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节
第十七条
第二十七款
本吧对於违反吧规的吧友将进行酌情的处罚。
第二十八款
对於情节较轻者,将进行警告处理。
第二十九款
对於警告不聼以及明显违反吧规者,将进行天数不等的封禁处理。
第三十款
对於情节极为严重者,将进行长期封禁。
第三十一款
部分明确的严重的触犯我国法律法规者,在讨论并批准后将进行永久性封禁。
第四节
第十八条
第三十二款
以上处罚在执行后,吧主、小吧主可以在征得同意后进行撤回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三款
处罚的行为应由吧务人员进行操作。第四章
第十九条
吧务人员应在必要时对此吧规之后添加修正案部分。
第二十条
对於本吧规中部分词汇将由百度相关条约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属吧务人员保有但不独占。
第二十二条
本吧规自2011年2月28日北京时间零时刻起执行。废除
第二十三条
自本吧规执行起宣布废除以下条文
2011-2-19 17:27 发布的 吧规吧临时吧规(草案)第一修正案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款
吧主有权利在征得吧务人员的允许下进行新吧规的制定,宪规的修改。
第二十五款
吧务委员所制定的其他吧规均不得与宪规相抵触。
第二十六款
所有吧友均有对所有吧规提出异议及意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