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小调爱情 ]
文/ 于筱筑
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是一张白纸,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像个孩子。
我却不知道,
我只是一个破了产的小丑。
明天我会在哪个故事里醒来
2002年7月。你走到我面前说,我喜欢你,你就会喜欢我的。你试试?那天,我开始写我们的第一个故事,让爱情白发苍苍去吧。可是近情情怯,我把故事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我打算一辈子压着,不让它见天日。
时间一晃就到了2006年。丙戌年。属狗。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你,有整整六年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在小花圃里种了一夜的花。4月,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那些茉莉,芍药,栀子,还有南方特有的黑格木,凤凰花,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开。
那个时候,我刚去海南,刚遇见你。我在故事里写我晚上做梦都笑出声来。第一次看你在球场上踢球,你穿白短裤。海南的天那么蓝。2005年,你来广州跟我一起生活,你依旧穿白色短裤,抱着我的时候,你说,明年就要穿红内裤了,真不习惯。
2006年,你不再在我身边。你的不习惯变成我的不习惯。就像你说,电影里有一块玻璃出现的话,就一定会有一个人从里面摔出来;警察要破案的话,一定是要在他撤职之后;你说你会回来看我的话,你就一定不会回来。
我知道你再也不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写的这些故事,没有你看到,就如我的青春华年,你不曾到现场,那会是我生命里更大的遗憾。
你每月都陪我去国兴大道的小邮报亭买我最喜欢的《女报·时尚》。第一次看到有自己写的故事,我捧着杂志不肯放下。那天有好大的雨,你在海大校门的欧式直柱下对我大声喊,于小柱,你是我的偶像。我们的头发湿漉漉的,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你。
现在,广州有风,窗外天很蓝,我看着一张张照片上海口蓝得无法形容的天空。那是那时我们在一起的天空,这是我想你时候的天空。
其实,每个故事的男主角都是你,每个他的身上都有你的影子。或者有一点点文艺化的修饰,但是它们是那么真实。我低着头说故事,因为你说过,我哭的样子很丑。
你说过,不要再想念,不要再放我在心上。我并没有很想念,我也没有再把你放在心上,我只是把你刻到了杂志上。这样,即使有一天,我们再不相见,你还是会在这里看到我们的样子。
2004年5月,我们站在幸福的尾巴上。我在《女报·时尚》写下《他的头发开蔷薇》,直到现在,这仍然是我最喜欢的故事。
那个冬天离开海口,在飞机上看到有消息说萧淑慎为情自杀的那一刻,我那么想念,想念得恨不得飞机即刻失事掉下去永沉海底。
2004年我大学毕业了。实习回来看见你和她在一起,我无法控制我的震惊和愤怒,在常去的虾饺店,我问你为什么。你很淡很淡地说,我喜欢她呀。我狠狠地说,你会后悔的。不会。你轻易地用两个字就击倒了我。
你说,她第一次见你就吻了你,她让你明白什么是爱情。我不想明白什么是爱情,我只想让自己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与分享的,就像你,以及我们凌晨三点在便利店里买的那两把天蓝和粉红的牙刷。
2004年6月,我在《女报·时尚》写下《木兰围场不见的小熊》,我用它来纪念我们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我叫他许之至。
许之至,一度是我最喜欢用的名字。可是我最终用了林耀辉来代替你,这是因为,爱情依然永远是我的信仰。那个很多人喜欢的许,把自己的手套挂在树梢,为了爱人转身去找救援队。那样完美的爱情,你配不上。
我们曾坐四个小时的长途巴士去三亚。凌晨1点,我们找到下榻的小旅馆。你裹着一身泡泡露出半个身子说,我忘记带短裤了。我下楼到这陌生的城市,去到半夜的小摊买一条男式内裤。小贩用见怪不怪的眼光看我。我的脸滚滚发烫,可是我想,这有什么大不了呢,为喜欢的人做一件小事应该是甜蜜的。
我觉得我真勇敢。我是你的小飞侠,我是你的孙悟空。
文/ 于筱筑
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是一张白纸,我多么愿意我爱的人像个孩子。
我却不知道,
我只是一个破了产的小丑。
明天我会在哪个故事里醒来
2002年7月。你走到我面前说,我喜欢你,你就会喜欢我的。你试试?那天,我开始写我们的第一个故事,让爱情白发苍苍去吧。可是近情情怯,我把故事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我打算一辈子压着,不让它见天日。
时间一晃就到了2006年。丙戌年。属狗。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你,有整整六年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在小花圃里种了一夜的花。4月,你不知道从哪里找来那些茉莉,芍药,栀子,还有南方特有的黑格木,凤凰花,现在不知道还有没有开。
那个时候,我刚去海南,刚遇见你。我在故事里写我晚上做梦都笑出声来。第一次看你在球场上踢球,你穿白短裤。海南的天那么蓝。2005年,你来广州跟我一起生活,你依旧穿白色短裤,抱着我的时候,你说,明年就要穿红内裤了,真不习惯。
2006年,你不再在我身边。你的不习惯变成我的不习惯。就像你说,电影里有一块玻璃出现的话,就一定会有一个人从里面摔出来;警察要破案的话,一定是要在他撤职之后;你说你会回来看我的话,你就一定不会回来。
我知道你再也不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写的这些故事,没有你看到,就如我的青春华年,你不曾到现场,那会是我生命里更大的遗憾。
你每月都陪我去国兴大道的小邮报亭买我最喜欢的《女报·时尚》。第一次看到有自己写的故事,我捧着杂志不肯放下。那天有好大的雨,你在海大校门的欧式直柱下对我大声喊,于小柱,你是我的偶像。我们的头发湿漉漉的,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拥抱你。
现在,广州有风,窗外天很蓝,我看着一张张照片上海口蓝得无法形容的天空。那是那时我们在一起的天空,这是我想你时候的天空。
其实,每个故事的男主角都是你,每个他的身上都有你的影子。或者有一点点文艺化的修饰,但是它们是那么真实。我低着头说故事,因为你说过,我哭的样子很丑。
你说过,不要再想念,不要再放我在心上。我并没有很想念,我也没有再把你放在心上,我只是把你刻到了杂志上。这样,即使有一天,我们再不相见,你还是会在这里看到我们的样子。
2004年5月,我们站在幸福的尾巴上。我在《女报·时尚》写下《他的头发开蔷薇》,直到现在,这仍然是我最喜欢的故事。
那个冬天离开海口,在飞机上看到有消息说萧淑慎为情自杀的那一刻,我那么想念,想念得恨不得飞机即刻失事掉下去永沉海底。
2004年我大学毕业了。实习回来看见你和她在一起,我无法控制我的震惊和愤怒,在常去的虾饺店,我问你为什么。你很淡很淡地说,我喜欢她呀。我狠狠地说,你会后悔的。不会。你轻易地用两个字就击倒了我。
你说,她第一次见你就吻了你,她让你明白什么是爱情。我不想明白什么是爱情,我只想让自己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与分享的,就像你,以及我们凌晨三点在便利店里买的那两把天蓝和粉红的牙刷。
2004年6月,我在《女报·时尚》写下《木兰围场不见的小熊》,我用它来纪念我们似是而非的爱情。故事的男主角,我叫他许之至。
许之至,一度是我最喜欢用的名字。可是我最终用了林耀辉来代替你,这是因为,爱情依然永远是我的信仰。那个很多人喜欢的许,把自己的手套挂在树梢,为了爱人转身去找救援队。那样完美的爱情,你配不上。
我们曾坐四个小时的长途巴士去三亚。凌晨1点,我们找到下榻的小旅馆。你裹着一身泡泡露出半个身子说,我忘记带短裤了。我下楼到这陌生的城市,去到半夜的小摊买一条男式内裤。小贩用见怪不怪的眼光看我。我的脸滚滚发烫,可是我想,这有什么大不了呢,为喜欢的人做一件小事应该是甜蜜的。
我觉得我真勇敢。我是你的小飞侠,我是你的孙悟空。