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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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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应该把他处死,可是为什么终审判决是死缓呢?
一审判的还是死刑啊,难道杀了人自首就不算犯罪了?


139楼2011-07-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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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都在关注这个案子。亲爱的云南高院的法官们,给我们老百姓留点希望吧。李昌奎不死,中国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口气也要没了。


    140楼2011-07-1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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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死李昌奎,严整云南高院!
      必须杀死李昌奎,必须严整云南高院!!
      杀杀杀!!!整整整!!!


      141楼2011-07-19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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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待老百姓要的结果!


        143楼2011-07-1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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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该处死李昌奎了,这种情况没什么可言了,什么法制社会,什么和谐社会!不要再被那些晃子迷惑了百姓!!!!


          IP属地:广东144楼2011-07-19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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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和谐)烧死他


            147楼2011-07-19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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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怜的药家鑫!你要是个云南人就好了,那里的法官观点不一样!哦!不对哦!我们只有一部法律啊,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两个案件不同时曝光呢!或许结果就不一样了。。。。天 意弄人啊!我倒觉得药家鑫还可原谅,这个怎么就死缓了呢?怪不得叫“赛家鑫”!


              148楼2011-07-19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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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强烈建议异地重审,交给西安的法官们!


                149楼2011-07-20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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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法带众言 无压不得果 民愤胜天 恶人得诛
                  官得法似家规 民无权似家臣 君要臣死 臣必死 君要臣活 的逍遥天下
                  法律不是你自己的 是大家的 别给你一身人装你当狗皮
                  杀人者中长命 别拿百姓的信任当云泥


                  150楼2011-07-20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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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二审的第几天了?下面的告诉我下,二审也该审完了,希望是我们要的结果,死


                    来自掌上百度152楼2011-07-20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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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高院:为何不坚持标杆,大刀阔斧的指责声哪里去了。尽管最审结果如何,起码终审是有错误的。这么说来,高院先前的言论是在玷污法律。忽悠民众之举,田、赵二人势必是无视法律公证,玩火的标杆。


                      来自手机贴吧153楼2011-07-2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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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爱一个人 又怎么舍得她受伤?


                        154楼2011-07-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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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高院的内幕应该是时候揭一揭了.


                          155楼2011-07-2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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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新闻引人关注:云南“赛家鑫”案即将再审。据说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对这个以极其残忍手段奸杀前女友并摔死其幼弟的被告李昌奎,该省高院“量刑偏轻”,建议再审。
                            原本倾斜的正义之秤终于有了外力介入。犹记当初,对于这一令公众倒吸一口寒气的凶案,以及令世人大跌眼镜的终审判决,面对汹涌而来的质疑,云南高院最初的态度是不容商量的,该院副院长田成有更是对记者大谈“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并声称此案“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语成名,田副院长从此得了个“田标杆”的花名。
                            此案再审,结果有待观望,但“再审”程序的启动,多少表明了一种被迫的让步。而这种戏剧化的转机,也带给了我们更多反思为何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的潜意识中,法律与民意总是矛盾的?而且民意总是“非理性”的代名词?当某些时候我们的法律竟然可以在最基本的是非判断上、在最基本的惩罚标准上与绝大多数公众背道而驰,我们又该责怪谁?
                            这就要溯本寻源。法律的本质什么?根本上说,“法即人情”,是一种更严厉形态的“约定俗成”。法律的最基本原则是什么?显然,对现实公平正义的强调,远远重过某些哗众取宠的超前概念。因此,法律必然是“今天”之法、“现世”之法。墨守成规,会被时代抛弃;过于超前,则会被现实抛弃。然而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一些法律及其执行者,有时是远远跟不上时代、对数十年前的个别条文抱残守缺;有时是罔顾现实而过于超前,与99.9%的社会公众的判断大相径庭。不客气地说,前一种属于“法治不作为”,后一种则是“法治乱作为”,二者同样贻害巨大。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云南高院在此前的终审判决中,将一审已经判死的李昌奎改判 “死缓”、抢救了回来,并口口声声称是顺应减少死刑的大趋势,殊不知,这样的“刀下留人”,不仅可能对社会秩序形成极大的潜在扰乱,更是对最高法“少杀慎杀”理念的机械理解甚至曲解。我国虽然没有实行判例法,但在司法界以及社会公众的心理层面,“隐性判例”很大程度上却是事实存在的。
                            一些司法领域的官员真该好好琢磨琢磨“拜人民为师”的深刻内涵。民意有时固然有其偏激、随意的一面,但抛开情绪和言语上的非理性成分,无数个体所形成的民意,在“内核”上仍然是理性的,是基于现实的常识判断。从八刀捅死被撞者的药家鑫案,到连杀10人并将情敌剖心炒食的邱兴华案,再到被不合理制度诱导犯罪的许霆案、迫于生活重压溺死脑瘫儿的韩群凤案……稍作梳理便可看出,到目前为止,在多数得以公开的案件中,民意与法律公平正义准则是基本一致的;而且,让我们犹感庆幸的是,不少本来极可能出现不公判决的案件,正是因为民意的介入与呼吁,最终得到了矫正。毫不夸张地说,正是“汹汹民意”,充当了法律底线的强大“防火墙”和“矫正器”。因此,“舆论审判”、“暴民审判”之类的说法,早已和“不明真相的群众”一样不合时宜,还是“少说慎说”为妙。
                            云南李昌奎案重审,多少会让云南高院有些尴尬,但尴尬总比无视法理、民意和基本是非强多了。子曰,过则勿惮改,云南高院这次能否吸取教训、做得更好,我们拭目以待
                            


                            156楼2011-07-20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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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高院那几个狗官出门就得让车轧死!!!不然的话他们还会制造很多冤案!!!


                              157楼2011-07-2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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