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这个“重审”的结果是挺得民心的,也是民众所期望的。甚至我们可以预测到恶魔李昌奎这次恐怕是凶多吉少,死定了!但是,请先勿喜,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一点,那就是,李昌奎案在如此短时间出现“被重审”的结果,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形成的。
当我们的司法程序因舆论压力而改变,当我们的司法公正得寄托于滔滔民愤而获得时,即便这一个案子得到了正义宣判,那么我们又能否避免类似的大案,因没有形成舆论攻势,出现伤及法律尊严的怪诞判决?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形成的“被重审”不值得我们欢呼。
死缓与死刑,似乎都有一个“死”字,但却是生死的区别。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曾说:“死缓犯两年期满后,只要未犯新罪都会被减为徒刑。作为中国特色制度创新的‘死缓’,据说填补了世界刑罚史空白,但一项制度创新若长时间未被效仿,恐怕还得检讨该项制度本身。”
这个案子也很容易让人想起药家鑫案,甚至有网友看了李昌奎因自首而活命的时候,还不无讽刺的替药家鑫“喊冤”:药家鑫为什么自首还是被判死了,黄泉路上的药家鑫够冤枉的。
民众当然不是在替药家鑫鸣冤叫屈,只是宣泄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假如没有舆论攻势,药家鑫能否判死,我想也是未知数。
药家鑫一案在审判时,就有声音批评什么舆论干扰了司法。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司法首先应当反映最根本的民意之声,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假如司法审判做到了这一点,又怎会出现沸腾的民怨?更何况,正是在这些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下,才逼使司法体现出公正性和严肃性,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试问,当一个司法程序日趋健全的时候,又何惧民众及媒体的“干扰”?
李昌奎一案,终于还是“被重审”了!
只是,在舆论攻势下的“被重审”,我是怎么也欢呼不起来!(周群锋)
注:此为“编外编”来稿
当我们的司法程序因舆论压力而改变,当我们的司法公正得寄托于滔滔民愤而获得时,即便这一个案子得到了正义宣判,那么我们又能否避免类似的大案,因没有形成舆论攻势,出现伤及法律尊严的怪诞判决?在强大的舆论攻势下形成的“被重审”不值得我们欢呼。
死缓与死刑,似乎都有一个“死”字,但却是生死的区别。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曾说:“死缓犯两年期满后,只要未犯新罪都会被减为徒刑。作为中国特色制度创新的‘死缓’,据说填补了世界刑罚史空白,但一项制度创新若长时间未被效仿,恐怕还得检讨该项制度本身。”
这个案子也很容易让人想起药家鑫案,甚至有网友看了李昌奎因自首而活命的时候,还不无讽刺的替药家鑫“喊冤”:药家鑫为什么自首还是被判死了,黄泉路上的药家鑫够冤枉的。
民众当然不是在替药家鑫鸣冤叫屈,只是宣泄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假如没有舆论攻势,药家鑫能否判死,我想也是未知数。
药家鑫一案在审判时,就有声音批评什么舆论干扰了司法。但是,他们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司法首先应当反映最根本的民意之声,和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假如司法审判做到了这一点,又怎会出现沸腾的民怨?更何况,正是在这些铺天盖地的舆论压力下,才逼使司法体现出公正性和严肃性,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试问,当一个司法程序日趋健全的时候,又何惧民众及媒体的“干扰”?
李昌奎一案,终于还是“被重审”了!
只是,在舆论攻势下的“被重审”,我是怎么也欢呼不起来!(周群锋)
注:此为“编外编”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