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喻
日子一天天过着。弥子瑕继续仗着卫灵公的偏袒,胡作非为。
但凡事总该有个度。一次,弥子瑕做的实在太过火了,卫灵公一生气,命人摁住他打了一顿屁股,并且赶出宫。
弥子瑕很是害怕,一连三天不敢去见卫灵公。
卫灵公也有些忐忑,便问大臣祝鮀:此番我这么对待弥子瑕,他会不会恨我,会不会从此不和我好了啊?
祝鮀说:不会的。
你只是一只摇尾乞怜的狗。
卫灵公问缘由,祝鮀就说:不知您有没有观察过狗?狗依赖人而得到食物,主人生气了打了它,它会哀鸣几下,然后夹着尾巴离开。一旦需要食物了,便又摇头摆尾地回来了,仿佛忘了主人曾经打过他。而现在,弥子瑕就像是您的一条狗,一天得不到您的欢心,他就没有食物吃,哪还敢怨恨您呀!
灵公点头称是。
果不其然,没几天,弥子瑕又来到卫灵公的身边卖乖。
卫灵公也继续宠他.
只是,有了祝鮀的提醒,如今的弥子瑕在他眼中,已经失却了爱人的身份,而只是一只宠物犬。其哀乐生死,皆由灵公定夺。
杀人不见血的,就是语言。
尸谏
弥子瑕才能一般般,仅凭借自己的姿色,得到了卫灵公的宠爱,并委以重任。他又不是肯勤奋政务的人,自然尸位素餐,耽误国事。而其他德才兼备的人,如蘧伯玉等,却始终得不到昏庸的卫灵公的重用。这让朝野的正人君子都看不下去。
卫国大臣史鱼曾多次进谏,劝卫灵公任用贤德的蘧伯玉,而劝退弥子瑕,但卫灵公始终不予理会。
史鱼病重,留下遗言。
后来,史鱼得了重病,奄奄一息。离世前,他把儿子叫到膝前,说:“身为臣子,当尽忠职守,劝谏君主。但我却不能扶正国君的过失,万分惭愧啊!既然如此,我死后也无颜享受礼仪了。你把我的尸体放在窗下,就算是完成葬礼了。
儿子不敢不从,在史鱼去世后,便将遗体放在窗下。
卫灵公前来吊丧时,看到了这番情景,大吃一惊。他责问史鱼的儿子,为何对父亲如此不敬。史鱼的儿子把史鱼遗言告知了卫灵公。
卫灵公脸色大变道:都是我的过错啊!
于是,他让史鱼的儿子先将史鱼的遗体按礼仪安放妥当。回去后,他又听从史鱼生前的建议,重用了蘧伯玉,辞退了弥子瑕。
笔者以为,这不过是卫灵公演的一场戏。他重用蘧伯玉,只是在这种非常时刻,为了笼络人心而采取的手段。
关于弥子瑕呢,对这条“宠物犬”,他也许早已有疏远之意,此次借坡下驴而已。
然而,弥子瑕作为男宠的臭名声,却因为史鱼这番死谏而传扬开来,从此为士大夫所唾弃,并留存史册。《史通》记载:“论自古刑余之人,为士君子所贱者,唯以弥子瑕为始,何浅近之甚邪?”
被弃
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几年下来,弥子瑕渐渐年老色衰,他不去寻求秘籍保养容颜,也不加强学习提高涵养修炼内在美,反而一味凭借卫灵公的宠爱而肆意作为。
卫灵公对他审美疲劳了。
祸不单行,这时的卫灵公,又有了新欢。弥子瑕这个竞争者就是公子朝。
公子朝本是宋国的公子,但在国内境遇不是很好,因此投靠了卫国,当了卫灵公的男宠。他有过人的魅惑之术,远在弥子瑕之上。
有了公子朝,还要弥子瑕做啥?
卫灵公对弥子瑕越看越不顺眼,借着史鱼事件,开始找茬。
当着诸多大臣的面,卫灵公发难了:弥子瑕,你这该死的狗奴才,当年竟然敢私乘我的马车,还把吃剩的半个桃子给我吃。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君王吗?今天咱就新账旧账一起算。依照我大卫国第**条法令,应该砍去你的双脚!
听到宣判,弥子瑕呼天抢地,连声哀求,哭得梨花带雨,可在变了心的卫灵公眼里,这番悲痛,却愈发显得丑陋不堪。他厌恶地瞅了瞅,拂袖而去。
刖刑,五刑之一,将膝盖以下的腿砍掉。图为刖刑奴隶守门青铜方鼎。
自古君王多薄情。一个人受宠时,什么都是对的,母猪都能赛貂蝉;失宠后,一切都是错的,天使也变成魔鬼。但这卫灵公也太绝了点。当年如此恩爱,现如今说变就变,疏远了,辞退了也就罢了,还要旧帐重提,砍去爱人的双脚。拿“喜怒无常,喜新厌旧”,都不足以形容,简直就是个人面兽心的东西。
但弥子瑕自己也有责任。首先他所适非人,居然以为卫灵公是忠贞善良之辈,可以痴情依赖。其次,他得意忘形,不知进退,受宠时一味地仗势欺人,树敌众多,为自己悲戚的下场提前掘好了坟墓。
当然,韩非子在书中记录这个故事,绝不仅仅想八卦一下卫灵公,记录这段不完满的感情。他是想借此说明君主的个人喜好会影响他判断的客观性。如果大家都投君主所好,政事就会受影响,君权也会受损害。所以要实行法治而非人治。
然而法治并非万能。现实中,上到君王贵族,下到庶民百姓,人们还是继续凭个人喜好来判断事物。一旦不喜欢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故事流传了数千年,现实中的续集还在不断上演。情节不变,改变的只是道具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