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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总,这里这么清静,您又何必又在节目里开这里的门呢?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进来说说。


1楼2011-08-10 11:02回复
    因为,某些特别的原因,我到今天才看到这样的一个声明。首先我道声抱歉,看来大兔子确实是生我的气了。 但是我还是需要作出一些解释,手机丢失加上毕业,我的手机号码做了更换,一些号码遗失包括几个重要的同学,朋友也包括你,祸不单行,因为我使用的号码是 2556044(此号码属于QQ靓号,每月必须开通会员否则无法使用),因为是靓号绑定手机QQ,同样遭遇了停用的尴尬,上来之后我发现,大兔子确实已经 不在我的好友之列,所以非常抱歉。
    我想说的是,之前因为我们相处非常愉快的前提下,包括像《时间刻痕》这样文字的原稿也是您通过QQ传送于我,所以在重播节目时,没有联系上您,导致了您的生气,在此之后,我反思过,为当时自己的自己为是,表示道歉,也陈恳的说在这说声,对不起。
    我 就是ID所谓小狼的主播,我的节目是本着学习,开心,快乐,分享的精神在做节目,无论是做《水元素日记》。还是《时刻》都是因为,这两篇优秀的文字曾经深 深的打动了我,而我呢,在有幸认识您,并且曾经是朋友的情况下希望分享给更多人而已,同时呢,我做节目的期间是没有通过这两部作品获得任何收益的。已没有 回避著作人,稿子呢,是当初您传给我的。希望您能理解我。
    再一次,像您诚挚的表示歉意。


    2楼2011-08-1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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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是你最近给我的答复。


      3楼2011-08-1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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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1.我与ID为“小狼”的303所谓主播并非朋友关系,此人未经我的许可屡次使用我的稿子,我都默认没有提出明确反对,并且应邀参加过此人 的节目,这让此人认为可以不用向我告知毫无顾忌地使用,包括我的《时间刻痕》。在此我声明,此人没有我的稿件的使用权限,我也从未授权。
        2.本人的稿件并不需要宣传,更不需要所谓303魔兽电台的ID为“小狼”的所谓主播宣传。听众要求回顾,此人至少应与我进行告知然后使用,在我们QQ互为好友以及存有对方手机号码的情况下,此人未给我任何提前通知,是对我极大的不尊重,同时也涉嫌剽窃和著作权非法使用。
        3.《水元素日记》这篇稿子是我的个人作品,所以我有个人的支配和使用的权益。我允许网友自行阅读和转载,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用途使用。但就是不允许ID为“小狼”的303所谓主播以任何形式使用。


        4楼2011-08-1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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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是我以前的声明


          5楼2011-08-10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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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个人认理,也认感情。但是这件事理在哪,感情在哪。
            你只需要理性回答我的三个关键问题,“当时一激动”“没有考虑到”“没想那么多”这类的词汇就不要用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正面能答上来我的三个问题,我就原谅你。不光原谅你,以后写什么看到是我的你随便用,都不用打招呼。但是如果你答不上来,我跟你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问题一:《水》《时》的稿子拿来用是否对我有告知?第二次用是否有告知?哪怕是一句“哥们,我再用一下你的稿子啊,读者要求的。”
            问题二:你《时间刻痕》是我传稿给你的,当时你问我有没有其他的作品,我很信任地特地拿了盘里的《时间刻痕》原稿发给你看,当晚你就拿来用了,我说过让你用吗?
            问题三:我是否提醒过您用之前与我联络探讨一下?我是否说过不想拿来做节目,因为不知道合适不合适。我是否说过我与起点中文网存在合同关系,在时间刻痕出版之前,我暂无使用权利?我是否说过不太方便之类的话?
            如果上面的三个问题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个理就说通了。这个理说通了,什么都无所谓,我还会删除我的声明以示对你的尊重。但是如果这个理说不通,希望你不要再玩什么感情战术,利用大家对稿子或者对节目的喜爱,让大家站在你那边,一起过来说服或者职责我。这是很没意思的。
            还有,我是个重感情的人,我是对朋友很随性很大条,但是我的朋友在你答出问题之前,暂时还不是你。
            


            6楼2011-08-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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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个问题。
              这份声明是我6月30号左右发布的,当时你第一时间看到了,并且作出了回应说不再使用我的稿子。
              那为什么你在随后几天的节目中又拿《水元素日记》做了节目?


              7楼2011-08-10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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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Q85okOaaJmc/
                链接在这里


                8楼2011-08-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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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 这。。 这事深了。。


                  9楼2011-08-1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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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补充一个问题,你确实是8月8日才看到声明吗?狼总。


                    10楼2011-08-1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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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并不是指责您什么 只不过大家都希望您能和小狼和好 小狼拿您的作品来讲 并不是为了什么商业目的或者为了提高他的声誉之类的 只是单纯的想与我们分享这个故事而已 小狼没有什么恶意的
                      想问无双辰一个问题 如果小狼说不通您那些问题 或者说没有给您一个满意的解释 您就打算继续把小狼当做一个敌人或者说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么 我记得《时间刻痕》里面有句话 盲龟浮木难相逢 茫茫人海中 两个毫不相干的人 能够相遇是非常难得的 小狼和您能够结识 我们能够通过他的节目知道这个故事 也是非常难得的 只是因为他个人的过失 让您有那么多的不愉快 也让他背负很大的思想负担 实在是不值得 希望无双辰能在这个问题上在斟酌斟酌
                      最后 再次感谢无双辰带给我们这么多 这么好的作品


                      IP属地:广西11楼2011-08-11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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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三:我是否提醒过您用之前与我联络探讨一下?我是否说过不想拿来做节目,因为不知道合适不合适。我是否说过我与起点中文网存在合同关系,在时间刻痕出版之前,我暂无使用权利?我是否说过不太方便之类的话?7楼
                        补充一个问题。
                        这份声明是我6月30号左右发布的,当时你第一时间看到了,并且作出了回应说不再使用我的稿子。
                        那为什么你在随后几天的节目中又拿《水元素日记》做了节目?
                        嘿嘿,作为一个路人我表示这两个问题很直接很够内容
                        


                        12楼2011-08-19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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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了?


                          13楼2011-08-30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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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日正在直播 YY303


                            IP属地:四川14楼2011-11-1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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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是当时跟我对峙的时候赌咒过,发誓过保证的不用的。
                              我当时说的也够到位了,就是我允许任何人用,就是不允许此人用。
                              所以。
                              所以,无所谓了。毕竟脸皮这东西,很难界定厚度的。


                              15楼2011-11-1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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