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初一。
初二的时候外班有个男的喜欢我,据说是喜欢好久的,但是我对那种男的真心不感兴趣。张扬,传说很花心,爱面子,做事不认真。写给我的情书,字很丑还有错误。。。。我该说他很实诚吗?于是我完全没理他,不断跟他说我们不可能不可能,但是就是这样子我成了大家讨伐的对象。接着我又在拒绝了他一次,第二天他眼眶红着来了学校。。。。然后。。继续追。
他这个人,与其说朋友多不如说认识的人多,这些人又爱惹是生非,老是说我把人家钓到钓到,就想养个备胎,被人宠到。= =我也希望我不要钓到他啊,但是真的甩不掉。然后有一天,我最好的朋友跟我有点生气了,她说人家喜欢你那么久,你也太绝情了嘛,你这样算啥子,你就跟他在一起一周试一下都不行啊?
事实证明你不想做(不做也不会掉肉)的事,一秒都不要去做。
我当年就是太傻了,太小了,不懂坚持自己的想法有好重要。所以就跟他所谓的在一起一个星期,呵呵。
这一个星期他对我很好但是我很煎熬,他越觉得幸福我越觉得不安,最后还是斩钉截铁地跟他说分开,不适合也不喜欢。之后又是一系列穷追猛打的故事。很雷同,不想说。
但是这件事不是这么短。。。。。
很多年以后我都高中了,他不知道从哪儿晓得我的电话。给我发短信,还是很暧昧的感觉(我是说他),好想感觉还有可能。短信的最后几条是这样:
我:你根本不了解我,何谈喜欢。
他:我还不了解?我太了解你了,你就是图新鲜感,喜欢了我又喜欢上其他人了。
我:说你不了解还不信。我从来没喜欢过你,根本不喜欢你。
他:。。。。。
他:好,那我们不要再联系了,把对方电话都删了嘛。
然后吗?我就删了他的电话过我的日子。
我很讨厌很狠心很坏吗?这样伤害别人。
当你喜欢一个人,你就给了TA伤害你的权利。这一点对任何人都那么平等。
我只是做我愿意的。
如果说我真的有什么错,只错在我没有坚持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