绝对不是为了替女儿顶罪才自杀的,开始是想吸引阿sir认为是他杀人了,之后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场心灵的救赎,别的都不多说了,看电影就知道了,小雪自首也是为了自己解脱,他只有20岁左右,心理不成熟,扛不住的,所以自首会让自己好过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