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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读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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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小说版校园轻戏剧。
  长相59分的大四男生何七,创造出了6天失恋9次的“辉煌”恋爱记录,在他重金买下好友的独门绝学《葵花宝典》苦心研读,重新踏上第10次征程的时候,却被一位法律系的首席系花湘美挟持,被迫签下《临时男友租赁合同书》,在一系列啼笑皆非的闹剧后,何七能否把握自己第10次恋爱机会?系花湘美是否愿意和这个长相59分的男生相恋呢?……



1楼2006-09-15 12:3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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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06-09-1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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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篇

        1980年,大闹阴曹地府,棒打阎王。(抢来“投胎许可证”,一张。)

        一岁,几经磨难,转世投胎。(赶上计划生育,差点被“流”掉。)

       
       
       
        二岁,痛苦地学说话。(据说,“他妈的”这句学得最快。)

        三岁,更痛苦地学走路。(直立行走,是爬行动物的烦恼。)

        四岁,我爱“洗澡”,皮肤好好。(浴缸里水洗电视机!事后差点被老妈吊起来扁。)

        五岁,食神横空出世!(经常上树掏鸟窝鼓捣点蛋蛋做成串烧打打牙祭。)

        六岁,一不留神,被狗咬。(打了一个多月的狂犬疫苗,屁屁差点成了漏勺。)

        少年A篇

        七岁,背着书包上学堂。(第一天上课走失,半路跟着卖冰棒的阿姨走了N公里。)

        八岁,荷尔蒙超产,导致早熟。(暗恋同桌的She。)

        九岁,恋爱未遂。She dislikes me !(She说,数学老师才是她想嫁的人。我叉!)

        十岁,最爱上语文课。(语文老师特妩媚、倍儿温柔、贼漂亮。)

        十一岁,突如其来的嫁衣。美丽的语文老师,被数学老师“拐”跑。(我叉叉!从此,痛恨数学。)

        十二岁,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小学毕业那天,被班里一位身板儿壮硕的雌性恐龙诱骗到死胡同内,强行接受其表白并被迫拥抱一次。)

        少年B篇

        十三岁,翻身农奴把歌唱,很牛叉地当上语文课代表。七天后,班内刮起反腐雄风,因涉嫌利用权力之便诈骗女生零用钱,惨遭革职。(所得赃款总计人民币:4角,尚未来得及挥霍。)

        十四岁,神啊,救救我吧!(连续被班内两位多情的恐龙看中,生不如死。)

        十五岁,厌“理”症,病发。(文科成绩,全面告捷。理科成绩,集体自杀。)

        十六岁,“病”情恶化。(文理偏科如珠穆朗玛与四川盆地,在嚎叫的应试教育模式下,我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

        十七岁,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只带走数学卷纸上的红叉。(因理科分数呈射线式下滑,被迫退学。)

        青年篇

        十八岁,误入不良少年团伙,参与械斗N次。(主要扮演放风、充排场以及逃跑的角色。)

        十九岁,弃暗投明,团伙成员集体从良。(主要原因:老大挂了!)

        二十岁,“春”意盎然。(短命的初恋之花,绽放在烈焰中。)

        二十一岁,混。(为了活着而活着,终日浑浑噩噩,无所事事。我丢了自己的明天。)

        二十二岁,猛醒!(总觉得应该干点什么。于是乎,开始写小说骗人。)

        二十三岁,漂亮妈妈。(生下“长子”《别跑,我喜欢你》。)

        二十四岁,超生游击队。(“次子”《换个活法》出世。)

        二十五岁,一个都不能少。(《像陀螺一样旋转的女孩》待产中。)

        二十五岁半,阿弥陀佛。(由于曾在阴间棒打阎王,属负案在逃。没准儿哪天他老人家便会Call我。)

        中年、老年篇

        未知,待续……


      4楼2006-09-15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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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2)
        虽然阿灿和白雪有着各自的不足之处,但每天尾随到我们宿舍门前给他们两人送花送信的痴男怨女,却依然络绎不绝。那些多情的伪王子和伪公主们,使得我们的宿舍门前长年车水马龙,从早到晚热闹得像个菜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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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这次约会我本来是不想再听阿灿的计谋的。我觉得他所谓的计谋,嫁接到我的身上总是让我有种水土不服的感觉。换言之,阿灿的那些馊主意,常常把我害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但问题是,阿灿有着一张所向无敌的利嘴。他的那张嘴,上下张动便能轻而易举地说服N个得道高僧立马还俗,并使之终日“酒肉穿肠过,游戏花柳巷。”(这家伙,天生就是搞新闻的材料。)连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佛坛僧侣都能被他诓住,何况吾等凡胎乎?我自然被他不费吹灰之力拿下

          了。

          6

          阿灿说,他最近深层次地总结了自己纵横情场多年的一些经验,并由此揣摩自创了一套泡妞独门绝学———《灭花宝典》。

          据他胡掰,此《灭花宝典》之威力,足可以横扫“八千里路云和月”。阿灿说,他只要轻出一招,不管是国产的“北妹”,还是进口的“金毛妞”,统统都要春情勃发,争先恐后地投怀送抱。

          看他吹得神乎其神且态度诚恳,我终究未能抵挡得住“美女如云”的诱惑,再次拜他为师。代价是人民币30元外加替阿灿刷马桶一周。那30块钱,是我从这个月的伙食费里挤出来的。我肯将这笔“血汗钱”拱手换情,足可以证明我是个痴情的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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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不幸的是,痴情自古多磨难。阿灿的那个什么叉叉宝典,最终把我害得狼狈不堪重伤而归。实际上,从现代经济学的范畴来分析,我应该明白,货币流通中30块钱所能够等价交换来的物质,也只能是三流的馊主意。

          综上所述,一番思索过后,我终于得出结论。从某种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在情场上屡战屡败,完全是因为自己悟性太差参不透爱情的走势,与他人无关。于是我只好安慰自己想开些,毕竟,生米已经煮成了稀饭,一切的抱怨都是多余的。要怪就怪愿者上钩。我在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今天所受的掌掴之苦,全当是那个女生的温柔爱抚吧。尽管,力度有些过猛。

          至于我那可怜的30块钱么,叉叉的,就当是阿灿被装甲车撞了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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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在窗前,捂着仍旧发烫的半张脸胡思乱想的时候,寝室的门忽然“吱”的一声开了,接着阿灿哼着小调走了进来。从他的表情上判断,我估摸着今天他十有八九又有所收获。

          “嗨!小七, 怎么样?我的《灭花宝典》威力如何?”阿灿一边倒着茶水,一边眉飞色舞地问。

          “威力如何?哼,何你个大头鬼咧。还钱!”我怒发冲冠。

          “啊?不会吧?七兄,难道说,你又挂了?”

          “废话少说。还钱!”我说。

          “还钱?!呵呵,要钱没有,要命不给。我只有这个了,给,拿去!”说完,阿灿头也不回地扔给我一样东西。我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一个安全套。

          “谢了。不过,这东西还是留着你自己用吧。”我把安全套又丢给了阿灿。

          “切,不要拉倒。”阿灿把安全套攥在手里,然后拿起杯子嘬了一口,“不过也好,免得我下次再买。”

          说完,阿灿从兜里掏出一支烟,叼在嘴角边,然后闭着眼睛得意地倒在床上晃着脚丫。很快,呛人的烟雾掺杂着他的淫笑在屋子里荡漾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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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阿灿倒在床上斜着身子问我:“哎,小七。说说你今天因为什么又挂了啊?说出来,兄弟我也好拉着你一起共奔小康生活。”

          “我怎么知道?”我双手一摊,一脸的无奈。

          “是不是,你没有按我教你的方法去做?”

          “做了。”

          “做了?做了怎么会是这样?”阿灿瞪大眼睛感到不解。

          “你不信?切,你不是说‘别管美女多高分,搂住脖子打个‘啵儿’就能万事OK么?”

          “对啊,对啊。OK了没?”阿灿激动得一下子从床上蹿了起来。

          “哼!‘O’个屁!”

          “唉。”阿灿摇了摇头,大感败兴,“看来,肯定是你这个笨蛋,啵儿人家的技术不过关。要不,就是你kiss人家之前吃过大蒜。”

          “蒜你个头咧,我从不吃蒜。”我一激动,差点张开血盆大嘴以示清白。

          “唉。好了,别难过,别难过。天涯何处无芳草?咱们重新来过就是了。”

          “重新来过?”我问。

          “嗯。重新来过。其实呢,小七,爱情这东西是要慢工出细活的。慢慢来,慢慢来……”言毕,阿灿站起身走到我身旁,很臭屁地摸了摸我的头。


        6楼2006-09-1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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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8)
          “只不过是临时客串一下嘛!你说的也未免太夸张了吧?”

            “啊?客串?临时?这么说,是假的喽?”

            “当然了。你以为呢?”

           
           
           
            “我还以为……”

            “你少臭美了。最近,有个苍蝇总是死缠着我。我想让你冒充一下,也好让他死了那条心。”

            “哦。是这样。”我会意地点点头。

            我就说嘛,天上怎么会凭白无故地掉下个馅儿饼呢?更何况,还是个“三鲜”馅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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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晓得追求白雪的那个傻小子是不是个白痴。在不到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他居然被我这种如同三脚猫的演技给诓住了。“驱蝇”工作格外顺利。可以说,是“兵不血刃”。

            那个傻瓜皮肤黝黑,比我高大威猛。听白雪说,是土木工程系的。这趟差事办得不差,相对轻松。但如果非要说有些惊险,那便是我色厉内荏地跟他说“哎,小子。小雪她爱我,我更爱她。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搔扰她。”的时候,他那张蜥蜴一样的脸,瞬间变成了青色。

            我原以为,比我又高又壮的他会走上来拎着我的脖子恶狠狠地说:“我们决斗!”

            事实上,我连求饶的话都已经准备好了。倘若他真的要修理我这副“塑料体格”,我便会说:“大侠,放我一条生路。我只是逢场作戏,养家糊口而已。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瘫妻两位……”

            可没想到,那个“黑铁塔”竟然上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你要好好对她。”

            接着,他转过身用百感交织的眼神深情地望了白雪一眼后说:“小雪,我能抱你一下么?”

            白雪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她愣在那里。倒是那家伙快刀斩乱麻,顺势将白雪搂在了怀里。

            事情的经过,大抵如我所述。哦,对了。临走前,那家伙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很有震慑力。他说:“好好对她。否则,我拆你们家祖先的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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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当我看到那家伙弯着问号一样的背影离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伤天害理的坏事。一种强烈的负罪感有油然而生。我记得那个傻瓜临走的时候,佯装抚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其实,他骗不了我的。尽管,那个假装拂发的动作做得很逼真。但我知道,那是他在擦自己的眼泪。

            “白雪,为什么不试着接受他?他看起来,还不错。”我同情地说。

            “有些事情,是勉强不来的。况且,我在等着一个我爱的人。”

            “你爱的人?!谁?说来听听。”我睁大眼睛问。

            “小七,你知道喜欢一个人可是他却不知道你在喜欢他,有多痛苦吗?其实,我想,那个死木头,他也是喜欢我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在逃避我。好像就是不明白我喜欢他。哼,气死我了!”

            白雪说完慢慢地抬起头,然后望着天空做了个深呼吸。我看到她的眼神中充斥着一种郁闷。那种郁闷,我似乎在何时何地也曾见过。或者说,我似乎熟悉那种郁闷的颜色。但仔细想来,它却总是给我一种似是而非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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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嘀嗒嘀……”白雪的手机忽然又响了起来。她低头看了一眼说,“小七,不好意思。有个姐妹找我,那你自己就先回去吧。哦,对了,小七,我在冰箱的第二层给你留了两个汉堡和一袋牛奶,回去以后,记得吃哦。就算是我付你的出场费吧。我们两清啦!”

            “哦。还有,小七,记得吃汉堡的时候要先喝点牛奶,要不然,会噎死你的。好了,不多说啦。闪了。”

            “哎,白雪。等一下。”

            “嗯?还有事么?”

            “喂,你未免也太不人道,太不公平了吧?”我说。

            “怎么了我?”白雪问。

            “刚才那家伙什么都没做,你就让他抱了你一下。我冒着生命危险演出,你也应该报答一下吧?”

            “你的意思是?”

            “嘻嘻,白雪。我能不能得到和他一样的待遇抱你一下啊?”

            “这样啊?呵,好吧。”白雪沉思片刻,欣然应允。(她的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坏笑。)

            “哈。那我就不客气喽。”我张开双臂向她的怀抱飞去。

            “咣!”

            一声闷响过后,我像一只翻了壳的海龟一样,四脚朝天地倒在了地上。眼前,布满了“星星”。金色的那种。

            当我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白雪已经拍拍手,扬长而去。我看见,风拂起了她丝一样的长发。那发,仿佛是武士的披风。

            我差点忘了交待,白雪的父亲是体院的空手道教练。依“虎父无犬子”这句话推算,白雪现在至少也能算是准黑缎带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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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不幸被摔的我,阿灿则更加不幸。我被白雪K过的次数,至少掰着手指头再加上脚趾头是算得过来的,而作为白雪的“死敌”,阿灿同学被K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幼儿园时代。


          12楼2006-09-1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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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9)
             阿灿从小就爱吃棉花糖,然而很不幸的是,白雪也有这个嗜好。于是乎,白雪经常抢他的糖吃。可是,阿灿是个犟脾气。每次白雪前来“扫荡”,他总是“宁死不屈”。于是乎,他那可怜的脸蛋总是被白雪修理得像棉花糖那么大。可是阿灿的母亲对此却很少过问。因为从很小的时候起,阿灿的母亲就幻想着白雪将来能做她的儿媳妇。所以对她儿子那张日渐浮肿的脸,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阿灿的父亲,阿灿的母亲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他老人家承袭了“惧内”的传统美德,在家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可是阿灿的父亲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忘记他老人家常跟我说的那句“名言”:“俺们家小灿,是被白雪摔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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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宿舍,打开冰箱一看,找了半天,里面也没有白雪说的汉堡和牛奶。我暗想,难道白雪骗我?不,不会。我是了解白雪的,她虽然爱说脏话,但从来不说谎话。更何况,不过是两个汉堡一袋牛奶而已。

              可是,那些东西哪儿去了呢?该不会是汉堡里的“火腿”真的长出了“腿”,然后带着牛奶“私奔”了吧?

              恰逢此时,里屋内传出了一声“鬼叫”:“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羊,独自走在失恋的旷野中……迷不住女人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她溜走……”

              能把一首首经典的曲目五马分尸,然后再烩到一块儿,做成一锅杂碎汤的人,除了阿灿,恐怕没几个人能干得出来。(我知道汉堡和牛奶的下落了。)

              从他改编的“哀曲集锦”里,我猜出了他今天“打猎”的收成。我猜,他今天一定是走麦城,连个鸟毛都没有逮到。而且,还踩了一坨子牛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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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不其然,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我看见我那两个苦命的汉堡,已被他报销得只剩下两片生菜叶了。(阿灿吃汉堡包,从不吃里面的生菜。)那袋牛奶,也未能幸免于难。

              见我进来,阿灿站起身从左屁股兜里拽出一瓶“二锅头”,接着又从右屁股兜里掏出一包用塑胶袋包着的大块儿卤猪蹄,请我陪他喝一杯。为了给我冤死的汉堡和牛奶报仇雪恨,我未加推辞。我打算以暴治暴,把他的食物吃个精光。

              席间,一番推杯换盏过后,我跟阿灿提起了那个被白雪抛弃的傻瓜。不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此举,竟引得阿灿兔死狐悲。阿灿狂饮一杯,不禁仰天长啸:“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饭前便后要洗手!我去嘘嘘先。”

              “轰!”

              我晕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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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阿灿这厮,竟然撇下我一个人流着“哈喇子”睡着了。阿灿的鼾声很大,可以动用“震耳欲聋”这个词汇来形容。我把他拖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然后又把厨房里的残席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否则,有洁癖的白雪回来,我们一定会被她骂死。

              说起请我喝酒,还要插上一句。阿灿这家伙绝对是“金口玉言”。他说让我陪他喝一杯,那就是一杯。而且,这一杯,还是以“二锅头”的瓶盖儿为“一杯”的计算单位。

              古人云: 一醉解千愁。接二连三的失恋,让我逐渐对酒有了一种依赖感。刚才喝了一点,这使得“酒虫”在我的腹中不断地兴风作浪。

              我忽然觉得整间屋子里格外地空蒙,莫名地有一种想去酒吧的冲动。于是我套了件外衣,向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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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了一家叫“忘忧岛”的酒吧。那是我遭受失恋的打击后常去的酒吧。我喜欢这个酒吧的名字。进了酒吧,我还是选了那个靠窗的老位子,坐了下来。

              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是一个多雨的城市。窗外不知何时又纷纷扬扬地飘起了小雨,仿佛是故意想印证这是一个雨城。透过玻璃窗,我望雨沉思。一种无名的忧郁,沉淀着我的愁绪。

              我转头环顾四周看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并不是很多。人们稀疏地静坐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角落里。看得出来,这里除了我之外,都是成双成对的恋人。

              眼前的这一只只“鸳鸯”们,正在用近乎于800赫兹的频率释放出约1000伏的超高压电流电击着对方的眸子。

              我不禁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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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静的时间,静静地流逝。静静的酒吧,静静地荡漾起那首say you say me。一切,皆于静寂之中。

              然而造物主似乎总是吝啬完美,当众人都陶醉于优美的旋律时,一个人工的高八度音符打破了如梦的幽静。

              “席湘美,我们分手吧!”

              我和众人带着惊讶寻声望去。声音,源自坐在我对面的一个男生。由于灯光昏暗,加之他又背对着我,我无法看清他的模样。但他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有磁性。


            13楼2006-09-1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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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0)
              为什么?怎么会是这样?”女孩问。

                “没有什么为什么。我们分手吧。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

                “能给我一个理由么?明骏。”女生的声音近似于哀求。

               
               
               
                “没有理由。就这样吧。”男生站起身要走,却被女孩一把抓住衣袖:“明骏,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一定改,一定……”女孩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然而,这并没有改变那个男生的初衷。男生最终还是狠心地走了。

                女孩,呆呆地坐在那里望着桌子上的烛光。良久,她的口中才送出一句话:“周明骏,你这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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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偷偷地盯着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女孩子,但还是因为光线的关系,我没能看清她的脸庞。但我却看到了她有一头齐肩的长发。那发的长度,是那么的恰当。似乎多一分则长,少一分则短。

                看着她,我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腾起一种怜悯。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同情。因为,像我这样一个爱情的“穷光蛋”,是没有什么资格怜悯别人的。

                “看什么看?没见过别人失恋啊?”正对面的那个女孩好像在跟我说话。我狐疑地向两边望了望。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那个女孩指着我说道。

                “我?”我机械地用手指了指自己。

                “对。就是你。喂,你过来!”

                “请问,你是在叫我么?”我惶恐不安地走到她的身边。

                “废话!不叫你叫谁?!”女孩冷冷地点了点头,接着,她猛地喝了一杯酒,然后目光迷离地对我说,“你想不想和我睡觉?”

                “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女孩子站起身对我大声地说:“我说,你想跟我睡觉吗?”她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全都听到了。其中还有几个好事的吹了几声口哨。

                “同学,你喝醉了。”我说完下意识地扶了她一下。

                那个女孩一把甩开我的手,“谁要你假惺惺的,不用你管!”接下来,那女孩没有理我,她只是不停地喝酒。

                34

                随着距离的拉近,我终于看清了她的容貌。以前,我一直以为被男生甩掉的女孩子都是些“陈糠败谷”。没想到,“天使”竟然也会一样。

                眼前这个叫席湘美的女孩子,漂亮得一塌糊涂。我甚至认为,像“花容月貌”这样美丽的词汇用在她身上都会黯然失色。或者说,使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她,这本身就是对于她的美丽的一种亵渎。我想,她的美丽已经超出花以及文字所能代表的界域。

                她的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双眸,晶莹剔透。皮肤,光滑细腻,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种道光晕。我觉得她的那份美丽以及高贵的气质足以让我窒息。我不由得开始怀疑起刚才那个叫周明骏的家伙是不是个低能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甩掉这么一个颠倒众生的尤物。

                35

                席湘美把我叫到身边但却不理睬我,只是不停地喝酒,这让我尴尬万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觉得无所适从。记不得站了多久,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站那么久,我的腿开始有些发软。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谁让你坐下的?起来!”她凶巴巴地说。

                “噢。”我被她吓了一跳,“请问,你请我过来有事么?如果没有,我要走了。”我站起身想要离开。

                “站住!你……你刚才……是不是在偷窥我?”她醉醺醺地问。

                “我……”

                “我什么我?到底有没有?”

                “有。”我低头认罪。

                “干吗偷看我?我是不是很漂亮?”

                “啊?”我吃惊地问。

                “啊什么啊?我问你,我是不是很漂亮?”

                “喔。”

                “嘻,哎,你……你是不是看上我了?嗯?”

                “什么?!”我问。

                “我说,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不,不,不。不是!我没有!!”我提高了嗓门,试图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证明什么。

                “那你脸红什么?心虚了吧,是不是?嗯?她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捏了捏我的脸。(就像拉橡皮筋那样。)

                这时,我忽然发现,她竟然穿了一件让我鼻血横流的粉红色的超短裙。老实说,比起她的超短裙,更吸引我的,是裙子里面包裹着的那双如同莎朗·斯通般性感的美腿。她的腿,看上去白皙滑嫩极富弹性。这让我看上一眼,便心跳加速,血液倒流。

                36

                “啪!”

                “混蛋!乱看什么?”我毫无防备地被她扇了一记耳光。

                由于作贼心虚,所以我并没有狡辩什么。我只是捂着发烫的半边脸,看着周围的人向我投来鄙夷的眼神。一时间,我臊得恨不能钻进酒杯里。


              14楼2006-09-1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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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3)
                再说,宿舍是我们三人一起租的,寝室约法三章中的第一条,便是未经他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带友人入住。更何况,还有一条狗。

                  那么把她扔在路边的街椅上?也不行。这样做未免太过冷血。

                  那我应该怎么办呢?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45

                  看来,如今最好的办法是把她送回自己的家。可天知道她的家在哪里。情急之下,我很冒昧地翻了翻她的手提包。我想,里面或许会有通讯录什么的。可是,结果却很让我失望。里面只有一些化妆品,还有一包卫生巾。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在公车亭里站了半天,我一筹莫展。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那条狗的身上。小时候,我听外婆讲过“老马识途”的故事。于是,一个念头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不妨试试用狗识途。我小心翼翼地走近那只狗问道:“哎,你知道回家的路么?”

                  那只狗看也不看我一眼,“哎,你知道回家的路么?”我提了提声调,但是狗还是不理睬我。

                  “shit!蠢东西。连家都不认识!”我懊丧地冒出这么一句。

                  “汪汪!”话音刚落,它朝我叫了两声。那声音仿佛是在向我抗议!

                  46

                  “叫什么叫?说你蠢,难道不对么?笨!连家都不认识。家,你懂么?Home !Go home!”

                  或许,因为它是外国血统的关系。这家伙,听到我说的英语之后,(阿灿常说,我讲的英语是正宗的———“四川英语”)竟然站起身拉着我朝右走去。我连忙再次背起那个叫湘美的女生随它而去。

                  牧羊犬很有耐力,跑起来很快。我背着湘美在后面紧追不舍。后来,我实在是跟不上了,便下意识地说了句:“慢点!Slow down!”

                  没想到,它竟然真的放慢了脚步。(这简直让我不可思议!!)

                  最后,记不清走了多久,也记不清转了多少个弯,这只狗在一幢公寓楼口停了下来。

                  “哎,我们到了么?”我指着楼口问。

                  “汪!”它朝我叫了一声。(看来,它的汉语学得也不错!)

                  “哎,那你知道是几楼么?”

                  我原以为,它会朝我叫几下。这样一来,叫几声,我便知道是几楼了。可是,这次它却没有理我。我猜想,可能它和我一样,数学学得很烂。

                  47

                  这是一幢二十几层的公寓,但我没有坐电梯而是选择了爬楼梯。我想,凭着这只狗的灵性,它若是到了自家,一定会叫门的。

                  我一步一步地背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子,艰难地走在楼道内。汗水顺着脖子流到胸前。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此语,言之有理。

                  当我辛苦地背着她爬到十四层的时候,她“呜”的一声,吐了。真准!一滴都没浪费,全都吐到了我的头上。呕吐物,缓缓地流过我的脸颊滴落在地上。

                  还好,在我痛不欲生的时候,那只狗在十六层的一户住家前停了下来,随后叫了两声。

                  不久,门开了。

                  48

                  开门的是一个很清秀的女孩子。她一边开门一边问:“你是?”

                  “先别问我是谁,麻烦你接一下我背上的这位大小姐。”

                  我之所以如此肯定这是这个叫湘美的女孩的住所,不仅仅是相信这只狗的灵性,而是我在这户人家门前所放的垃圾袋中,看到了一个装狗食的包装袋。

                  “咦?湘美?”那个女孩子连忙帮我扶下了她。

                  少顷,我和那个女孩把她搀进了自己的房间。

                  湘美的卧室很大,但各种物品却摆放得错落有致。整个房间,也很干净。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玉兰花香。

                  “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艾,叫艾晴。你就叫我小艾吧。”

                  “哦。我……我姓……姓何,叫我阿七吧。”我特不好意思地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嗯?阿……阿七?这名字有点怪怪的哦。”小艾淡然一笑。

                  “嗯,他们都这么说。”

                  “谢谢你送湘美回来。哎?你的身上怎么……”小艾指着我衣服上的脏物说道。

                  “哦。她酒喝得太多,所以……不过,没关系的。”我指着湘美说。

                  “这怎么可以呢?你等一下。”小艾转身走去。

                  49

                  小艾出去以后,整间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湘美两个人。湘美静静地躺在床上,我站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她。我看见雨水把她的头发粘在了一起。有几缕,还被她无意中含在了嘴角边。她那白皙的颈部,戴着一串细细的银色项链。那项链,让她更增添了几许妩媚。

                  颈部以下,湘美白色的涤纶衬衫紧紧地贴裹在了她那婀娜起伏的线条上。这使得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她的胸罩,玫瑰红的。


                17楼2006-09-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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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4)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50

                    即便是面对这样一个如同剥了皮的鸡蛋的女生,我还是自信自己是一个坐怀不乱的人。但我实在是没有信心再将自己的视线向下挪移,哪怕是一微米。因为我的“道行”尚浅,坐 
                   
                   
                  怀不乱,仅限于上半身。

                    “热水器可以用了。”小艾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热水器?你的意思我可以在这里洗个澡么?”

                    “呵,当然了。小美今天多亏遇到了你。”

                    “哪里哪里。那……那我就不客气喽。”

                    “呵,请便吧。”

                    由于湘美刚才呕吐时,我的头部被她命中十环,从而引起了胃的强烈不满。为了去除异味,抚平胃的创伤。我径直朝洗澡间走去。

                    51

                    洗完澡,一身的清爽,但问题也紧跟着出现了。由于我的衣服全部被雨淋湿,所以导致我无衣可穿。山穷水尽之时,我就地取材裹上了一条摆放在洗澡间里的长条白色毛巾。见到我这般装束出来,正在用吹风机给狗烘毛的小艾,差点笑弯了腰。

                    “呵,我手上有犬毛,你自己先泡杯热茶喝吧。对了,茶叶在电视柜下面。还有,衣柜底下的第三个抽屉里有一套睡衣,你拿出来,先穿上吧。”

                    “哦,不用了。小艾,你能不能借我一块钱?”

                    “一块钱?怎么了?”

                    “我想,我该回去了。可是,我的兜里已经……”

                    “喔。可是,呵呵,你这个样子,能走么?”

                    “这……”我看了看自己,觉得挺别扭的。

                    “呵,都这么晚了,恐怕公车也早就没有了。这样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在沙发上将就一夜吧。”

                    “啊?这样可以么?”

                    “没关系的。”小艾说。

                    “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

                    “呵。别客气。好了,你早点休息吧。”小艾收起吹风筒又撮了撮手上的犬毛。

                    “哦,对了。你叫何七是吧?呵,小七,睡前记得关掉台桌上的灯哦。”

                    “好的。哎,等一下。小艾,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

                    “什么?”小艾眨着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我。

                    “你不担心我是个坏人么?呵呵,万一,我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呢?那你们岂不是……”

                    “呵,没关系。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个坏人。既便退一万步讲,你真的如你所说,是个大灰狼,那也不要紧哦。因为……”

                    “因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们好久没吃狼肉了。呵呵……”

                    小艾笑起来的样子十分可爱。

                    52

                    翌日。

                    躺在沙发上面熟睡的我忽然被一杯凉水泼醒。就在我站起身唤醒受惊的睡眼时,一记热辣的耳光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扫过我的脸颊。

                    这一记耳光,让我彻底的清醒了。我定睛一看,原来这是湘美的“杰作”。

                    “喂,你疯了?”一个男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终于震怒了。

                    “你才疯了呢!”她顺势抡起胳膊想要“梅开二度”。

                    “喂,你想干什么?冷静点。”

                    “干什么?哼,我还想问问你昨天晚上干了什么呢?”

                    “我昨天晚上干什么了?我昨晚帮你付账、帮你牵狗、帮你回家,怎么了?你这个人怎么恩将仇报啊?”

                    “不要避重就轻,说重点!”

                    “重点?什么重点?”我一头雾水。

                    “这是怎么回事?”湘美指着身上的睡衣说。

                    “什么怎么回事?莫明其妙!”

                    “这不是我昨天穿的那套。”

                    “那又怎么样?有人给你换过喽。”我若无其事地说。

                    “谁换的?是不是你?说!”

                    “是……”没等我把话说完,湘美断章取义,“在十分之一柱香之内,湘美的N记耳光以排山倒海之势,踏平了我的脸颊。

                    53

                    我一边抱头鼠蹿,一边极力地解释,“喂,你听我把话说完好不好?是小艾给你换的。”

                    “小艾?”她停下了罪恶的手臂。

                    “嗯。”我捂着受伤的脸,恨不得大哭一场。

                    “咦?傻蛋,你怎么认识小艾的?”

                    “事情是这样的……”

                    我把发生在昨天晚上的事,从头至尾向她讲了一遍。我在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头,抬得高高地。腰,挺得直直地。我为我昨晚的“大侠”之举而感到自豪。同时,我也在等待湘美万分内疚地向我道歉。可谁知她听完了我的话,竟然对我说:“傻蛋,你少神气!别指望我会感激你。哼!”

                    天呐!耶酥叔叔,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

                    54

                    事实上,关于我昨晚会不会猥亵湘美和小艾,这是一个连白痴用脚趾头都能想到的问题。对于像我这样的“小男人”而言,抛开“双拳难敌四手”不论,单单看她们两个身边的那条牧羊犬,我就不敢有什么想法了。在这种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我若是再居心叵测,那岂不是送“狼”入羊口?


                  18楼2006-09-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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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8)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可耻的,更谈不上什么卑鄙。我只是觉得做为男性,这是一个正常的举动。就像在一个寒冬腊月里流浪的乞丐,突然发现地上躺着一件大衣,还是个裘皮的。他想去捡,那是一种正常的思维模式。反之,倒是一种病态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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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觉得累了。或者,是车子太颠簸的关系。湘美睡着了。她不知不觉地依偎在了我的肩头,那淡淡的发香再一次刺激着我的嗅觉神经。我一动也不动,生怕她醒过之后不再靠着我的肩。

                      莫名地,我想搂着她。无奈我的勇气是一根纸糊的棒槌,它最终也未能击碎我的胆小与懦弱。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偷鸡不成倒蚀把米,脸上再次绽放“五指红花”。

                      约一小时后,我不得不叫醒她。

                      “哎,湘美,醒醒。我们到站了。”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哦?这么快?”

                      是啊,我何尝不是希望车子开得再慢些呢?

                      “啊!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湘美下车之后,一边吟诗一边伸了个懒腰。我心想,伸个懒腰,也要这般诗情画意一番。唉,女孩子们真是情感丰富的生物。

                      “哎?傻蛋,会骑车么?”

                      “骑车?呵,不是我吹,我三岁就……”

                      “少吹牛皮的啦!你该不会是三岁就偷车吧?”

                      “切,你才偷车呢!”

                      “什么?好大的胆子,你竟敢污辱本姑娘?知道么,你很臭屁哦!”

                      “哎,干吗把我说的这么难听?”

                      “就说,就说。怎么样?怎么样?牛屎臭屁!牛屎臭屁!哼!!” 湘美掐着小腰耍赖的样子虽然有些幼稚,不过倒是也很“卡哇伊”!

                      “汪汪!”

                      跟在湘美身边的那只牧羊犬,这时也叫了起来。那样子,仿佛是对它的主人赐给我的这个“雅称”表示赞同,故尔投了一票。

                      “‘公主’乖,我们不理那个臭屁蛋哦!”湘美拍了拍牧羊犬的头。

                      “哎,湘美,你说的那个鬼地方到底在哪儿啊?”

                      “什么鬼地方?那叫‘好地方’!”

                      “哦。对不起。那个‘好地方’在哪里呢?”

                      “就在前面。前面,是人们埋梦的地方。”

                      “埋梦的地方?梦也能埋么?呵,假使能,那梦不是也要烂掉了么?”

                      我以为自己开了一个蛮幽默的玩笑。不料,湘美理都没理我。她只是静静地眺望着远方,眺望着那个埋梦的地方……

                      67

                      过了很久,湘美走出了她的思绪。她告诉我,那个埋梦的地方,是一片海。说起来,也真够孤陋寡闻的了。在这个多雨的城市里住了这么久,我居然不晓得郊外还有一片海。我想我是爱海的。就像地主爱钞票!

                      “湘美,从这里到海边大概需要走多久呢?”

                      “十分钟左右。”

                      “傻蛋,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不要乱走哦。”话音未落,湘美把狗链递给我后,像蜻蜓一样翩翩而去。

                      不一会儿,湘美回来了。她推着一辆单车。

                      “哎,你的这辆车是哪里弄来的?”

                      “租的。哎,傻蛋,你不是说会骑单车么?那就带着我开路吧。”她显得神采奕奕。

                      “呵,你就这么相信我的车技么?你不怕我把你摔下来?”

                      “你敢!你要是敢把我摔在地上,哼,我就活埋了你!听清楚没?”湘美攥起一个小拳头在我的眼前晃了晃。

                      “喔。明白。”

                      68

                      和市区一样,海边的天气也不错。穿过一片茂密的椰树林后,湛蓝色的海呈现在了我们面前。湘美没有骗我,这里的确是一个人间仙境。

                      海水澎湃在白色沙滩上,蓝浪追逐着蓝浪。高高的椰树沿着海岸线像月牙一般向西北方向漫延。其中,有一棵倾斜在了海面上。远远望去,就像是一个待嫁的新娘在对着镜子梳洗妆扮。这棵老椰树旁,有一间简陋的木亭。

                      亭顶,已然伤痕累累。上面,记录着岁月的沧桑。亭前,有一排木椅,木椅看上去和亭顶一样的饱经风霜。离木椅不远,有一架长长的带护栏的木桥笔直地伸向海中央。

                      “喂,傻蛋。快带我上桥。快!”湘美像孩子似地说道。

                      这是一辆带横梁的男式单车,湘美坐在车的前端。她把两腿交叉在一起,时不时的,她还会调皮而又有节奏地晃动两下。

                      刚刚骑上桥面,一阵海风吹来。风,轻轻地掀起了湘美的长发。发丝,拂面而过的同时,在我的脸上留下了那熟悉的发香。。

                      湘美一边催促我加速,一边慢慢地伸开了双臂。她说,她在感受飞翔。可是,没过多久,她却哭了……


                    22楼2006-09-1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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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9) 
                       69

                        我把单车停了下来,然后注视着湘美。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极力地躲避着我的视线。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轻轻地捧起了她的脸。接着,我用拇指为她擦去了眼角边那道未干的泪痕。

                       
                       
                       
                        “湘美,你哭了?”

                        “没……没……我没哭……没哭……”

                        她慌乱地推开了我,然后跑到桥栏边背对着我。我追了上去。这次,没等我开口湘美抢先把话题岔了过去:“傻蛋,大海美么?”

                        我想了想说:“美。不过,你比大海更美!”

                        我这么说,并无意拍她的马屁,只不过是想调解一下伤感的气氛。顺便安慰一下她那颗受伤的心。然而,她却抽噎着转过身。

                        “湘美,你怎么了?”

                        “我……我想他……”

                        看见她咬着单唇无声地哭泣,我怔了。她那紧蹙的眉头,隐隐地藏匿在墨色的发帘背后。晶莹的泪链,像两条透明的小溪。湘美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眼泪,肆意地纷飞在阳光下。

                        70

                        没有经历过,所以从未有过这种感受。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两只手臂,像是多余的装饰品,一时间,竟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好。

                        “傻蛋,抱紧我好么?”

                        “喔。”我机械地弯动我的肘关节,可那个部位却像是生了锈一样。或许,是因为它从未接收过这样一条指令的缘故。

                        “傻蛋,你知道么?”

                        “什么?”

                        “他从前也这么说过。他也说我比大海更美。”

                        “是那个叫明骏的人么?”

                        “嗯。傻蛋,我现在好想他。真的。好想,好想……”

                        湘美的一句不经意间流露出的话语,让我的心瞬间冰冻到了极点。心灵深处,莫名地有一种酸溜溜地东西在滋生并且不断地膨胀,膨胀……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23楼2006-09-1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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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二章(3)
                        “对不起,我只会这些了。”

                          “那你叽叽歪歪个屁!还不快挖!”

                          “挖哪儿?”

                         
                         
                         
                          “这棵椰子树下。”

                          “喔。”

                          我蹲在沙地上,用手一下一下地挖着沙土。我尽可能地装出一副可怜相,想以此来换取她的一点同情。(哪怕是怜悯。)可她就是不上当!看来,她是一个比狐狸还狡猾的猎手。

                          所谓“江山易主,只在朝夕之间”。此语不假。就在几分钟之前,我还是一个雄纠纠,气昂昂的“大丈夫”。可眨眼之间,我却成了一文不值的臭豆腐!

                          事到如今,我只好静待佳机,重整山河了。不过,东山再起的日子,在我看来却是那么的遥遥无期。就好像我在期待着公羊生小羊的那一天。

                          81

                          “湘美,能告诉我为什么要挖这个坑么?”

                          “取一样东西。”

                          “东西?什么东西?”

                          “梦。”

                          “梦?”

                          很快,我便在这棵椰子树下挖到了一件被湘美称为“梦”的东西。

                          梦,是一个透明的玻璃瓶。就瓶子的本体而言,它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是在精品屋中随便都可以买到的那种。

                          瓶子,不是很大,却很精美。里面,装满了“幸运星”。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颜色像彩虹一样斑斓。“星”的最上面,放着一条锁在一起的微型锁。

                          “湘美,这就是你的梦么?”

                          “嗯。一个凄美的梦。”

                          “你的这个梦,会醒么?”

                          “我原以为,我的梦千年不醒,纵然醒来,还会继续。呵,我真傻!”

                          “为什么这么说呢?”

                          “不是么?这个世界上除了谎言,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你们男人,是用谎言做成的。没一个好东西!”(女孩子们说这句话的时候,其不负责任的程度通常大于或至少等于男人们常说的那句:“亲爱的,我只爱你一个。”)

                          “湘美,你真的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么?”

                          “呵,傻蛋。你真的认为男人有一个是好东西么?”

                          “有!”我斩钉截铁地点点头。

                          “哦?谁?”

                          “我!”

                          “去死吧,你。白痴!”

                          “喂,湘美,你说脏话了。”(这一点,她怎么有点像白雪?)

                          “我说了么?”

                          “嗯。你说了。”

                          “没有!我没说!”

                          “不,你说了。”

                          “真的?”

                          “嗯。真的。”

                          “那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的语言输出神经,顿时短路。

                          湘美捧着那个装满“梦”的瓶子,默默地向海边走去。风,又一次撩起了她的长发。发香,依旧。

                          “傻蛋,你也一起来吧。来帮我,送梦回家。”

                          82

                          我尾随着湘美来到了海边。海浪,很蓝,很蓝……

                          她慢慢地打开瓶封。她捧出一把“幸运星”向天空抛去。“星星”们,像流星雨一样划过黄昏的天空。

                          海边,泛起了一抹嫣红。彩色的“星星”伴着落日余辉,洒满了海面。

                          大概过了阿灿吃完一碗面的时间。(约合,一分三十秒。)湘美把最后一颗“流星”送回了天堂。

                          瓶子,空了。

                          我和湘美坐在了木亭中。坐了很久,我们都没有说话。渐渐地,我依着亭柱,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我抬头望了望四周,似乎除了木板上多了点我睡觉时淌下的口水之外,周围的一切和刚才一模一样。

                          天,开始有些黑了。

                          “傻蛋,我们回去吧。”

                          “哦。”

                          老实说,她的这条“释放令”,我等了几个钟头了。要不是口袋里没了银子,要不是她的那条狗,要不是她长得很漂亮,我早就和她“永别”了。

                          83

                          “哎,傻蛋。这个,送给你。”湘美把刚才那把拷在一起的微型锁递给了我。

                          “咦,这个,你没有扔掉么?”

                          “笨蛋!扔掉了,还能在这儿么?送给你吧。希望,你能和你的女朋友长相厮守。”

                          有时候,我真是搞不懂她们女生。女孩子们为什么会如此天真?她们居然会相信“同心锁”这种鬼东西。可能,是因为她们都比较单纯吧。

                          不过,有一点是必须要承认的。正因为有了这些“单纯”而又“傻”得可爱的女孩子们,生活才显得格外炫美。

                          试想,这个世界没有了女孩子将会怎样?抛开人类的繁衍生息不谈,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男人们活在这个世界上,主要有两大“使命”支配和主宰着他们的命运。

                          一,“欺骗女人”。

                          二,“生产战争”。


                        26楼2006-09-15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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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二章(4)
                           假如,某一天没有女人可骗。那么,这个地球上恐怕除了飞机大炮,便是男人们的尸骨。堆积如山的尸骨!

                            我是一个不善于说谎的人。(至少,现在还是。)特别是在情感方面。虽然,我仍是一周内让人连续甩了九次的“无冕之王”。虽然,至今还没有一个女友是件很糗的事。可是当湘美把那块同心锁送给我并且祝福我和我的那个未知数女友长厢斯守时,我还是将我没有女 
                           
                           
                          友这个羞于启齿的事实告诉了湘美。

                            她听完倒是没怎么惊讶,这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湘美说,我的这项纪录按我本人的相貌而言,倒是蛮成正比的。我听她这么一说,真想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84

                            当我们原路返回,走出地铁站时,已经是晚间的七点一刻。城市的夜晚,华灯初放。虽然,这里有一种繁华的美,却少了份海边的恬静。

                            “哎,傻蛋。用不用本姑娘送你回府啊?”

                            “送我?呵,开什么国际玩笑!送人的,应该是我吧?”

                            “哈。就你?假如,送我回家的路上真的遇到了流氓,我敢对天发誓,第一个跑的准是你!”(这种事,她也能够算得出来?厉害,厉害……)

                            “算了,我们还是各走各的吧。噢,对了。傻蛋,等一下。”

                            “什么事?”我问。

                            “你说你没有女朋友,是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哦。”

                            “那傻蛋,你想不想赚点意外之财?”

                            “意外之财?多少?”

                            “一百。”

                            “想!当然想喽,做梦都想!”

                            “呐,这是一百块。收下。”湘美递给我一张百元钞。

                            “无功不受禄,你不会这么便宜我吧?”

                            “聪明!我要你做我三天男友。或者说,我租你做我男友三天。OK?”

                            天底下竟然真的有此好事?不仅可以骗财,而且,还可以骗色?(一阵狂喜……)

                            “好,一言为定!”我暗自窃喜。

                            “够爽快,我喜欢!来,签个合同吧。”

                            “啊?还……还要签合同?”我问。

                            “当然喽。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嘛。”湘美从提包里取出笔和纸递给了我。

                            “那,要怎么写呢?”我问她。

                            “笨死了你!去去去,让我来!”她把纸笔又抢了过去。

                            五分钟后,一张合同(卖身契)诞生了。

                            临时男友租赁合同书

                            甲方:席湘美

                            乙方:阿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定如下合约:

                            (1)乙方自愿做甲方男友三天,甲方付乙方酬劳计人民币100元整。乙方不得单方面反悔。否则,赔偿甲方精神损失费1000元。

                            (2)乙方在履行其义务时,不得向甲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严禁性骚扰。

                            (3)乙方应在受租期间做到“两到”。一,随叫随到。二,服务周到。每迟到一分钟,扣除违约金十元,依次类推。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人身权归甲方支配。

                            (5)乙方受租期内的伙食,由甲方全权代理。

                            (6)其他未尽事宜,以保障甲方利益为出发点。另附,在乙方的强烈要求下,甲方本着发扬“人道主义”的伟大精神,特承诺:在乙方受租期内,甲方不得欧打乙方。禁止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及虐待行为。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设定的各项条例,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约。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升效。

                            甲方:席湘美 乙方:阿七

                            签完了合同,湘美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湘美,你为什么要租临时男朋友呢?”

                            “我想忘记过去。”湘美平静地说。

                            “可是……”

                            “好了,别可是啦。回家吧,乖哦。”

                            “啵儿。”

                            天呐!她居然亲了我一下。

                            “喂……你……你干吗……干吗亲我……”我受惊过度。

                            “亲一下能死啊?”

                            “啵儿。”她又亲了我一下。

                            “嗯。一左一右,这才对称嘛。好了,你可以走了。记得等我电话,不许关机。否则,要你好看!”

                            就这样,有点荒唐地又极富戏剧性地,我谢幕了。她蹦蹦跳跳地牵着狗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路灯下,我再次看见她的长发轻舞。然而,这次却未能闻到她的发香。

                            85

                            下了公交车,拖着疲惫的躯壳,怀着一颗衰竭的心,我敲响了公寓的门。

                            开门的,是阿灿。(为什么我倒霉的时候,总会看见他?)

                            “咦,小七,你没死?”

                            “你都没死,我怎么忍心比你先死呢?”


                          27楼2006-09-15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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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二章(5) 
                            “哎?小七,你回来了?来,快坐下。还没吃饭呢吧?”白雪突然变得格外热情,她的这份热情让我不安。

                              “嗯。还没吃呢。白雪,今晚我们吃什么?”

                              “哦。馒头!”

                             
                             
                             
                              “轰!”我头晕目眩。

                              “啊?又是馒头?”

                              “怎么了?你不是挺爱吃馒头么?”

                              “诸位,请听好。我阿七郑重宣布,以后,我再也不吃馒头了。拜托,两位日后吃馒头的时候,不要让我看见。多谢!”

                              “哎?你对馒头过敏么?”阿灿问。

                              “我现在,看见馒头就想吐。”

                              “哦。小七,你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哈……”

                              阿灿这厮,是个睚眦必报的人。他从不浪费任何“报仇”的机会。

                              86

                              “这样吧,小七,你稍等一下。我去给你买点速冻饺子。”

                              “哎呀,那多不好意思啊。还是算了吧,不用了。”我虽然嘴巴上说“不用了”,但心里却担心她真的“恭敬不如从命”。

                              没用五分钟,白雪就回来了。看她发角上的汗,我猜她是跑着去的。

                              “唔唷,白雪,回来得可够快哦。骑着飞机去的吧?”阿灿阴阳怪气地说。

                              “呵,快么?不过,要是骑着你去,我想会更快!”白雪转身走进厨房,没有留给阿灿反唇相讥的机会。

                              “哎,小七。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

                              “什么话?”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阿灿说得特阴森。

                              87

                              饺子出锅了。

                              白雪左挑右选,最后在碗里找了一个相对大一点的夹给我。

                              “切,搞什么风花雪月嘛!”阿灿忌妒得要死。

                              “闭上你那乌鸦嘴!”白雪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我又没和你讲。哎,小七,今晚我还是委屈一下,和你睡一个床吧。”

                              “干吗和我睡一床?你发春啊?变态!”

                              “就是,就是。玻璃(同性恋)!”白雪与我同仇敌忾,阿灿痛苦万分。

                              “哎,小七,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啊!”

                              “为我?为我什么?”我问。

                              “为了你的贞操啊!我担心今晚有人要强奸你哦。”

                              “强奸我?呵,不会吧。谁那么没眼光啊。”

                              “呵呵,愿者上钩。这种事,可不好讲哦。”阿灿笑得特阴险。

                              “就算如此,那关你屁事?”我说。

                              “此言差矣。关键时刻,我可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披荆斩棘、立马横刀……”

                              “干吗?”

                              “替你受奸喽。”

                              “我呸!”我和白雪异口同声。

                              就我和阿灿“同床”而论,我宁愿去跳楼或者卧轨,也绝不和他同睡一张床!这厮睡觉时的毛病太多。像什么呓语、磨牙、踹人、抢被子这类自然不在话下。

                              最让人头痛的是,这家伙睡觉总爱———摸人!而且,每每总是空袭“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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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七,饺子味道如何?”白雪问。

                              “嗯,好吃。”我说。

                              见我吃完一个没死,阿灿连忙夹起一个送进自己的嘴里。

                              “嗯。这个,趁大家都在,我现在向大家宣布一件事……”白雪的口吻像是要第二次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

                              “呸,呸,呸,呸。我可没吃哦,这不能算的,不能算。”阿灿把饺子吐得满桌子都是,“好险呐,我就说嘛,你会这么好心给我们买饺子吃?而且,还亲自下厨。幸亏我的警惕性高。要不然,差点中了你的奸计!”

                              “你吵个屁!想吃就吃,不吃滚蛋。瞧你那副死相,吐得到处都是。我一看见你就倒胃!”白雪心头的一把无明业火烈焰腾空。

                              屋子里,霎时鸦雀无声。阿灿吓得口吐白沫,差点昏死过去。

                              “昨天,我收到一个Call。我有两个朋友遇到了点麻烦,她们暂时居无住所。所以,我想……”

                              “没门儿!我反对!”事关“领土”完整,阿灿情急之下“复活”了。

                              “真的不行么?”白雪的语气软了下来。

                              “不行!”阿灿的口气很坚定。

                              “她们两个可是———女———生———哦!”

                              白雪故意把“女生”两个字从撒哈拉沙漠拖到了西伯利亚。

                              “女生?”

                              一听到这两个字,阿灿的眼珠立刻瞪得像轮胎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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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其实……这个……”阿灿后悔自己的定论下得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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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云,助人乃快乐之本。我们都是好心人,怎么能见死不救呢?”

                              “切,你刚才不是说‘没门儿’么?”我问。


                            28楼2006-09-15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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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跑,我喜欢你》第二章(7)
                              “哼!这死丫头片子,真应该早点把她嫁出去!”阿灿一边嘟囔着,一边迫不及待地下了楼。

                                过了好一会儿,楼下又传来了白雪的催促声。奇怪,按常理分析,阿灿就是爬也应该爬到楼下了呀。更何况,这还是去接女孩子。他该不会是兴奋得“呜呼哀哉”了吧?我连忙起身向楼下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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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走到一楼的拐角处时见到了阿灿。这家伙嘴里叼着一支烟,正在那里来回踱着步子。从他的表情上判断,他好像很痛苦。

                                “哎,阿灿。你怎么了?唉,就算是要入住的女孩子人家长得丑点,你也不至于痛苦成这个样子吧?”

                                “去,去,去!”阿灿把我推到一边。

                                “怎么了,你?”我问。

                                “烦!”

                                “烦?有什么可烦的?谁又没逼着你戒色出家!”

                                “那个女的……她……她……”

                                “她什么她啊?”我问。

                                “她……她是……是那个让我恶梦不绝的———‘小蝎子’!”

                                “‘小蝎子’?啊?!不会吧?阿灿,你该不会这么十三点吧?”

                                古人云: 善恶到头,终有报!阿灿这厮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爱情的账本里记录着无数个纯情少女的冤魂。今日老天有眼,他终于迎来了“魔鬼终结者”。

                                提到阿灿所说的这个“小蝎子”,那是一段让他不堪回首的往事。我说过,平心而论,阿灿算是一个有点“姿色”的帅哥。(尚且这么称呼他吧。)这好比是地球是圆形的一样,无论人们愿不愿意相信都是颠扑不破的。所以,一般而言,“钓鱼”对他来说是件易如反掌的事。只不过,差别在于,“鱼”的大小肥瘦和新鲜程度而已。

                                可是,“小蝎子”却是个例外。阿灿穷追了她近三个月,但最终还是被这只水利系的“小蝎子”踹下了爱河。阿灿很是痛苦,他黯然神伤了约半个月后,(据我所知,这是他“修补情伤”历时最久的一次)这家伙居然借着酒劲,强行夺走了“小蝎子”的初吻。(就是他请我喝“烈焰焚情”的那一夜。)

                                同样是强吻,他和我的下场不同。原来冷若冰霜的“小蝎子”被阿灿强吻过后,竟然变得小鸟依人起来。而且没过多久,“小蝎子”便败倒在阿灿的“马蹄”之下。

                                这件事对我来说,除了让人难以置信之外,更多的是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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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总认为,大多数情况下,“雄性”往往都有一种“天性”,即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想要得到。可是,一旦得到了他那梦寐以求的,便会视其为“鸡肋”。男人,自然是这雄性生物中的一份子。换言之,用阿灿的“灿氏理论”阐述便是:

                                女人,是一把锁。男人,是一把钥匙。锁,一旦被打开。那么,钥匙便完成了它所承载的使命。换句话说,女人,一旦毫不保留地将自己的身体“奉献”给了男人。那么,她便开始了自己不幸的贬值生涯。

                                一般而言,如果“开锁事件”发生在另一个女孩子的身上,那么顺利的话,阿灿会在不到三天的时间里,把那把“旧锁”甩进太平洋。

                                然而,“万能钥匙”阿灿,做梦都没有想到“小蝎子”竟然是位胶水MM。当他对“小蝎子”感到“食之无味”的时候,原以为小施一计,就能轻松搞定。然而阿灿最后即便是抛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当着“小蝎子”的面和另一个“中场休息”的女生卿卿我我,居然也无济于事。阿灿,被彻彻底底地套牢了。

                                当然,有一点是要补充说明一下的。阿灿每次当着“小蝎子”的面刻意地表演一场言情戏时,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具体地说,便是———鼻青脸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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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小蝎子”修理的阿灿,会甘心受辱么?当然不会。他肯定是要反抗的。不过,不幸的是,阿灿反抗的下场,是加倍的鼻青脸肿!

                                偶尔一次闲聊中,听阿灿说,“小蝎子”有一个帮手。那个帮手被阿灿称之为“大蝎子”。听说,“大蝎子”有一只英勇异常的狗。(后来才知道,“小蝎子”原来就是小艾。而“大蝎子”,竟然就是湘美。真是冤家路窄!)

                                不管怎么说,后来阿灿还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归顺了“朝廷”。不过,他告诉我那只不过是他的缓兵之计。后来的后来,他渐渐地胆大妄为,继而进一步地放肆,竟然敢不“早请示,晚汇报”。

                                再后来的后来,阿灿于某个暑假,借口父亲的朋友的邻居的远房亲戚家养的小金鱼死了,要去出殡为由,一去无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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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阿灿失踪以后,“小蝎子”也曾发出过一号红色“校园通缉令”,并动用了全水利系的男女“特务”全力搜寻,(“小蝎子”有这种吸引力和号召力)但无奈阿灿仿佛比常人多出两条腿,加之他的“后宫”里又有水利系的“女卧底”,所以一直以来他总是能够逢凶化吉。


                              30楼2006-09-1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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