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民网讯 尊敬的公检法同志:您好。
在2012年4月9日您亲临庭审现场,您看到了,一个法治天下的国家,东丽区法院的天下是不需要法治的全过程。
请您为百姓把握好公平的尺度,请您以正义的公仆身份,制止“天津东丽区人民法院”侮辱“法律”!
法律已明文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是,东丽区法院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就是有法不依,为了达到包庇天津**附属医院,再次暗箱操作。
在2012年4月9日您亲临庭审现场,您看到了,一个法治天下的国家,东丽区法院的天下是不需要法治的全过程。
请您为百姓把握好公平的尺度,请您以正义的公仆身份,制止“天津东丽区人民法院”侮辱“法律”!
法律已明文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可是,东丽区法院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就是有法不依,为了达到包庇天津**附属医院,再次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