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生婆”误诊惹祸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9月3日傍晚7时许,吴林琴感觉疼得不行了。 曹文和盘算着,如果把妻子送到县城医院生产,顺产的费用要1000余元;如果剖宫产,费用更高。不一会儿,曹文和把村上的“接生婆”曹秀文领进了家。因为按照村上接生的惯例,如果生了男孩,就给“接生婆”200元到300元;如果是女孩,只要给100元。 “接生婆”检查一番后说:“没事,小孩正往上爬。” “小孩往上爬会不会有问题,我妻子怎么疼得这么厉害?” 接生婆的一句话打消了曹文和的顾虑:“这种情况我见得多,你老婆是胃痛,不会有任何问题。” 曹文和完全相信了“接生婆”的话,他送“接生婆”回家时,帮妻子拿了6包胃药。并按照接生婆嘱咐,让妻子立即服下了1包。 吴林琴的疼痛一直没有缓解,晚上12时,“接生婆”让她继续服胃药,并安排她服下两颗止痛片。 止痛片刚服下,吴林琴连叫唤的力气也没有了。一阵忙碌后,曹文和等人张罗着把吴林琴送到“接生婆”家里。 “接生婆”的丈夫叫曹乐军,是个村医,他用B超检查后说:“小孩已经死了。” 小孩死了就要保大人。慌乱中,大家联系了一辆微型车,把吴林琴送到15公里外的鄱阳县城。3日凌晨4时,吴林琴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判赔19万余元 妻子和腹中的胎儿死后,曹文和把妻子接回家。鄱阳县**局认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应该做医疗事故鉴定。 就在这一天,曹文和家里先后来了一拨又一拨人,有村干部,也有村医曹乐军的亲友,大家都劝曹文和与村医曹乐军“私了”。 9月6日上午,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村医曹乐军和曹文和签订了一份“关于孕妇吴林琴死亡协议”。当晚,曹文和领到了4万元现金。 曹文和用这笔钱处理完妻子的丧事后,开始向曹乐军夫妇索赔。但曹乐军说,这起死亡事故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他支付4万元,是考虑到死者家里经济困难,属于“帮忙性质”。 曹文和越想越伤心,联合吴林琴的另6名亲属,将村医曹乐军夫妇告上法庭,要求曹乐军夫妇赔偿24万元。 11月24日,江西人民法医学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曹乐军诊所存在误诊、误治的医疗过错行为,相关责任程度认定为50%。 12月15日,鄱阳县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曹乐军赔偿原告吴林琴死亡安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赔偿费用19.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