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电公司退伍兵 伸冤无门 求各位兄弟姐妹 顶贴回复 求支持!!!
申诉人等144名复员退役军人被河南省平顶山市退伍安置办陆续分配到姚电公司及实业公司。从98年至今(96年以前的全部安排至主业,97、 98年部分主业,部分三产。98年以后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三产。)的退役士兵一刀切全部安置到三产(现姚孟电力集团公司并属于实业公司管理)工作。但申诉人等144名复员退役军人职工被安置后,并未享受到与主产业职工(既正式工---下同)的同等待遇,姚电公司及实业公司人为的把我们划分到集体工的序列,造成我们退伍兵的工资待遇和主业正式工相比差距极大。2005年姚电公司开始改制划归中电国际管理,原三产人员的正式工改制后属于中电国际管理,但是我们分配至姚电公司三产的退伍兵人员却没有划归中电国际管理,把我们这批退伍兵抛弃了,是谁给了某些领导的这种权力?与申诉人安置相反的是,近几年来,姚电公司已安置进主产业近百人(大部分为大学生),每年都有大批人进入主产业及三产(现实业公司工作,实业公司是在姚电公司改制后成立的,目前管理姚电集团公司,其实实业公司就是原姚电公司的三产的延伸,人员构成没有任何的变化,我们分配至三产的退伍兵10几年来一直和现在的实业公司正式工在同一个部门工作)。而和我们退伍兵待遇相反的是,某些领导的子女却在2008年通过某些变通方式摇身一变成为实业公司最年轻的正式工,享受着退伍兵拍马难及的正式工工资待遇,这种现象正常吗?这能不让我们退伍兵心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