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资源财产应为公共财产,应合理分配使用。而茂名市第八中学却出现部分领导霸占学校住房,一人占一套房,每学期在校住宿不超10天;长期住校,以校为家的年青教师却无房住,只能两个人挤在教学校一间不足20平方的级室,里面连厕所也没有。今年因房改需要,学校旧教学楼为危房,必需拆除,而居住在旧教学楼的老师只得又一次搬宿舍,搬往学生宿舍楼,而且还要两个人住一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天理,凭什么学校领导要霸占那么多房而又不住,就凭他是领导吗?他们想搬哪就搬到那。而老师要房子,剩下那些破房还在按分数高低来分,打生打死也就分到两人一房的破房。他们不是提倡以校为家吗?凭什么要求老师以校为家?住校的老师在分配学校工作时总是“优先”的,早读、学生的午休、晚修、晚休绝大部分都在分配给住校老师。这是什么制度?天理何在?!!!希望有关部门能管一管,还市八中老师们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