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规吧吧务人员管理之规定
总纲
第一条
第一款
本规定制定于本吧宪规之上。
第二款
为维护贴吧秩序,实现宪规中的保障,特制定此规定以作为吧务管理人员之管理条约。
第二条
本吧施行立法权、执行权与监察权三权分立。
第一章
第三条
吧务团队由理事部、行方部、都察院组成。
第四条
第三款
所有本吧会员均有就任吧务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四款
凡有意愿就任者,应先行与招募中心进行报名,现任吧务团队需尽快完成对其的考核,如通过者将进行试用。于试用期内无明显过错者,即刻就任。
第五条
吧务团队名衔分为吧主衔、小吧主衔、小编衔。
第六条
第五款
吧务管理团队在行使其职权时原则上应使用本吧logo。
第六款
在正式场合下,吧务管理人员应使用本吧logo及其部门的部司章。
第七款
进行正式外交时,应配会员徽及其logo。
第七条
第八款
所有吧友均有对吧务管理人员投诉的权利。
第九款
所有吧务管理人员应秉公履行其职权。
第二章
第八条
第十款
理事部为本吧进行内政及外交的部门。
第十一款
理事部最高长官称监理总长,授吧主衔。
第九条
理事部下有内政司,长官为内政司司长,授小吧主衔;外交司,长官为外交司司长,授小吧主衔。
第十条
第十二款
内政司拥有建立吧规,修改吧规的权力。
第十三款
内政司拥有委任吧务人员的权力。
第十四款
内政司拥有对本吧标志进行修改的权力。
第十一条
第十五款
内政司受监理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十六款
内政司司长的核准归监理总长所有。
第十二条
第十七款
外交司拥有处理本吧与其他吧事务的权力。
第十八款
外交司拥有发布外交文及对其他吧的外交事务,邀请等进行处理的权力。
第十九款
外交司拥有设置本吧友情贴吧的权力。
第十三条
第二十款
外交司受监理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二十一款
外交司司长的核准归监理总长所有。
第三章
第十四条
第二十二款
行方部为本吧进行吧规的执行之部门。
第二十三款
行方部最高长官称执行总长,授吧主衔。
第十五条
行方部下有执行司,长官为执行司司长,授小吧主衔;核察司,长官称核查司司长,授小吧主衔;任免司,长官称任免司司长,授小吧主衔。
第十六条
第二十四款
执行司拥有监督吧规正确执行的权力。
第二十五款
执行司拥有对核察司、任免司所判定之结果进行废止法规、人事任免操作的权力。
第十七条
第二十六款
执行司受执行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二十一款
执行司司长的核准归执行总长所有。
第十八条
第二十八款
核察司拥有对内政司所颁布之吧规进行核查的权力。
第二十九款
核察司拥有在确认不合理之情形,要求执行司或自行驳回吧规的权力。
第三十款
核察司拥有在确认不合理之情形对理事部的处理进行驳回的权力。
第十九条
第三十一款
核察司受执行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三十二款
核察司司长的核准归执行总长所有。
第二十条
第三十三款
任免司拥有对非理事部人员进行审查的权力。
第三十四款
任免司拥有在确认吧务管理人员出现故障之情形,要求执行司进行处罚的权力,及要求执行司任命拥有资格之会员吧务管理职务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五款
任免司受执行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三十六款
任免司司长的核准归执行总长所有。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七款
都察院为对本吧进行监察之部门。
第三十八款
都察院最高长官为五道总督察史。
第二十三条
都察院下有常督察史,授小吧主衔;司督察史,授小吧主衔;像督察史,授图片小编衔;影督察史,授视频小编衔。
第二十四条
第三十九款
常督察史拥有对包括吧规在内的一切非图片、视频的一切主题、回复的监察权力。
第四十款
常督察史拥有对违反吧规的帖子进行删帖的权力。
第四十一款
常督察史拥有对违规者进行合理封禁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
第四十二款
司督察史拥有对所有吧务人员进行监察的权力
第四十三款
司督察史拥有协助任免司与执行司事务的权力。
第二十六条
第四十四款
像督察史拥有对图片的监管之权利。
第四十五款
像督察史具体权力参看常督察史。
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六款
影督察史拥有对视频的监管之权利。
第四十七款
影督察史具体权力参看常督察史。
第二十八条
都察院各督察史的约束管理及核准由五道总督察史执行。
第二十九条
都察院拥有对吧务人员提出弹劾的权力。
第五章
第三十条
本吧规与宪规关于吧务人员职权、管理等相冲突之处,以本吧规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吧规所解释权归吧主衔的吧务管理人员所有
总纲
第一条
第一款
本规定制定于本吧宪规之上。
第二款
为维护贴吧秩序,实现宪规中的保障,特制定此规定以作为吧务管理人员之管理条约。
第二条
本吧施行立法权、执行权与监察权三权分立。
第一章
第三条
吧务团队由理事部、行方部、都察院组成。
第四条
第三款
所有本吧会员均有就任吧务管理人员的权利。
第四款
凡有意愿就任者,应先行与招募中心进行报名,现任吧务团队需尽快完成对其的考核,如通过者将进行试用。于试用期内无明显过错者,即刻就任。
第五条
吧务团队名衔分为吧主衔、小吧主衔、小编衔。
第六条
第五款
吧务管理团队在行使其职权时原则上应使用本吧logo。
第六款
在正式场合下,吧务管理人员应使用本吧logo及其部门的部司章。
第七款
进行正式外交时,应配会员徽及其logo。
第七条
第八款
所有吧友均有对吧务管理人员投诉的权利。
第九款
所有吧务管理人员应秉公履行其职权。
第二章
第八条
第十款
理事部为本吧进行内政及外交的部门。
第十一款
理事部最高长官称监理总长,授吧主衔。
第九条
理事部下有内政司,长官为内政司司长,授小吧主衔;外交司,长官为外交司司长,授小吧主衔。
第十条
第十二款
内政司拥有建立吧规,修改吧规的权力。
第十三款
内政司拥有委任吧务人员的权力。
第十四款
内政司拥有对本吧标志进行修改的权力。
第十一条
第十五款
内政司受监理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十六款
内政司司长的核准归监理总长所有。
第十二条
第十七款
外交司拥有处理本吧与其他吧事务的权力。
第十八款
外交司拥有发布外交文及对其他吧的外交事务,邀请等进行处理的权力。
第十九款
外交司拥有设置本吧友情贴吧的权力。
第十三条
第二十款
外交司受监理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二十一款
外交司司长的核准归监理总长所有。
第三章
第十四条
第二十二款
行方部为本吧进行吧规的执行之部门。
第二十三款
行方部最高长官称执行总长,授吧主衔。
第十五条
行方部下有执行司,长官为执行司司长,授小吧主衔;核察司,长官称核查司司长,授小吧主衔;任免司,长官称任免司司长,授小吧主衔。
第十六条
第二十四款
执行司拥有监督吧规正确执行的权力。
第二十五款
执行司拥有对核察司、任免司所判定之结果进行废止法规、人事任免操作的权力。
第十七条
第二十六款
执行司受执行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二十一款
执行司司长的核准归执行总长所有。
第十八条
第二十八款
核察司拥有对内政司所颁布之吧规进行核查的权力。
第二十九款
核察司拥有在确认不合理之情形,要求执行司或自行驳回吧规的权力。
第三十款
核察司拥有在确认不合理之情形对理事部的处理进行驳回的权力。
第十九条
第三十一款
核察司受执行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三十二款
核察司司长的核准归执行总长所有。
第二十条
第三十三款
任免司拥有对非理事部人员进行审查的权力。
第三十四款
任免司拥有在确认吧务管理人员出现故障之情形,要求执行司进行处罚的权力,及要求执行司任命拥有资格之会员吧务管理职务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五款
任免司受执行总长的管束制约。
第三十六款
任免司司长的核准归执行总长所有。
第四章
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七款
都察院为对本吧进行监察之部门。
第三十八款
都察院最高长官为五道总督察史。
第二十三条
都察院下有常督察史,授小吧主衔;司督察史,授小吧主衔;像督察史,授图片小编衔;影督察史,授视频小编衔。
第二十四条
第三十九款
常督察史拥有对包括吧规在内的一切非图片、视频的一切主题、回复的监察权力。
第四十款
常督察史拥有对违反吧规的帖子进行删帖的权力。
第四十一款
常督察史拥有对违规者进行合理封禁的权力。
第二十五条
第四十二款
司督察史拥有对所有吧务人员进行监察的权力
第四十三款
司督察史拥有协助任免司与执行司事务的权力。
第二十六条
第四十四款
像督察史拥有对图片的监管之权利。
第四十五款
像督察史具体权力参看常督察史。
第二十七条
第四十六款
影督察史拥有对视频的监管之权利。
第四十七款
影督察史具体权力参看常督察史。
第二十八条
都察院各督察史的约束管理及核准由五道总督察史执行。
第二十九条
都察院拥有对吧务人员提出弹劾的权力。
第五章
第三十条
本吧规与宪规关于吧务人员职权、管理等相冲突之处,以本吧规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吧规所解释权归吧主衔的吧务管理人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